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双语学校事件:校园霸凌竟然有标准,那么何种程度才达到标准

胡言炫语 2024-09-10 06:52:55

近日,网上流传多段视频,反映在山东济南章丘区章丘双语学校,一名女生在该校读小学六年级时,被转学过来的同桌男生欺负,视频中,女生提到被同桌男生用锥子、圆规等物品扎在身上,有些甚至是在课堂上进行的。

据了解,这一事件发生在半年前。当地教体局的工作人员称,事后教体局和派出所都参与了调查。派出所经过初步调查,认为此事不构成立案标准,建议双方民事调解。而当地教体局的调查结果认为达不到校园霸凌的标准。

如果说当地派出所认为构不成立案标准,那还可以理解,毕竟涉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毕竟伤势如果只是轻微伤,在这种情况下,男生根本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当地教体局给出的结果。要知道,按照通常的理解,只要发生于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都应被视为校园霸凌。这是大家普遍认同的概念,难道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特殊标准?

到底当地教体局所谓的校园霸凌标准究竟从何而来?难道真的有最新发布却未对外公布的标准?若真如此,那信息的不透明是否会导致公众的误解和不满?还是说这只是为了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托词?

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这次事件真的被轻描淡写地处理,没有被认定为校园霸凌,那么对于霸凌者而言,是不是就等于给了他们一个“免罪金牌”,让他们更加有恃无恐?而对于其他可能存在霸凌倾向的学生来说,是不是也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号,让他们觉得可以肆意妄为?

目前女生和男生都还在该校上七年级,不过已经不在一个班。女生家长的诉求是退两年的学杂费和开除涉事男生。且不论这一诉求是否完全合理,但家长的愤怒和担忧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为自己的孩子讨回公道,也希望能够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学校暂时未答应家长的诉求,或许有其自身的考量和难处。但在这个时候,学校更应该积极主动地与家长沟通,共同探讨如何解决问题,如何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希望该事件相关部门能够给出清晰、合理、公正的判定,特别是关于校园霸凌的标准,更要解答清楚,继而不会让霸凌者逍遥法外,也不要让受害者无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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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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