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被随意划定为基本农田,京康律师成功撤销《责令改正通知书》

小欣讲解 2024-08-07 19:28:49

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需要满足的条件,但是随意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依然在频繁上演。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和您聊一聊近期律所承办的一则胜诉案例。

案件事实

张女士和李先生是北京市某区某镇某村的村民,两人是夫妻关系。李先生同李某是兄弟关系。2017年1月7日,李某与本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出租合同,约定经济合作社将农户承包流转的确权土地84.2亩出租给李某用于农业生产(包括苗木生产),租赁期限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后李某去世,张女士继续承包这块土地。2023年8月22日张女士与原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补偿协议》约定将李某承包的上述84.2亩土地转包给张女士用于农业生产,期限至2028年9月30日止。张女士就转包事项也向村、镇政府进行了报备,征得了他们的同意及审批。此后张女士一家人便用心经营樱桃树、山楂树等种植培育工作。

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4月22日张女士一家突然收到镇政府城乡建设办公室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其种植樱桃树的土地占用基本农田,“责令立即停止种植行为,自行拔除上述树木,逾期不拔除的,将被强制拔除,有关费用由你承担”,4月26日正处于盛果期的樱桃树被强铲,张女士犯了难,明明是一般耕地,怎么就突然成了基本农田了呢?对方还强制清表,在邻居的介绍下张女士找到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的齐晓旭律师。

京康律师办案风采

齐律师根据张女士陈述的事实情况和提供的书面材料,结合“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背景,对案件进行了抽丝剥茧的分析研究,张女士对齐律师的表现非常满意当即决定委托京康律所齐律师承办该案。齐律师介入该案后首先对涉案土地地类调整情况进行调查,锁定证据后马上提起诉讼程序,法庭上齐律师据理力争,分别提出以下代理观点:

1、被告镇政府无权作出该被诉责改通知。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有权责令纠正。被告作为乡镇政府并无相应职权。

2、被告认定案涉樱桃园占用基本农田属于事实错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可知,案涉地块在2006-2019年间,规划用地性质以及调整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占地。原告承包该地块土地时,该地块属于一般耕地。

3、被告作出被诉责改通知违反法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被诉责改通知应当阐明行政相对人有申辩及申请听证的等权利,并且被告应履行调查、现场勘测等法定程序。被告在作出被诉责改通知之前,程序严重违法。

案件结果

区人民法院综合在案证据以及庭审查明的事实,最终判决撤销了被告北京市某区某镇人民政府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对原告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本案我们取得了胜利,通过行政诉讼撤销了镇政府作出的违法《责令改正通知书》,阻断了行政权力滥用,有效地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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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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