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岁儿子客厅哭闹母亲卧室偷欢,因被哭声打扰,将其折磨致死

琅琊讲武堂 2023-02-12 22:17:44

“结婚不是目的,是一段新的人生的开始”,一场婚礼代表着一对新人从此之后成为了一家人,在以后的生活中就需要一起去面对生活上的风风雨雨,从此开启一段新的人生。在人生的路上总免不了遇上让自己更加心动的人,但要知道,婚礼不仅是一场仪式,更是一份责任,对家庭和家人忠实的责任。

但在2014年,河南的一位少妇却在结婚后没能坚守本心,在半路上找到了更喜欢的人,但当她在家中和情人约会时,2岁的儿子在客厅哭闹不止,母亲却在卧室偷欢,结果情夫因被孩子的哭声打扰,情绪失控之下将其折磨致死!

2014年12月16日,在国外工作的刘某突然接到老家打来的电话,在电话中他得知自己2岁的儿子病重被送到了医院。听到这个消息后,刘某也顾不上手头上的工作,当即便订购机票赶回河南,而当他回到老家,在赶到医院后却接到了儿子已经身亡的结果。

而当他为孩子准备后事时,他突然发现孩子的身上竟然有很多伤痕,看起来根本就不像是得病出现的。而在他外出工作的这段时间里,照顾孩子的就是妻子贾某,在察觉到孩子身上的异样情况后,刘某在悲痛之余不免怀疑儿子真正的死因。

2008年,经人介绍下他和贾某结为了夫妻,而在婚后为了让一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他在工作上也就变得更加卖力,后来还跑起了大货车,跑长途拉货。看着一家人的生活越过越好,他的心里也变得越来越充实,虽然在结婚后和妻子团聚的时间并不多,但看着妻子先后为其生育的一儿两女三个孩子,他也感到了幸福。

但养育三个孩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作为家里顶梁柱的他便在朋友的介绍下远赴国外打工,来让自己赚到更多的钱。可就在他为家庭付出的过程中,他的妻子贾某却在抚养孩子处理家务的过程中,做出了背叛家庭的事情。

在结婚前,二人对彼此了解并不多,在互相接触了一段时间之后便匆匆选择结婚,而在结婚后她也没有感受到新婚的喜悦。在结婚后,婆婆一直期盼着她给家里留后,为刘某生下一个儿子,在那之后她便先后怀孕三次,直到2012年底生下了儿子小浩。

在生下小浩后,婆婆虽然不再唠叨这件事,但连续三次生育,生下孩子后自己一个人抚养三个孩子的劳累也没有人来分担,这让她对这段婚姻感到了失望。而丈夫在结婚后便一直在外工作,和她交流的机会也不多,这让感情基础本就淡漠的她在对待婚姻的态度上没有了尊重,尤其是当她遇到了崔某后,更是在丈夫外出工作的这段时间里做出了背叛家庭的事情。

在认识崔某时,她的丈夫刘某还没有出国务工,那时的她因为生活上的不顺,经常在网上抱怨。这时,网友崔某在看到她的抱怨后便经常和她聊天,关心她的生活,渐渐地,二人之间的联系也就变得越来越频繁。而在和崔某交流的过程中,贾某感受到了从来没有在丈夫身上感受到的温暖和关怀,这让她对崔某产生了一些好感。

而在她和刘某结婚后,丈夫便经常在外工作,很少回家和她交流,于是,为了填补生活和感情上的空缺,在刘某外出跑长途的过程中便偷偷和崔某在线下约会见面,甚至还和他到酒店、旅馆等地交流感情。

2014年8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刘某找到了一个去国外挣钱的机会,看着家里三个年幼的孩子,为了让一家人过上富裕的生活,刘某便跟着朋友办理了相关证件后便告别了家人,但他没想到,自己出国还没多久便听到了儿子身亡的噩耗。那么,在事发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2014年12月16日当天晚上,在网上约好后崔某便来到了贾某的家中与其私会,在此之前他也来过贾某的住处,有时还会帮她照顾孩子,教两个年幼的女儿认字,这让贾某对他的好感更深,甚至还放任他和自己的孩子独自相处。

但在16日晚上,他们二人便瞒着家人在房间里交流感情,而年纪最小的儿子则被他们放在客厅。12月份,天气很是寒冷,就算他们给家里烧了暖气客厅也不如卧室暖和,而一个只有2岁的小孩在没有家长的照顾,而且周围空旷还有些寒冷的环境也让他感到了害怕,于是便在客厅哭闹了起来。

但此时,二人正在深刻交流感情,在听到小浩的哭闹声后,贾某担心儿子的哭闹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便不想继续下去。但崔某却不管不顾,要求她留下来,但贾某没有听从他的要求,便想着去客厅照顾儿子。

他本人的脾气本就比较暴躁,中途突然被小浩的哭闹打扰后,崔某的情绪便十分气恼,为了发泄心中的怒火,他便让贾某留下来自己去让小浩停止哭闹。而贾某回想起两人相处的这段时间的经历后也就没有阻拦对方,于是,当崔某离开后不久,小浩便不再哭闹,但她却没有想到对方会将自己的儿子折磨致死。

但那时的她担心自己和崔某的事情被戳穿后没脸见人,即使拨打了急救电话但也隐瞒了孩子的真实情况,而那时的小浩被送医的时间也比较晚,医生努力施救下也没能挽回这个孩子的生命,随后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崔某因被害人的哭闹声产生不良情绪,为了发泄内心的不满和愤怒,通过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虽然在事发时没有杀害对方的故意,但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恶意,且忽视被害人年仅2岁的客观条件,最终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他的行为便构成本罪,应当严惩。

同时,贾某在明知自己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为了满足个人精神上的刺激,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做出背叛家庭的行为。在本案中虽然没有实施伤害行为,但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监护义务,对家庭造成严重伤害,若是离婚,她应当向刘某赔偿精神损失费。

(《回顾 2岁儿子客厅哭闹母亲卧室偷欢,因被哭声打扰,将其折磨致死》中,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姓名系化名;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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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2-12 23:38

    恶毒至极,应该严惩!可伶的小宝宝。。。。

  • 2023-02-15 19:44

    又是河南人,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