新广益IPO:夏超华两兄弟持股超80%募资及大额分红合理性存疑

核心价值发现者 2023-11-15 10:46:25

报告期内新广益产能利用率不断下滑,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却募集近10亿元用于扩产项目,新增产能能否消化存疑。另外,新广益还进行过大手笔分红,几乎全部落入实控人口袋。

11月3日,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益)更新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目前已收到首轮问询函。

据悉,新广益此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71.6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预计募集资金10.53亿元,其中6.38亿元用于功能性材料项目以及4.15亿元用于新能源锂电材料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新广益产能利用率不断下滑,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却募集近10亿元用于扩产项目,新增产能能否消化存疑。另外,新广益还进行过大手笔分红,几乎全部落入实控人口袋。针对上述情况,发现网向新广益公开邮箱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止发稿前,公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产能利用率下滑,募资扩产必要性存疑

公开资料显示,新广益主要从事于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性特种膜等特种功能材料。

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新广益营业总收入分别为4.10亿元、4.96亿元、4.55亿元和1.98亿元,其中2021年和2022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1.10%和-8.23%;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89亿元、0.84亿元、0.82亿元和0.29亿元,其中2021年和2022年同比增长率为-5.91%和-2.38%。

图源:Wind(新广益)

其中,主营产品抗溢胶特种膜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68亿元、3.20亿元、3.06亿元和1.10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37%、64.59%、67.16%和55.50%;强耐受性特种膜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2亿元、1.47亿元、1.19亿元和0.4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14%、29.73%、26.17%和21.92%。

图源:招股书(新广益)

作为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抗溢胶特种膜和强耐受性特种膜两大业务为新广益贡献了超80%的业绩。然而,新广益主营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却大幅下滑。招股书显示,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新广益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1.58%、93.65%、72.18%和44.54%,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出现较大降幅。

图源:招股书(新广益)

对于产能利用率的下滑,新广益在招股书中解释称,2022年产能利用率低主要系公司新投产三条生产线,新产能释放到形成收入规模需要一定的爬坡期,而2023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低主要受疫情影响,公司工作人员到岗率、开工率较低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IPO项目中,新广益拟募集资金10.53亿元用于扩展新项目。令人疑惑的是,既然公司2022年已投新的生产线,在新产能还未充分消化的情况下,公司又拟投资两个新项目,那么产能是否存在过剩情况呢?

新广益此举也引发了监管层的注意,深交所在首轮问询函中要求其具体说明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存在新业务开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及其影响,以及结合所在行业竞争格局、公司的技术储备、潜在客户及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报告期内大手笔分红,实控人拿走超八成

据招股书披露,新广益前身为新广益有限,报告期初期,新广益有限的股本结构为夏超华持股94.44%,夏华超持股5.56%。值得一提的是,夏超华与夏华超为兄弟关系。

2021年7月,夏超华、夏华超分别与聚心万泰签订《苏州市新广益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夏超华将其持有的新广益有限2266.5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聚心万泰,夏华超将其持有的新广益有限133.4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聚心万泰。自此,夏超华持股69.26%、聚心万泰持股26.67%、夏华超持股4.08%。

图源:招股书(新广益)

2022年3月,新广益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未变。2022年5月和11月,新广益分别增资两次,引进鼎立鑫、创启开盈、谢小华、比亚迪等12位股东。

截止报告期末,夏超华直接持有公司56.59%的股份,通过聚心万泰间接持有公司23.21%的股份,通过鼎立鑫间接持有公司0.20%的股份,通过联立星间接持有公司0.11%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共持有公司80.1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而夏华超直接持有公司3.33%的股份,通过聚心万泰间接持有公司1.37%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共持有公司4.7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因此,夏超华还通过夏华超间接控制公司3.33%股份的表决权,其合计控制公司85.54%股份的表决权。

值得一提的是,新广益前身新广益有限于2021年9月进行过一次股利分配,分红金额为2.2亿元,而公司当年的净利润也只有0.84万元。其中夏超华、夏华超、聚心万泰分别取得500万元、50万元和2.15亿元现金分红(税前) 。

需要注意的是,当时新广益有限的股东仍只有夏超华、聚心万泰、夏华超三位,而且夏超华、夏华超同时也是聚心万泰的股东,两人分别为持有94.44%和5.56%的股份。那么根据三位股东的关系及其持有新广益的股权比例来看,这就意味着此次现金分红全部进了夏超华、夏华超两位实控人兄弟手中。

据业内人士表示,企业进行股利分配一般是根据股东的持股份额来进行定夺。然而,令人疑惑的是,新广益2021年9月的现金分红,持股26.67%的聚心万泰竟然分得了2亿多的分红,而持股69.26%的实控人夏超华竟然只获得500万元。

难道不应该是实控人夏超华获得的分红金额最高吗?由此不免让人怀疑新广益大额分红目的不纯,三位股东之间就现金股利分配事项存在某些协议安排。

(记者罗雪峰 财经研究员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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