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伍家良 李二林)近日,从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海南侨韵贸易有限公司因无证生产及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可可粉被该局依法处罚10万元。

据悉,该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侨韵贸易有限公司海南侨韵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海南三十二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无证生产及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可可粉的违法行为,涉案燕麦椰子贝175罐和可可粉139袋,违法所得83元。
目前,该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被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燕麦椰子贝175罐和可可粉139袋、没收违法所得83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