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11月19日至11月20日,中国残联维权部举办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在线视频培训,涪陵区残联组织29名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参加此次培训。
在线视频培训中,北京市残联介绍开展无障碍督导工作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残联介绍开展无障碍督导工作情况;山东省残联介绍开展无障碍督导工作情况。
中国残联维权部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检察官宁中平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以检察公益诉讼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司法保;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程师王莉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晓菲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加强交通无障碍环境建设;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无障碍通用设计研究中心主任焦舰以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指导下的无障碍居住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中心高级工程师孙春艳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立健全无障碍认证制度等为题进行深入授课交流讲解。进一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升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水平,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通过此次培训,对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在今后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工作,努力为残疾朋友办实事好事作出贡献。”一位姓陈的督导员说。
涪陵区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中国残联举办的在线视频培训旨在提高督导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希望在未来工作中通过宣传、督导提升大众的无障碍环境意识,鼓励更多残疾人朋友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涪陵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6月28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我国在这一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定位、原则、内容、管理体制、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顶层设计,夯实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部法律同时进一步赋予残联组织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地位,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徐华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