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云南女子被判死刑,死前最后要求:想穿未婚夫送的婚纱行刑

雁枫情缘 2022-10-04 20:27:36

1999年深秋时节,26岁的年轻女毒贩尹艳萍得知自己刑期将近后,她向狱警提出了让人有些意外的请求:“警察同志,我想请求你们一件事,希望可以允许我穿上婚纱入刑场。”

尹艳萍究竟是如何一步步走向贩毒之路的呢?她又为何会在临刑之前提出这样的特殊要求呢?这件婚纱究竟有何寓意?

尹艳萍为改命运,走出深山

1973年年底,尹艳萍出生于云南省腾冲县的一个偏远村落之中。

祖祖辈辈皆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地道农民,一家五口仅仅靠着父母务农赚取的微薄收入度日,日子过得很是紧张。

待尹艳萍读到初中时,母亲因一场重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养家糊口的重担全都落在了父亲一个人的身上。

从小就十分懂事顾家的她知道,父母没法负担起自己的学杂费用,她主动放弃学业,回家帮父亲务农,尽自己所能为家里面减轻负担。随着年龄渐渐增长,尹艳萍出落得越发漂亮,引来了同村不少青年的爱慕与追求。

学习

不过,尹艳萍早已心有所属,比她大三岁的青梅竹马方强,两人早早便约定好,等到了法定年龄就去领证结婚。

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在尹艳萍外出打工后彻底改变了。

1990年年初,尹艳萍幼时的好友王小曼,外出务工回家看望父母。看到昔日的好友不仅打扮洋气,披金戴银,还拿着挣来的钱给父母修了大房子,开了理发店。村里人纷纷议论,王小曼在外面究竟做的什么生意这么有钱?

年轻气盛的尹艳萍很是羡慕,她想着同村的王小曼无论是长相还是文化水平都不如自己,都能挣上那么多钱,自己为什么不能呢?于是,尹艳萍内心也萌生了想要外出打工挣钱,改变自家现状的想法。

外出打工

她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青梅竹马的恋人方强,方强并不是很赞同她的决定,劝她好好留在村里头踏实过日子,不要因为一时眼热冲动行事。

尹艳萍急忙反驳:“强哥,我可不是一时眼热,其实我早就有这个想法了。

我家的情况你也知道,我娘长期卧病在床,我爹身体也不好,家里两个妹妹上学负担也重,我哥去年结婚的时候还欠了别人一大笔钱,现在还债都还不过来。我知道你担心我,你放心我赚了钱就回来。”

尽管心里很不情愿,但方强还是尊重了心上人的选择。

离别那天,方强来到车站送别尹艳萍,他将怀里的包裹递给了尹艳萍:“小萍,这是我攒钱买的婚纱。母亲生病离不开人,我也不能陪你外出打拼,你把它带在身边留个念想,就当是我在陪着你。”

车站

坐了三天三夜火车,奔波两千多公里的路程,尹艳萍终于来到了她向往已久的大都市广州。

眼前的高楼大厦与车水马龙让她应接不暇,尹艳萍不禁感叹:“大城市果然不一样,我一定要在这里闯出一片天!”

对于既没有学历又没有一技之长的尹艳萍来说,留下来谈何容易。眼看着自己兜里的路费就要花光了,工作还没有着落,尹艳萍内心十分焦急。柳暗花明又一村,在被多次拒绝后,她找到了一份餐馆服务员的工作。

虽然工作很辛苦很累,要负责洗碗、招呼客人、倒泔水等各项工作,薪水也并不高,但她总算时暂时找到了落脚的地方。

服务员难拒金钱诱惑,坠落欲望深渊

可在餐馆干了一段时间后,尹艳萍有些泄气了,她发现城里打工赚钱并不像自己想象中那么容易,自己每天累死累活就那么一点儿工资,老板倒是一个月能赚个上万元。

最让她崩溃的是,猥琐的老板总会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盯着她和几个女同事看,时不时还找机会揩油。

一天晚上,正在低头干活的尹艳萍突然被老板强行从身后抱住,她吓得将盘子掉在了地上。

听到动静赶来的老板娘,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了她一巴掌,嘴里骂骂咧咧:“你这个小狐狸精,干活倒是不行,一天到晚净想着勾引别人老公了。”

