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升知州顺理成章,为何县丞升知县就难如登天呢?

梦里花落懂秋意 2025-01-02 15:59:08

清代地方官制中,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即佐贰官很难升任正印官。比如七品知县升任五品知州顺理成章,而八品县丞升任七品知县却难如登天。其实,只要搞清楚清代的官制特征,就不难理解。

知县与县丞定位不同,与品级无关

在大多数读者看来,县丞是知县的副手,类似现在的县委副书记或是副县长。御史可以明确地告诉诸位,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县丞作为“佐杂之官”处于知县为首的主干行政系统之外,并不是知县的副职或下属职能性官员。地方所有政务都是知县一人说了算,钱粮、刑名佐贰不得一问,就如清人所说的:“自汉朝以来丞治钱谷,簿治文书,尉治狱的传统,明朝犹然,今皆废为闲曹”。

真正辅佐知县开展地方政务的,是幕僚和书吏两套行政班子,县丞、主簿并不能干涉。既然佐贰被排除在主干行政系统之外,固出现了问题,吏部也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

那么县丞是什么定位呢?确切地说,县丞就是现在的乡镇书记或是某个局的局长。我们以广东省的几个县为例:

顺德县丞的驻地在容奇堡,距离县城30里,管辖5堡17大村;

东莞县丞驻石龙墟,距离县城80里,管辖6都172小村;

新宁县丞驻大澳埠,距离县城180里,管辖2都36村;

新会县丞驻江门墟,距离县城20里,管辖2都78小村。

很显然,这些县丞都是被知县派往重要地方长期驻守的,本质就是乡镇书记。还有一些县丞被赋予方面工作,如管理河道、督办粮务等,这类县丞就是某局局长。

尽管县丞与知县就相差一品,但却被排除在一县的行政事务之外,他们的影响力、话语权连幕僚都比不上,因此在晋升过程中,县丞很难提拔为知县。

县丞与知县出身不同

朝廷对知县的任命向来是十分重视的,对其出身也有严格要求,根据瞿同祖先生的考证,乾隆十年《缙绅全书》记载,当时全国知县中进士占44.6%,举人占22.3%,科甲出身的占比66.9%,如果加上12.7%的监生,正途出身的接近80%。

县丞一般都不是科甲出身,例由恩拔副贡除,或由汉军九品笔贴式、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县主簿升任。实际上全国400多个县丞中,还有很大比例的异途出身者,其中捐纳者又居多。

清代官场出身决定仕途,非科甲出身者是难以获得晋升的,即便是升官也难以成为正印官。县丞是文官品级中最低的群体之一,吏部对他们的仕途有诸多的限制,规定不能“转”、“改”,转就是转变岗位性质,改就是改变职能。此外,县丞补、调、升者也较少。

如果县丞出缺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吏部也会将“拣选一等举人”,以“试用知县”的身份出任县丞。不过这属于特事特办,举人出任县丞仍“照知县品级升转”,不过是临时过渡一下而已。

清中期以后,科甲出身的知县升迁都很难,政绩好的可能都是在知县任上来回调动,无非小县调大县、贫困县调富裕县,只有极少数人会升到知州或知府。知县尚且如此,非科甲出身的县丞就更不用说了。

官场上历来鄙视佐杂官

在正印官独任制的体制下,县丞基本不参与县主体行政,在履行职责方面与知县没有统属关系。但是另一方面,知县对县丞有考察权,并负责他们的考核。每三年一次的大计,县丞作为考核对象首先需要自我鉴定,然后呈知县出具考语,最后呈送上宪。

明代时县丞被称为“二堂”、“二老爷”,手里多少还是有实权的,凡县内的重大政务知县必须通报县丞,并签字上呈布政司衙门。

但是到了清代,县丞的地位迅速下降,统治者三令五申,禁止县丞参与地方行政。比如知县出缺或者临时被委派其他工作时,县丞就不能代知县行事。

县丞代行知县事,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县丞等官,非曾经卓异,或历俸五年以上不准委署正印”。由此可见,在皇帝眼中县丞根本就不算官,就是个闲曹,不配代行知县事。皇帝都是如此看待县丞的,地方各级官员自然也是如此。

事实上,县丞空有正八品的职衔,他们的权力往往不如吏,且因此而自贱,甚至与胥吏“相为首尾”,所以清代一般士人都以担任州县佐杂为耻。

县丞是不是就一定无法升迁呢?当然也不是的,县丞晋升,例升京府经历、布政司理问、按察司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州判,以及外县知县。

更多的时候,县丞升官一般都是前面几类,升任知县的少之又少,相比较知县升知州概率要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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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1-04 11:18

    知县是公务员,县丞是事业编。跨着物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