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肿瘤基因检测的那些事(3

晋瑞谈健康 2024-04-16 10:08:36



在临床上,实施抗肿瘤治疗是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要求的。简单地说,在实施化疗、放射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之前,获得明确的肿瘤组织病理学诊断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没有明确的组织病理学诊断基础上的抗肿瘤治疗是不可想象的。

同样的道理,对于要进行靶向药物治疗的患者来说,肿瘤组织病理学诊断和肿瘤组织的基因检测都是必须的。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医疗机构,什么样的科室,或者是什么样的医生,在没有首先进行基因检测就给患者进行靶向药物治疗的,也都是不适合的,这样的诊疗模式都会被认定为“医疗不当”或者是“诊疗不规范”。

我们之所以这样说,主要还是因为各种抗肿瘤治疗药物都有着各自独特的作用特点、毒副反应以及严格的治疗适应症、禁忌症。这样的治疗药物即使是被广泛的应用于临床,或者是某种疾病的首选治疗药物,他也不会适合于所有的患者。对于那些没有相应基因突变的患者,或者是不适合使用该靶向药物的患者,盲目试用靶向治疗药物的危害就是显而易见的了,不只如此,部分靶向治疗药物的使用还会对其他治疗药物产生相对较为严重的毒副作用,甚至是降低其他治疗手段的治疗疗效,如此说来,盲目试用靶向药物就是显得有些得不偿失了。

临床上的事情总是多种多样的,患者也好、疾病也罢,他们毕竟不会完全照着书本上、说明书上的样子来进行的。既然盲目试用靶向治疗药物是不可取,那么,在临床上是不是就不存在着所谓的“临床靶向药物盲试”了呢?

说起这个话题,还真的是一个在临床上比较纠结的问题。如果是严格按照所谓的条条框框的规章制度来讲话,那么,这样的药物盲试肯定是不可行的。但是,如果在疾病的诊疗过程中,部分患者如果是属于以下几种特殊的情况,如:已经具有了明确的肿瘤疾病诊断,但是目前无法再获得可以进行基因检测的组织学病理标本,或者是患者的病情危重,已经无法实施其他抗肿瘤治疗的措施,或者是患者无法等待基因检测的相对较为漫长的时间;而此时的患者又可能是属于那种在临床上“靶向治疗潜在获益的治疗优势人群”。

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则是需要临床医生、临床药师、患者、患者家属坐到一起,针对患者的情况进行一个综合性的分析,权衡利弊,比较优劣,最终确定是否给予患者实施一个“具有一定依据情况下的靶向治疗药物盲试”,在这里,我们所说的“盲试”不是“盲目试用”,而是基于一定诊断依据的,具有部分先决条件的临床试用,当然,这样的治疗也是需要患者、患者家属给予临床医生极大的信任和尊重,必要的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更是不可缺少。相信,有温度的“盲试”医疗胜过坚守制度、法规的“规范”,一句话,病是死的,人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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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瑞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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