餐馆

受不了这份屈辱的尹艳萍,一气之下辞掉了餐馆服务员的工作。没地方去的她,突然想到了寻求同村的王小曼帮忙,那时的她并不知道光鲜亮丽的王小曼私底下做得净是些见不得光的违法勾当。

见到尹艳萍后,王小曼将她带回了自己租住的公寓内。

看着王小曼如此豪华的居所,尹艳萍羡慕地感叹:“小曼家,你家可真漂亮啊。你真有办法,这才出来几年,就开了自己的店,又有这么漂亮的房子住。你再看看我,好不容易找了个服务员的工作,钱少不说,还要受那样的窝囊气。

哎,真是同人不同命啊!你能不能也带带我,让我和你一样挣大钱。”

王小曼摸了摸尹艳萍的手,“亲昵”地说道:“你放心,我一定带你好好干。你今晚现在我家好好休息一下,我明天带你出去逛逛。”

公寓

第二天一大早,王小曼带着尹艳萍去逛商场,还自掏腰包为她购置了几件入时的漂亮衣服。她还劝说尹艳萍,城市里面不像云南老家,要是想要混得好就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机会。

一回到家,尹艳萍就开始迫不及待地试穿这些新衣物,毕竟这些她平时想都不敢想。

此时单纯的她还不知道,她即将会被这个信任的同乡姐姐带上一条万劫不复的绝路。

当天晚上,王小曼将她带去了自己工作的夜总会孙老板的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便以自己有事为由先行离去了。看到姿色过人的尹艳萍后,孙老板瞬间对产生了不轨的心思,开始对她动手动脚。

商场

交谈之中,尹艳萍得知这份工作竟是要出卖色相的“小姐”后,赶忙挣脱了孙老板的束缚。她在逃跑的路上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住进了医院里,同乡王小曼替她支付了医药费并将她带回家中养伤。

接二连三的打击,让尹艳萍产生了回到云南老家的念头。

让她没有料到的是,对自己如“亲姐姐”一般的王小曼瞬间变了脸色,不仅向她索要这次住院的医药费,还威胁要将她去夜总会工作的事情告知未婚夫方强和她的父母。

无奈之下,为了尽快偿还债务的尹艳萍只得放下自己的自尊与原则,被迫跟着王小曼来到夜总会工作。

一开始并不情愿的她,在看到客人给予的丰厚小费时有些动摇了,自己以前辛辛苦苦一个月才能挣来的钱,如今用不了一晚上便能赚到。随着钱越赚越多,尹艳萍渐渐丧失了做人的底线与原则,不惜出卖身体来赚钱。

夜总会不幸染毒,走上以贩养吸的不归路

一天晚上,尹艳萍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昔日的同事小红,闲聊过后,小红突然想起来自己那里还有一封尹艳萍未婚夫寄来的信,赶忙递给了她。

打开信后,尹艳萍瞬间泪如雨下:“小萍,你最近过得好吗?自从你离开之后,我就无时无刻地在想你,出门在外的日子一定特别艰苦。

村里很多人说女孩子外出打工时会碰到很多不好的事情,有时甚至要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才能赚得到钱,你这么久没回来肯定也学会坏了。我听到这些很生气,我相信我的小萍是不会变的……”

看到爱人方强如此深情恳切的话语,尹艳萍内心愧疚万分,她觉得如今的的自己已经配不上方强的爱了。

写信

在这之后,尹艳萍从同乡王小曼那里搬了出去,她告诉王小曼如果方强来找她,就说她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之后的每个月,尹艳萍只是按时往家里寄钱,很少谈及自己的日常生活,也从不留下自己在广州的真实地址。

始终等不到尹艳萍回信的方强,内心十分焦灼,他害怕小萍一个女孩子在外地出事了。于是,他向工头请了几天假,坐上了前往广州的火车寻找“消失”的未婚妻。

他只知道尹艳萍先前打工的那家餐厅地址,但他去找时发现尹艳萍早就不在那家店打工了,与她相熟的同事们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去哪了。

可广州那么大究竟该去哪里找呢?半个月过后,仍未得到一点消息的方强只好放弃,带着遗憾回到了云南老家。

广州

与方强彻底断绝联系后的尹艳萍,无牵无挂的她变得越发大胆、贪婪,只要是赚钱的生意她都愿意做。

可她不知道,自己的贪婪正在把自己推向一个在无尽的深渊之中,甚至还为此搭上了性命。

一次陪酒过后,尹艳萍接过夜总会孙老板递来的一支香烟,抽了几口,后她觉得味道相较于其他香烟有些冲,不过吸完之后有一种特别舒服的快感,很让人上瘾。

自打那次过后,每当身体感到疲惫时她就会从顾客那里要一支香烟,一次询问之中她才知道,杨华手里所谓的“香烟”其实掺杂了毒品“海洛因”。

得知真相后的尹艳萍瞬间崩溃了,出生在毒品犯罪高发地区云南边境的她,从小就看过太多因吸毒而家破人亡的悲惨案例,深知毒品的危害性。于是,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戒除毒瘾。可毒品这东西一旦沾上,哪是那么好戒的?

