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成“狗公厕”!女子喷驱狗剂,被犬主告上法庭,判了

发现之眼 2025-02-05 11:02:12

近日,在上海静安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纠纷案件中,涉及小区养犬问题,引发了双方的激烈对抗。案件的起因是冷女士(化名)指责小区居民养狗时不文明,导致她家门口的绿化带成为“狗公厕”。于是,在劝阻无效后,冷女士选择用“驱狗剂”对养犬人及其犬只进行“驱赶”,最终导致双方发生冲突。

根据章女士(化名)的说法,她当天牵着三只狗在小区散步,但在经过冷女士家门口的绿化带时,却遭到了冷女士的阻拦。冷女士要求她离开这一公共区域,这让章女士感到不满。于是,冷女士从家中拿出了驱狗喷雾,并将其喷洒在章女士的犬只身上。这一行为引发了激烈的争执,不仅如此,冷女士还将喷雾喷洒到了章女士的身上,造成了双方的肢体冲突。

章女士认为,冷女士的驱狗行为让她的狗产生了应激反应,导致其中一只泰迪犬在冲撞中受伤。事发后,她拨打了110报警,冲突双方在派出所进行调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各自承担伤害,不再追究法律责任,但冷女士仍需补偿章女士的洗裤子费。由于当时未能发现泰迪犬的严重伤情,调解协议并未对犬只的医疗问题作出安排。

紧接着,章女士带着受伤的泰迪犬去宠物医院进行治疗,结果诊断为下颚骨折。她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冷女士对她的狗进行驱赶,因而毫无权利干涉她遛狗。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章女士最终选择诉诸法院,要求冷女士赔偿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一万余元。

与此相对,冷女士辩称,自己曾多次向物业和居委会反映小区内养狗不文明的现象,却未见成效。因此,她选择使用驱狗喷剂,声称其成分对植物和宠物均无害,只是为了散发狗狗讨厌的气味,使其远离。冷女士表示,由于她居住的小区绿化带经常成为狗便便的场所,严重影响了她的居住环境,且卫生状况也令人堪忧。

冷女士还指出,区内乱养犬行为已经存在多时,虽然她曾试图劝阻,然而并未成功。关于章女士提出的泰迪犬受伤问题,冷女士认为这是不实之词,并请求法院驳回章女士的赔偿要求,认为调解协议的签署妨碍了进一步的索赔权利。

经过审理,法院根据现场监控录像未发现三只狗相互碰撞和受伤的证据。章女士虽提供了受伤后照片,但因在派出所调解中未曾提及伤情,显得逻辑上存在矛盾。因此,法庭对其受伤主张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同时,法院也认为之前签署的调解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撤销的必要。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了章女士的诉讼请求。

除了案件的判决,公民养犬行为的文明性值得注意。每天遛狗不仅是为了解决狗狗的生理需求,更应做到及时、妥善处理犬只排泄物。一些人在养犬问题上抱有“天然肥料”的错误认识,认为宠物的排泄物可以自然而然地分解,但对此并不知情的人应该注意,这种行为会对公共卫生产生严重影响。

宠物粪便中存在大量细菌,许多细菌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当未处理的犬只排泄物被遗弃在公共场所时,细菌会化为空气中的污染源。此外,犬只饮食中的高蛋白成分也使得其排泄物所含氮磷等成分往往超出自然生态的承受能力,导致周围环境的营养成分失衡,从而破坏生态平衡,形成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对周边水域生态造成威胁。

为应对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创新举措,比如在北京市顺义区设立的“宠物公厕”,这样既便于居民处理宠物排泄物,又能由专人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避免环境污染。而在河南洛阳的康乐新村也动手挖掘沙坑作为“宠物便池”,居民们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在这种“公厕”模式普及的同时,仅仅依靠物理设施的建设还远远不够。

要想实现全面的文明养犬,根本突破在于教育与宣传。明确的文明养犬公约应通过社区共同治理的模式来落实,例如,可以邀请专业的兽医进行养犬知识的讲解,以及合理的生物防疫措施的介绍。这不仅能够建立社区共治的意识,还有助于养犬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文明养犬的榜样。

当然,养犬本是属于个人的私事,但一旦涉及公共利益,便需通过社会共同体的努力来解决。社区的文明养犬工作并不应仅仅是一种倡议,而应成为一种义务,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则是保护每位公民生命健康、幸福安宁的重要保障。只有在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全体住户在相互理解、包容协作的基础上,才能将犬只行为规范化,真正实现“狗趣”而非“狗患”的局面,进而为提升城市的文明素养贡献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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