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20”前夕,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胖猫”事件迎来官方调查结果。
关键结论就是:谭某和“胖猫”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比如,一个最受人关注的细节是,在双方恋爱期间,“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余元,而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余元。
也就是说,之前很多网友脑补的“捞女”pua傻白甜的剧情,在这起事件中压根就不存在。
当然,通报也同时指出,这场由原本正常的恋爱关系走向悲剧的事件,之所以闹得全网皆知,与“胖猫”姐姐刘某的行为有直接关系。比如,在弟弟死后,她曾在网络曝光谭某个人信息,并找人代写“小作文”已博取网友同情,甚至还购买流量来炒作事件的热度。
所以,通报也指出,对刘某的行为将根据进一步调查情况作出依法处理。
但是,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错的真的只有“刘某”吗?扪心自问,多少人在这起事件中成了“参与者”?为什么几张聊天记录和转账信息,就让如此多人对于刘某炮制的“小作文”照单全收?当初那些一腔正义要求要为“胖猫”主持正义,将矛头对准谭某的网友,是否也该出来道个歉?
更显奇葩的是,即便在真相公布后,依然有网友信誓旦旦的表示,“捞女们开心死了”,并且获得了很多网友的点赞。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现在,事件到了这一步,大家也就没必要再去深究其中的种种细节了。这可能是对“胖猫”最好的尊重。
反而是作为旁观者,应该从此事中汲取一些教训。我认为以下三点结论很重要:
一,现在确实是“后真相时代”——相当一部分人,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即便是“真相”公布后,还有很多人找出一百个理由,去为自己的盲信和偏见,寻求辩解。
二,永远不要相信群体的正义。当一件事真正流行开来,特别是成为全网关注后,很多时候就是被情绪所推动的,真正的理性、克制,变得极其奢侈。虽然这里面看起来蕴藏着对正义追求,但很多时候,不过只是大家发泄情绪罢了。
比如,大家讨厌“捞女”确实是没错,但是,当将讨厌“捞女”、谴责“捞女”的情绪投向一件本身事实不明确的事情和一个人的身上时,它很可能就变成了一种“网络暴力”。
另外,还要说一句,当大家把“渣男”、“捞女”这类词挂在嘴边时,最好也想一想,到底什么是“渣男”,什么是“捞女”,它的标准是什么?因为人是复杂的,动辄以一个边界不清晰的概念去衡量一个人时,它带来的“误伤”,可能是大概率。
三,不要动不动把家长里短公布在网上,希望网友来断个“公道”。现在,随着互联网曝光的简单化,仿佛谁都可以通过在网上发信息去公开一件事,似乎遇事不决,就可以通过在网上曝光来寻求解决。
然而,一而再的事实都表明,很多事情,尤其是涉及私人情感、家庭关系等事件,一旦被公之于众,最终必定伤害的是自己——热度越高,这种舆论的反噬效应就越强。
道理很简单,私人事件,本来就没有百分之百的对错标准,而公开后,每个人由于信息不对称、立场差异,以及一些人出于流量等目的刻意输出不同的声音(也可以说是带节奏——其实我很讨厌用这个词),最终只会造成“结论”的扭曲,让自己莫名承受伤害。
所以,越是在互联网看起来“无所不能”的今天,普通人越是要尽量远离——不要动不动在网上寻求“正义”,也不要试图想当然地、仅凭道德冲动就去为他人主持“正义”。因为,这伤人又伤己。
其实,啰嗦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古人已用四个字帮大家总结了——“众口铄金”。
不违法,但确实是渣女
如果胖猫不死!他姐姐不闹!潭竹两年获利近50万!这叫反转?
什么真相,不过是没证据而已,但她造成的事实总是在那,有什么反转
就凭那句“女人花男人钱是理所当然”我三观尽碎,这样的人居然得到了维护我觉得恶心🤢🤢🤢
猫向谭79.9,谭向猫29.7,不算猫走后的13.3。算下来截止猫跳江时还不是50.2万?见面就2次,只不过见了亲人家长,女同,夜店等关键问题只字不提,抓住可怜的姐姐不放,姐姐不炒起来,会有人关心猫死活?