毒品

俗话说:“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

毒品的诱惑力远远超出尹艳萍的想象,每当毒瘾发作时,她浑身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头疼到炸裂。实在忍受不了毒瘾折磨的她,只好再次背弃自己的信念,找到孙老板索要毒品。

但就在这时,一直向她供应毒品的孙老板却突然将她拒之门外,不愿意为她提供毒品。尹艳萍只好自己花钱去买毒品,短短几个月时间,她就把工作几年存下来的积蓄全都花光了。

身体状况恶化的她无法再去从事任何工作,如何筹集毒资成了她当前所面临的最大难题。走投无路的她尹艳萍已经顾不上自己的尊严和脸面了,她跑到孙老板面前哭诉:“孙老板,求求你救救我!你就再给我一些海洛因吧,我真的受不了了!”

身为贩毒组织头目的孙老板笑着回答:“小萍,只要你肯为我办事,毒品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在这之后,染上毒品的尹艳萍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

毒品临刑前的最后要求:穿上婚纱上刑场

1996年夏天,尹艳萍听从孙老板的吩咐,在云南西部小城瑞丽开了一家服装店。

之所以,选择瑞丽是因为这里靠近中缅边境,为尹艳萍跨境贩毒交易提供了很多便利之处。

而这家服装店表面上,一直在正常经营服装生意,私底下却是尹艳萍和贩毒组织的毒品储藏间与分销点,常常有吸毒人员借着买衣服的名义来买毒品。

随着毒品交易范围和交易额越来越大,尹艳萍等人的贩毒网络逐渐延伸至天津、河南等地。如此大宗的毒品交易没过多久,便引起了天津当地警方的重视。经过警方的严密侦查,这个大型贩毒网络的核心人物是一名年轻女性,云南人。

毒品

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决定派出线人对该贩毒团伙进行秘密跟踪调查。皇天不负有心人,警方线人打听到4月份的时候,尹艳萍接到了一大单子,她要将近3千克的毒品海洛因从云南瑞丽运送天津进行交易。

准备在天津大赚一笔的尹艳萍等人,却不知天津警方早就盯上他们了,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等待着人赃并获。

1997年5月底的一天,尹艳萍与同行的几名毒贩来到约定交易地点,与接货人会面。

正当她准备将毒品递给对方时,埋伏在附近的十几名便衣警察突然冲了出来,将他们团团围住,几名毒贩全部被天津逮捕归案,无一人逃脱。

尹艳萍

同年6月7日,天津市警方侦办已久的特大团伙贩毒案终于告破,共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毒品“海洛因”3公斤。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凡是参与走私、贩卖、运输与制造毒品,不论数量,都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毒品数量在五十克以上,属于情节严重犯罪,而尹艳萍等人涉案数量高达3千克,情节可谓是极其恶劣。

因此,在之后的一审判决中,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尹艳萍等人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法官宣读判决结果的那一瞬间,被告席上的尹艳萍悔恨地哭诉:“如果我没染上毒品,是不是就不会落得这个下场了?”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999年深秋,面对即将走上刑场的尹艳萍,分管她的女狱警问她临死之前是否还有什么请求。

然而,尹艳萍这个请求让女狱警有些意外,她希望自己能够穿上包裹里的那件婚纱走入刑场。对此有些不理解的女狱警,向她询问其中缘由。

尹艳萍解释道:“这件婚纱是曾经的恋人方强送给我的,本来打算结婚的时候穿,可这一切已经再无可能。

在我们云南老家有一个风俗,如果想要嫁给谁,穿上婚纱的时候心里面想着他,即便这辈子不能做夫妻,下辈子也能嫁给他。”

参考文献

渭南政法:1999年,天津一位女死刑犯最后要求:我要穿上婚纱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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