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住房需求,日前,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决定恢复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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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一)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须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二)申请之日前,商业贷款无不良逾期贷款记录(逾期记录达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三)贷款申请按《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通知执行。
二、职工家庭办理“商转公”业务后,如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的不良逾期贷款记录,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权终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政策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露
编辑 江婷婷 李雪雪
二审 李姗
三审 岳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