只是没定型为诈骗而已 哪里反转了 他姐姐都知道是故意蹭流量 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胖猫16岁就因为家人贷款变成了失信人,原生家庭给他的伤害很大,最后自杀宁愿把钱转给欠女友也不留给家人,他给自己妹妹刷礼物,没理会姐姐说明他知道谁对他好,死前安排好一切,经过网友们的努力,胖猫留给女朋友的钱又回到了他不想的原生家庭里,在各个软件群情激奋的网友,不是为了胖猫,只是把胖猫当个由头,以后可以光明正大不用给女朋花钱,说怕自己变成下一个胖猫,现在官方通报出来,他们死咬着不承认,不过是不想承认自己错了,被牵着鼻子走,太打脸了,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打脸了。官方通报还是很可信的,这里面又没有牵扯大人物,没有什么可掩盖的
官方没必要提女方遮掩!给官方点赞!依法治国!
我给你80W 你拿我给的80W中的50W给我! 我们两这是有来有往。 果真舔狗必死啊,真是重新定义了 “有来有往” 啊[鼓掌][鼓掌]
为啥死了?
通过对立和曝光,捞女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法律风险直线增加,矫枉必须过正[笑着哭]
谭情绪价值给不了 生理价值给不了 身体价值给不了 这几十万花里真塔嘛屈
警方通报里,我个人只关注两点:1、两人交往期间,经历多次分手、复合……2、男方给女方转账了317次,……最后一次转账还特别备注“自愿的”……,然后跳桥自杀了。所以,胖猫这傻哥们到底经历了啥?不用我说的,有过一样恋爱经历的,都知道的,那就是无良女爱玩的通过分分合合达到PUA精神控制的恋爱游戏。
捞女们这是高潮的不行啊,估计胜利会议都开起来了[得瑟]
法律层面都没错,错的是在道德层面;尤其是“恋爱脑”还被一直PUA……
之前是鸡头呢?
感觉谭和姐姐都有问题
难怪现在 诈骗那么多了!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如果胖猫不死!他姐姐不闹!潭竹两年获利近50万!这叫反转?
UC都是年薪百万的高富帅,哪有时间关心这些破事。
这就是道德意义上的诈骗,也不违法。捞女还是捞女。
不反转,怎么维持添狗经济
游戏玩多了就看透了呗,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游戏害人啊!
光从这个男的行为来讲,没有承受能力!女的找他分手也没错。
哈哈,好笑!按照评论区以及这个报道,大约就是这个男的追女的,两年多,花了80万,女的还给男的53万,然后两人闹矛盾要分手,女方提议冷静冷静,男方就自尽了!然后某些人就认为给钱多的都是对的,都是正确的!按照这个剧情,谁做我女朋友啊,人家两年多80万还返现了50万,一个月也就三四万,还返现62%,我一个月给三万,你也返现62%,我们就谈一个月,我一个月换一个女朋友!
低俗摆拍
警方通报都不仔细看么?怎么还有说只见两面的?[笑着哭]
捞女没错
猫向谭79.9,谭向猫29.7,不算猫走后的13.3。算下来截止猫跳江时还不是50.2万?见面就2次,只不过见了亲人家长,女同,夜店等关键问题只字不提,抓住可怜的姐姐不放,姐姐不炒起来,会有人关心猫死活?
不违法,但确实是渣女
是你们错了,为了博流量 ,吸引眼球,在为证实事情的情况下,带节奏,带跑吃瓜群众。
总结一下,胖猫死之前宁愿把钱给女朋友都不愿意给家里。胖猫白死,TZ不违法但名声坏了,胖猫姐妹可能会涉嫌违法行为,胖猫爸爸得到了13万,广大网友继续吵架。
一群网络喷子只会相信自媒体,警方通告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