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认为缠足是华夏的陋习,而清廷禁止缠足则是一大“仁政”,但华夏的陋习实在是根深蒂固,所以反而是越禁越流行,以至于裹小脚竟成中国的“文化”标志。
其实裹小脚这东西,在清代之前只是极其小众的行为,从来就不是主流。
一个极其典型的证据,那就是清朝之前的女尸,就没有脚部畸形扭曲的,各种出土的清朝之前的鞋子都是正常尺码。江苏泰州市博物馆明代女尸、江西南昌市出土的明代女尸,都很说明问题。
(女尸图片令人极其不适,大家可以自行查找,这里放出明代女鞋,明显是正常尺码)
从当时人们的记载来看,明代大多数女性也是不缠足的,明朝中后期风气开放,女性也十分的活跃,甚至有不少女性参加体育运动。
陈继儒《太平清话》,民间女子彭秀云善踢鞠,她“挟是技游江海”,被誉为“女流清芬”。
明代袁华撰《和铁崖先生踢鞠篇》。载于《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卷八○二。全诗如下:“治家女儿髻偏梳,教坊出入不受呼。蹙金小球飞双凫,飞双凫,曳双袂,玉围腰,珠络臂。”
这是写平民女子足球队的。明朝女子足球队,到了清朝怎么就成了连路都没法走的全民残疾半边天了。
我一直有这样的一个观点,那就是清朝女性裹小脚,是清廷的强令。
因为满清入关搞了无数次的大屠杀,清军进入中原,除了抢钱抢物还要抢女人,汉人大量逃亡。
那么解决问题很简单,只要将女性的脚裹折了,那么汉人也就逃不掉了,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原地,成为卑贱的奴隶。
当年清军入关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日常操作,面对如此凶狠的强盗,又岂有不逃亡之理?
荒唐的是,清廷竟然成为了阻止中国女性裹小脚千年陋习的文明改造者。
某些人编造出皇太极、顺治、康熙也令禁止裹足,可惜千年风气根深蒂固,只好解禁作罢的故事。
康麻子这个搞文字狱,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的人头收割机,居然阻止不了裹小脚!这样的话,恐怕三岁小孩也骗不了。
到了道光年间,又是耶稣会帮助中国人清除裹小脚陋习,贻笑大方。
明朝的缠足记载,基本上找不到,这是最大的疑点,网上关于缠足的文献记载,都是出自清朝。
比如说严复(1854-1921)《原强》:"至于缠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乐为也,拘于习俗,而无敢畔其范围而已。"
夏衍(1900-1995)《<教子篇>补》:"她今年六岁,在过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着缠足的年纪了。"
清朝方绚著《香莲品藻》,内容皆为品评女性小脚的诗文。
某些人说裹脚这个陋习来源于五代十国,始作俑者是南唐后主李煜。
他们说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一说睿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这样的一种说法只是野史,并无正史记载,窅娘进宫时已经长大,脚部也已经定型,就算裹脚也裹不出什么“三寸金莲”来。
如果是缠足,那么只有一种可能,缠足和裹小脚完全是两个概念,被后人混淆了。根据史料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角裹的牵直,但不是公关变形。
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经在考古中有所发现,并没有三寸金莲的鞋码那么夸张。
窅娘最大的特色就是能歌善舞,缠足是为了方便跳舞,如果和清朝一样裹小脚,李后主是让瑞娘跳舞呢,还是要他的命呢?
这样为艺术而生的缠足,欧洲芭蕾舞比比皆是。在舞蹈生涯中,为了艺术当然要将脚缠起来,一旦不跳了,放弃缠足,脚部也很快就可以恢复常态。
1938年,八路军在河北发现一个地方,叫野山坡。此处人,自称是明遗民,一直坚持反清复明。
这里的人既不剃发易服,也没有给女性裹小脚。
因为这两者都不是华夏的习俗,而是清廷强加于我们的。
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清朝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无耻,不利的书烧了,有力的加以修改。
剃发易服已然是明摆着的事情了,想洗也无法洗。
但是这个缠足呢,则是比较的隐晦,给了清廷造假和标榜自己的空间。
到了如今之世,一堆没有任何考古、时政支持的文字仍然可以打败一堆文物,真是学术界奇葩。
乾隆时期,英国特使马戈尔尼回忆道,越是靠近权力中枢北京,其妇女的缠足比例越高,这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
自乾隆以后,裹足向南方蔓延,最后成了全国妇女的通病。到满清后期,裹脚的程度简直令人发指,竟然成了中国人的“文化标志”,真是让人心酸和震惊!
在我们的文化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这是我们民族最为坚定的信仰之一,也是支撑着我们文明的重要支柱。
但清廷入关之后,却用剃发易服损害了我们的这个信仰,从此华夏从一个高贵睿智的民族,沦为一个丑陋而又卑贱的“半野蛮”民族。
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之下,让父母亲自给女儿裹小脚,那也就没有什么难度了。
在笔者看来,给女性裹小脚这东西和给男性阉割,并无本质区别,都是不可逆的一种愚行,历来都不是华夏的主流。
满清入关,为了一己之私,戕害了整个华夏,可谓罪孽深重。
满清如果真的想禁止什么,没有不能禁的,可以剃发、可以迁界禁海、可以圈地追捕逃人,难道禁不了缠足?
结果今天孝子们还拿满清禁缠足当作其功劳,原来产生想法但不执行都可以算是功劳了。剃发不好,执行了,禁缠足好,却不执行,怎么我感觉这比不管缠足还恶劣呢?
再者说,隔壁的李氏朝鲜最是喜欢大明,将大明视为自己的文化上的父母,他们恨不得将华夏所有的一切全部复制过去。
在明朝之时,他们特别喜欢三天老头往北京跑,天朝有的东西,他们也恨不得立马就有。
那么朝鲜出现裹小脚的记录是什么时候呢?明朝灭亡之后。
如果果真明朝之时,华夏就盛行裹小脚,那么朝鲜也不至于直到明朝灭亡之后才会出现这种变态的玩意儿。
由此可知,对女性实施变态的缠足的行为,是从满清开始的,并非华夏习俗,是满清暴政和阉割华夏精神、灭绝华夏信仰的体现。
如今却有人将这一脏水泼给我们先人,而将清廷装扮成反对愚行的“圣徒”,简直就是颠倒黑白的无耻行径!
恢复华夏衣冠
满清奴隶制
宋朝时候,明朝时期,妇女就缠足!朱元璋媳妇没有缠足所以被称马大脚,因为缠足普遍现象,就是后来马皇后。满清是八旗制度全民皆兵,妇女也要提刀上马。前方打仗后方妇女保护家园,直到现在东北妇女也比中原妇女性格彪悍,就是汉族受满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