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5农民卷入奸杀案,DNA检测非真凶,为何警察却要隐匿证据?

子晨谈谈 2025-03-18 15:39:48

2008年11月19日,在河南省某看守所,囚犯张振风接收到了个人的判决书。

面对判决书上的内容,张振风哭笑不得,觉得荒谬至极。他不禁疑惑,检察院与法院怎会不复查,竟让案件变成这般模样。

首先,判决书上他们给他取了个绰号“整风”,而他本人从未使用过。只需到村里稍加询问,便能知晓这一别名并不为他所常用。

其次,他所犯为“抢劫强奸案”,涉及四名同伙,共作案14起,但五人的判决书却仅有13页之短。

五人于法庭上齐声喊冤,判决书仅简述为“否认犯罪事实”。律师辩护要点被精简为八字:“案情不明,证据匮乏”。

鉴于嫌疑人否认犯罪,且律师辩护尚未明晰,是否应进一步调查,补充确凿证据后再行审判?

然而,判决结果并非如此,张振风被判处死缓,其同伙郭新魁与郭辉被判无期徒刑,而刘传军和刘超则分别被判处了15年的有期徒刑。

哪些事实尚不明朗?原因诸多,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尚未获取犯罪嫌疑人的DNA鉴定结果。

确实,张振风五人除抢劫外,还涉嫌强奸。是否属实,通过DNA检测即可明确,警察怎会不知这一调查手段?

他们早已知晓并进行了调查,但DNA检测结果显示,张振风等5人与那14起案件均无关联。

为给5人定罪,以王保力为首的县刑警大队大队长等几名警察,故意隐匿了这份关键证据。

究竟有何深仇大恨?警察已通过DNA检测证实张振风等5人无辜,为何还要违背良心,将他们告上法庭?

须知,不论是判处死缓、无期徒刑,还是十五年有期徒刑,这些刑罚都足以彻底摧毁人的一生,实属不道德的恶行。

故事的起点需追溯至2007年。

张振风,河南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人,家境贫寒,自幼失学。14岁时,他便随兄长四处奔波,踏上了外出打工的艰辛之路。

张振风非传统意义上的老实农民,他常年外出,头脑灵活,心思细腻。相较于一般农民,他更显机智,乡亲们对他的评价简洁明了:“朋友广,门路宽”。

2007年6月,34岁的张振风带着妻儿回老家帮父母收麦子,不料回家后不久,杨湖口派出所的民警就找上门来了。

当时,到访的民警并未提及张振风有任何问题,仅转达陈所长的意思,说他得知张振风归来,欲设宴款待,以示欢迎。

被所长邀请共进晚餐,对农民张振风而言,是莫大的荣耀。他没多想,便欣然前往。

没想到这是个陷阱,张振风刚踏入派出所,拓城县的民警们便蜂拥而至,迅速给他戴上手铐,将其带走。

张振风乃鹿邑县人,为何被拓城县警察抓捕?缘由在于两县相邻,且拓城县当年4月发生一起强奸抢劫案,故拓城警方介入。

遭受抢劫的是拓城县洪恩乡吕庄村农妇王芳。

王芳现年46岁,丈夫外出务工,孩子们或已就业或正上学,家中唯余她一人守候。

2007年4月27日深夜,王芳被犬吠声从睡梦中惊醒,急忙穿衣出门查看。手电筒光芒下,她瞥见墙外一道人影,惊恐之下,立刻转身奔回屋内。

农村人都清楚,农民家庭的防盗措施通常简陋,大门和屋门各上一把锁,仅能阻吓无心之贼,若遇真正的小偷,几乎无防御能力。

尽管感到紧张,王芳当时并不十分惧怕,一来她已40多岁,遭劫色的风险不高;二来家中钱财不多,即便被抢,损失也有限。

王芳惊讶地发现,家中竟闯入4名蒙面盗贼,且他们的目标正是自己,这一突如其来的状况让她措手不及。

他们入室后立即制服了她,一人负责警戒,其余三人轮流施暴,导致床腿断裂。事后,这四人还残忍地抢走了她家的83元钱。

王芳遭凌辱后,趁贼人离去,急翻墙躲入邻家。惧其报复,当晚未敢报警。直至次日叔叔到来,她才鼓起勇气拨打了报警电话。

王芳的境遇很快在村中传开,村民们虽表同情,但眼神异样。更让她心痛的是,连丈夫也开始嫌她丢脸。

值得庆幸的是,王芳信仰宗教,在被丈夫抛弃后,她将心灵慰藉寄托于“主”,从而艰难地度过了那段煎熬的日子。

接到报案,当地派出所即刻派警侦查,发现案件关键人物是隐匿证据的王保力,他处于调查的核心位置。

他们多次到访,询问详尽,但遗憾的是,未能寻得关键证据。仅有的发现是一双白色袜子和一块上衣布料。

辖区发生此事,毫无头绪,这给当地警方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拓城县与鹿邑县周边当时治安不稳,除王芳案外,尚有十余起抢劫案未解,不明缘由下,这些案件竟逐渐被关联在了一起。

由于缺乏线索,警方展开广泛走访,搜寻可疑痕迹,经过一番深入调查,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张振风身上。

他们获知线索,张振风无正当职业,日游手好闲,但生活优渥,常赌博、挥霍,与不良人士为伍,昼伏夜出,且近期已还清约2万赌债。

因此,安排了所长宴请张振风这一餐。

得知被警方与强奸抢劫案关联,张振风连连叫苦,他发誓自己从不参与赌博,更未曾欠下赌债。

然而,警察并未相信他,而是取出三张照片让其辨认,照片上的人分别是郭辉、郭新魁以及刘超。

张振风虽见过这三人,但并不熟悉,甚至名字与人都难以对应,他们怎么可能是一伙的?

