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男子猥亵女子,警方因年龄超70不执行行拘。面对70岁以上犯罪者,法律是否应特殊考虑?
在上海,有一名女子发布视频声称,在面试过程中遭到一位七旬男子的猥亵。
虽然警方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但由于该男子年龄超过70岁,因此未实际执行此处罚,并且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道歉。
这种现象的存在或许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的一部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特定年龄段人群的特殊处理规则,这主要是出于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其特殊情况下的人道关怀考虑。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执行拘留措施:
14至16岁之间的未成年人。
16至18岁初次触犯治安管理条例者。
年满70岁的老人;正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内且婴儿不满一岁的女性。
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病需隔离治疗者。
病情严重到足以威胁生命安全的病人。
尽管上述案例中的男子未被执行拘留处罚,但他的行为记录依然存在。
受害者完全有权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道歉等民事赔偿措施。
可以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使其面临社会舆论压力。
这样做的目的是给予他精神上的打击,让他在熟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由于年龄较大,拘留可能不适用,因为拘留所的环境较为恶劣,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宜关押。
不能因此就放任不管,否则其他有类似行为的老年人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

如果这次不让他付出代价,其他女生岂不是处于危险之中?
除了向这位老者索赔外,还可以将他的所在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毕竟,他是公司的员工,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疏忽责任。
这可能是因为某些人倚老卖老的心态。
尊老爱老是有条件的,有些人年轻时没有学好,到了老年却带坏了年轻人。
公司为何还要让这样的人参与面试?
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其实这种现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不是警察不作为,不是警察不依法处理。
而是警察确实是依法处理不了,毕竟法律就摆在那里。
警察作为执法者,文明执法,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
有些老年人身体状况不佳,疾病缠身,走路颤颤巍巍。
尽管他们恶贯满盈,你也没有办法。
你真的要处罚他,就得把他送进去。

他还巴不得进去养老,可能你拿出手铐,他都伸手过来了。
可到时候因为身体原因送不进去,里边不接收。
不得已,你还是要把他给放了。等他知道自己关不进去,会更加的嚣张,更加的骄横跋扈。
并非无人管理,也不是不愿意去管理,很多时候是难以进行管理。
大多数的违法行为以及几乎所有纠纷行为的第一现场,都是由基层派出所负责出警的。
当看到违法者是老人时,出警的民警就会感到头疼。
你了解他的身体状况如何吗?
一旦情绪激动导致病情发作甚至死亡,作为现场处理的民警至少会面临处分,严重的话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同时还要忍受内部的调查。
指望有人为你承担责任?
别做梦了。
谁敢像对待年轻人那样,稍有不和就强制传唤呢?

即使向领导请示后,叫来增援、救护车,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冒险将人传唤到派出所,面对这样一个不配合的人,处理起来也很麻烦,搞不好还会被领导责骂几句。
等调查结束后,如果不够刑事处罚的标准,对于七十五岁以上的,治安案件通常不会执行拘留。
除非是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多数人会选择放弃追究,尝试调解解决。
年长者似乎总被一层无形的道德护盾所环绕,首要任务是展现恰当的礼节,表达应有的敬意,明确你的立场,并争取他人的支持。
即便你后续的行动可能不妥,但只要获得他人认同,你便站在了正确的一方。
若理性沟通无效,不妨尝试转移其注意力。
若对方持续纠缠,采取极端措施如在其家中制造小混乱,可能会让他不再纠结。
如果所有这些策略都无效,且情况紧迫不能坐视不管,那么适度的冲突或许是必要的。
在力量对比中,人们往往会屈服于更强势的一方。
只要你能展现出更为坚定的态度尽力防止更大的伤害发生。
大多数时候,单纯讲道理往往是徒劳的。
各位对此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