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将不定期更新一些匪夷所思,震碎三观的日本鬼畜案件。
今天要讲的是一桩曾震惊列岛的强奸幼女案。亲妈为讨男友欢心,不惜给年仅11岁的女儿下药,按住她手腕,供男友侵犯,并拍下视频。

2022年11月22日,日本大津地方法院判决了一桩案子。受害人是一名年仅13岁的女孩,加害人是她的亲妈,罪名却是“监护人猥亵罪”,以及违反“儿童色情禁止法”。
看完案子经过,只能用人神共愤来形容。
单亲妈妈带着孩子住在大阪。一天,妈妈通过交友软件结识了新男友,一个在工厂上班的40几岁男人。她对这个很会玩的“不良中年男”相当着迷,精神与肉体如同久旱逢甘霖。

新鲜感过去后,中年男开始腻烦这个单亲妈妈,但对她女儿,当时才11岁的小女孩很感兴趣。于是提出要求,想办法满足他的欲望。为了留住男人的心,她同意了。
2020年6月26日,亲妈按照男人的吩咐,给自己女儿递过去一杯下了药的咖啡牛奶。小女孩不疑有它,乖乖喝了下去。
中年男的目的,首先通过药物让小女孩精神和身体亢奋起来,然后再去实施他的兽行。小女孩虽然只有11岁,但学校教过不可以让他人触摸身体。她明白这种“亲密”是邪恶的。

小女孩向亲妈表达了“我不要这样”,并且奋力反抗。可没想到,亲妈上前不是护住她,反而抓住她的手腕,紧紧按住,方便中年男顺利侵犯自己的女儿。
中年男不仅实施兽行,还用手机把过程拍摄成视频,供他随时观赏。
根据被诉内容,可以确定在2022年3月4日至3月5日期间,亲妈和中年男也对已经13岁的小女孩,实施了同样的兽行并拍摄视频。

这并非指2020年到2022年的两年间,这对狗男女只侵犯过小女孩两次。仅仅是这两次罪行,有足够证据而已。
为了保护小女孩的个人隐私,法院审理此案时,相关人物全部匿名。

亲妈在法庭上称:为了能继续和男被告谈恋爱,才听从对方的指示,满足对方的犯罪要求的。
大津地方法院的女法官:作为母亲,站在监护、养育的立场,却在被害人明确表达抗拒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停止(犯罪),还抓住被害人的手腕,积极参与男被告实施的猥亵行为。被害人信任母亲,却从母亲那里受到巨大的精神和肉体痛苦。难以想象她所承受的痛苦。
亲妈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

2023年3月20日,该案第一被告南野健太郎,被大津地方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
南野健太郎就是那个中年男,时年已50岁。尽管6年有期徒刑已经算是顶格量刑,但民众依然难掩愤怒,和对现行法律量刑的不满。

宣布判决后,部分媒体谨慎遵守“不报道真名”的行规。难得《产经新闻》做了一次有意义的冒险,公布了禽兽的真名。
法律不足以制裁它,就让社会制裁它。无论在牢里面,还是坐完牢出去,它需要以另一种方式“死刑”。
乡民评论
●恐怖!不想承认这是真事,但现实是,这样的受害小女孩真实存在。说不定,还不止一个。说不定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还有更多正在遭受痛苦的孩子。
怎样才能救救正在受苦的孩子?
怎样才能发现正在受苦的孩子?
怎样才能把正在受苦的孩子,从施加痛苦的父母身边拉开?
●世间竟然有母亲能心平气和地对自己11岁的女儿做出这种事,太难以置信了。
做出如此残忍的事,竟然只判3年6个月,这也让人难以置信。
这已不是什么没资格当母亲,而是没资格称之为人了,应该判处更重的刑罚。
无论如何,希望能给小姑娘更足够的心理康复。愿她从今往后的人生一直都幸福。
●绝不容许的行为!理解不了为什么能做出这么残酷的事,被害的小姑娘太可怜了。虽然知道她所遭受的伤害很难被治愈,但还是希望她今后的人生能够过得幸福。
●作为一个有女儿的家长,绝不能容许这种行为。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母亲能干出这种事。
这孩子恐怕一生都将活在痛苦里,却只判三年?难道是因为在男的威胁之下才做的?即便被威胁,保护孩子是为人父母的责任。如果担不起责任,那就放手,把孩子送去合适的地方。
●可能因为我生活在被命运眷顾的环境下,实在无法想象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干出这样的事。也许在法律角度上,这个判罚结果是合理的,但心情上接受不了。
无论如何,真切希望被害小女孩今后能过上安稳的生活。
●小女孩一生都会留下这段不好的回忆。希望她将来遇到一个合适的大人来支持呵护她,让她感受到被人爱,明白自己是有价值的,重新带给她幸福。
●无法相信!身为人母,不,只要是个人都不能容许的事情。
这类儿童犯罪的刑罚真的太轻了。能对自己孩子干出这种事情的东西是不可能改造自新的。
●孩子生下来就送去“婴儿邮箱(一个收留弃婴的窗口)”,交给别人去抚养。世间往往对这种行为诸多责难。可是,自己生的自己养,却有父母对孩子做出如此恶毒的事。
●不管本人是否自愿,凡是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的都应该判处无期以上的刑罚。加害人是父母,还使用毒品,这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
强烈希望修改法律,对这种犯罪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希望尽量完善相关制度,能让性犯罪的被害小孩获得足够的身心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