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本该是惠及民生的保险,反倒成了社会一大怪:
“买之前说的天花乱坠,出险就这不赔那不赔。”
随便上网一搜,就会冒出一堆诸如“出险不理赔”、“分红险陷阱”、“存款变保险”的词条。
毫无例外都是些负面的东西。
然而,据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保费收入首次突破5万亿,保费增速同比增长9.14%,远超国内GDP增速。
一边是增长强劲的市场,一边又吐槽声不断,这其中,一定有些我们没有搞清楚的问题。
近日,宁德霞浦的雷先生发文,称自己在1994年,花100元购买了当时流行的新婚夫妇纪念保险。
近期打算去领取约定的1500元纪念金,却被告知只能退还保费本金加利息200多元。
我们注意到,雷先生保存的保险证书上写着:
入保人结婚满30周年(珍珠婚)时,双方健在,可领取纪念金1500元。”
满40年可领2000元,满50年能领 5000元。
由于该保险公司不在了,雷先生找到当时负责经办的民政局,民政局推到人社局,人社局就要求其退保。
算下来,本息合计230元。
要知道,1994年的100元,远超如今230元的价值。
面对雷先生的质疑,当地人社部门回应,这都是政策的规定。
工作人员解释,这份婚姻纪念保险属于老农保的一种,如今,老农保正逐渐向城乡居民保进行衔接过渡。
然而,雷先生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衔接政策,所以按规定做退还本息处理。
为什么三十年前交的100元保费,现在只能拿到200多元的本息?
当地社保部门解释,关键影响因素是增值率有所下调。据福建省的政策,城乡居民养老账户个人账户计息利率经历了多次调整。
其中在1993年7月至1996年6月最高,年增值率为12%,之后确实逐年下调。
而且,保险证书后面明确注明:
“今后民政部增值要求变动时,按上述领取标准的比例分段计算。”
可是,这样的解释并不能服众。
条款把待遇说的那么有吸引力,一般人谁会注意这个例外条款,更不会明白什么叫“按比例分段计算”。
参保时,民政局有没有跟参保人说清楚,才是问题的关键。
如果有,那么风险自担没毛病,如果没有,算不算一种欺诈呢?
民政局和保险公司,利用参保人的“不专业”,把风险转嫁给老百姓,性质是很恶劣的。
这就跟1954年的10万元存单,60年后“缩水”成12.9元一样。
银行同样有自己的理由,“通货膨胀”、“人民币”币值不相同等等。
听起来,他们说的都有道理,可为什么老百姓就是不理解呢。
说到底,这也怪不了老百姓,还是银行、保险公司的名声有问题。
在“唯利是图”的标签下,基本的诚信都很难做到,形象能好到哪里?
1500元保险金变230也好,10万元存款变成12.9元也罢,老百姓的吐槽有没有道理暂且不论。
我们更关心的是,相关部门有没有读懂这些吐槽背后的画外音?
感谢您的阅读,期待您的留言和分享,让我们共同探讨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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