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检验科主任落马,这3个恶劣问题持续暴雷!

壹眼观察 2024-11-04 00:01:54

10 月 23 日,12309 中国检察网官网公开了石首市人民医院邱某某受贿罪一案的调查审理情况,被告人邱某某此前担任了石首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党委委员、副院长等职务,邱某某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据通报,邱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务,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石首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石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石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次被查的邱某某已是近一个月内第 3 名被通报的检验科主任了:

10 月 15 日,据阜阳纪检监察网官网通报,颍上县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副主任高某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颍上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10 月 22 日,据涟源市纪委监委官方公众号清廉涟源通报,涟源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万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虽然以上通报中并未明确他们具体的违纪违法行为,但不难推断出,他们同样可能涉及了医疗腐败问题。

国家卫健委发文明确不正之风的工作要点

今年 5 月 27 日,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 14 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 2024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在该《通知》中就已明确,提及「重点关注假借学术讲课取酬、外送检验、外配处方、网上开药等方式收受回扣的问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的问题」、「重点关注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医疗美容、互联网医疗等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树牢惩治高压线。」,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推进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工作。

在这样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医药行业一切不合规行为都将被重点关注。此后,在省、市、区等各级医疗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单位,接连公布医疗反腐、违规违法举报热线的消息,在这样全员反腐的高压之下,检验行业乱象、腐败行为不断被曝光。

医疗反腐高压下,暴露了哪些恶劣问题?

在今年轰轰烈烈的医疗反腐行动中,落马的检验科主任数量真的很惊人。

据不完全统计,2023 年共有 10 名检验科人员被带走,其中有 9 名为检验科主任,并且有 7 名是三甲医院的检验科主任。2024 年至今,落马检验人员数量已经达到了 7 名,包括 2 名三甲医院的检验科主任。

这些案例暴露了目前检验科存在的 3 个典型恶劣问题:

① 非法收受体外诊断试剂公司好处费

看似价值低廉的试剂,却成为供应商「围猎」检验科主任的利器。由于医院检验科每天要做大量的检验,涉及的检测试剂耗材等种类繁多、数量大,有时无需采用统一招标的形式,这给一些厂商、经销商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因此一些科室主任便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检验试剂耗材供应、检验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物,以权谋私。

如医疗设备采购中的「定制式」招标、「萝卜坑」采购等医疗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具体怎么操作呢?例如曾任四川省攀枝花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胡某某的案例。胡某某自 2004 年开始担任四医院检验科主任,胡某某便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向医院提出医疗检验设备采购申请,制定设备采购参数时,通过比照多家公司可以提供的设备参数进行倾向性制定,帮助多家公司得以多次顺利中标,使其得以向医院供应医疗检验仪器以及后续配套使用的检验试剂和耗材等,并借此收受对方提供的现金财物等。

② 诱导样本外送,谋取不正当利益

外送检验样本收受回扣也是检验领域重点关注的反腐问题,如通过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接受检测,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今年 3 月 26 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 2024 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中,样本外送也是首次被列入了年度国家医疗监督抽查计划,并列入医疗监督重点工作内容。

③ 违规「设备投放」、「赠送医疗设备,搭售耗材」

此外,大家熟知的「设备投放」、「赠送医疗设备,搭售耗材」等隐形违规问题在检验科也是屡见不鲜。2024 年 1 月 10 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宿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3 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第二批)》的公告。《公告》披露了宿州市某医疗公司免费为宿州某医院化验室提供全自动免疫发光分析仪、全自动血凝分析仪、全自动生化检测仪及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但仪器配套检验耗材试剂必须从该公司采购,且每台仪器有最低年平均试剂采购量限制。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绑定销量和(或)限定采购渠道的设备投放,以此来争取交易、竞争优势,排挤竞争对手,这是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型设备投放在以往案例中经常被定性为商业贿赂行为的原因。

7 月 3 日,中央纪委监委官网发布一篇《以案明纪释法丨接受医疗设备「捐赠」后定向采购相关服务如何定性》的文章,剑指检验科设备「捐赠」问题,提醒了在捐赠等过程中合规问题注意事项,包括是否附加不当条件、捐赠后是否请托谋取商业利益、捐赠手续是否完备齐全等。

不过,现实情况还要复杂得多。医院招标采购公示出现「超低价中标」、「一分钱中标」、「一元钱中标」的现象大家并不陌生。为什么企业选择超低价投标,这不言而喻,大家都知道检测项目的盈利项多是从设备配套的试剂耗材所得。超低价中标(尽管可能只有 1 元)确实不属于免费捐赠,但低于成本价如此之多的投标行为,很难界定是否属于「擦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超低价中标相当于「走钢丝」,很可能会面临严格的监管和审查。

以上 3 个恶劣问题持续在检验科暴雷,希望各位检验人时刻保持警惕,远离行业红线。相信在这样医疗反腐的高压之下,规范与制度会逐步完善,这些腐败的灰色区域会逐步被扫清,重整医疗风气,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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