但你既已被捕,否认也无济于事。需明白,拓城县警局绝非好惹的地方。

赵作海冤案广为人知,却少有人知其案发于拓城县。幸得“被害人”赵振堂归来,否则赵作海或将终身监禁。

张振风的经历与赵作海相似,起初他同样否认,但警察见他拒不配合,便将他按倒在地,施以拳脚。

见张振风依旧不认,他们给他拷上双手,吊于屋顶架上。初时脚尖尚能触地,稍受力。见其沉默,便将他拉起,双脚悬空,重力全压手铐,深深嵌入肉中。

见张振风痛得哀嚎不断,旁人劝道:“认了吧,不论是不是你,说了也是你,辩解无用,我们不会信的。”

实在无法忍受折磨,半夜获准上厕所时,他瞥见一旁有台柴油机,萌生了撞上去自我了断的念头,可惜未能如愿。

获救后,审讯仍持续高强度进行。张振风为求自保,无奈选择策略性妥协,完全按照对方要求供述。

警方要求张振风招募7人,但他无法完成,万般无奈之下,甚至将自己的父母也算作了其中一员,以满足人数要求。

随后,郭辉、郭新魁、刘超及刘传军等人也陆续被捕。

在拓城县警局的严厉审讯中,除郭新魁顽固拒认罪行,其余四人相继坦白,并承认了十多起抢劫案件。

当然,他们四人的经历与张振风颇为相似,都面临着相近的困境与挑战。

拓城县警方成功侦破十多宗棘手案件,士气大振,并特邀《商丘日报》对此进行了专项报道。

报道突出拓城县公安局局长刘勇等人破案的艰辛努力,赢得了不明详情群众的广泛称赞。

不过,当那五名嫌疑人的亲友读到这篇报道时,他们感到极为愤慨。

村主任阅罢报道,怒斥其胡言乱语。张振风家有四兄妹,两姐已嫁,兄为赘婿,他乃家中支柱,常年在外务工,育有二子由老母抚养,仅农忙及春节归家。

张振风并非完全不参与娱乐,但他仅玩小额麻将,每局不过一两块,与赌博毫无关联。

郭新魁的朋友听闻此事后,同样认为不可能,因他刚斥资11万购入淘沙船,且有两位工人证实,案发时他们日日相伴。

刘传军的朋友可证实,被捕前三四个月,他一直在与他们一同从事运输工作。

遗憾的是,尽管有人证表明他们无作案时间,却仍无济于事,不久,他们的案件材料便被递交至商丘市检察院。

2008年3月左右,商丘市检察院两次退回卷宗,原因是王芳案件居首但拓城县公安局未提交DNA鉴定。

拓城县对此专门解释称:“该斑迹系混合精斑,因成分复杂,故无法得出确切的鉴定结论。”

这句话意味着,虽已确认有行为发生,但无法证实该强奸案与这五人直接相关。

无法证明该如何处理?唯有隐藏。于是,核心办案人员王保力、余鹏飞等人将这份关键证据隐匿了起来。

2008年11月,张振风五人受审,虽当庭翻供、自我辩解,律师质疑连连,且有不在场人证,警方亦无赃物证据,但他们仍被判刑,引出张振风狱中感慨。

2010年2月,历经6个多月调查,商丘中院作出刑事裁定,正式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撤诉即证张振风五人清白,众人欢欣鼓舞,意味着他们将重获自由,走出监狱。

然而,从决定撤诉到最终走出监狱,他们竟又等待了漫长的7个月,这其中究竟有何缘由?

原因很简单,该地区有诸多事务亟待解决。

首先,王保力等人隐瞒证据的行为已被揭露,此事亟需得到妥善处理。

其次,需确保张振风等蒙冤入狱者,在长期服刑后重获自由时,不会因过往经历而引发事端,应给予他们适当的保障与安抚。

第三,王芳抢劫强奸案中的一名主犯王光银已被捕,此情况同样需要详细调查清楚。

2010年9月初,随着王光银的同伙大多被捕,张振风等人终于得以获释。

此刻,当地已与张振风等五户家庭达成协议:他们不得上访、不接受媒体采访,也不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

作为补偿措施,每户家庭将获得大约12万元的赔偿金,折合每日约为116元。

张振风等人对此忿忿不平,欲上告却被家人劝阻。他们认为讨回清白太难,不愿再纠缠此事,与对方打交道已让他们心生畏惧。

随后,涉案六名警察受惩。余鹏飞因DNA检测失职获刑三年,而王杰、李永超、张建帮、孙红志则因刑讯逼供行为被判缓刑。

同时,揭露了一起冒名顶替案,嫌疑人真名为贾林才,他假冒王保力的身份成为警察,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被捕的真凶王银光、孙玉军、王献志、王长林等7人均已受到法律制裁,得到了他们应得的惩罚。

至此,张振风等五位农民的冤屈得以昭雪,整个案件终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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