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家暴只有0次和N次?

解毒时光 2019-12-02 18:43:22

马歇尔曾经担任过美军陆军首席战斗历史学家,1943年在中太平洋、1944-1945年在欧洲都于战斗后立即访问了士兵。通过调查,马歇尔揭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结论——在战斗中,通常仅有15%的前线士兵开了枪,即使在最高效的部队里,这个数字也不会超过25%。

而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兰德尔·柯林斯在《暴力——一种围观社会学理论》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观点,“认识不善用暴力的,最大的障碍是冲突性紧张/恐惧,而不是害怕受伤,也不是害怕被社会惩罚。”

根据柯林斯的理论,人们在暴力中所面对的是与日常沟通经验相悖的情境。人是一种社会动物,为了能够活下去,人更加善于形成社会合作,也就是在人际互动时,通过判断对方的情绪、行动和意图来达成双方的一种合作关系。

但暴力却是一种完全相反,或者说违反人性的行为,互动最终的目的是打破合作,甚至是造成对方的伤害,大量的数据显示,无论是战争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大多数人都是极力地避免正面的暴力冲突。

就好像两只雄鹿为了彰显实力只是虚张声势的碰撞头角一样,大多数人类的暴力冲突也都是一种虚张声势的互动仪式,受一系列行动和情绪的驱使,可一旦发生,就会草草结束。

柯林斯由此得出一个深刻的结论“没有暴力的个体,只有暴力的情境”。在暴力面前,人们很难绕过所谓的“冲突性紧张/恐惧”。“军队之所以战斗力不同,是因为内部控制恐惧的组织方式不同。”在军队之中,所设计的军纪、军规,甚至是攻击阵型,本质上都不是为了打击敌人,而更多的是为了刺激自己的军人,让他们绕过紧张和恐惧。

柯林斯总结出了三种类型,使人们突破了这种紧张和恐惧,实施暴力的情境:

一、攻击弱者;

二、高度团结的暴力行动者,从彼此身上获得社会支持;

三、有一群观众围观打斗;

第二项更多是群体性的、社会性的暴动,第三项则是现代搏击娱乐的展现,而第一项的代表则是最近被反复讨论的——家庭暴力。这种隐秘的、私人的人际关系状况,无论是给个人还是给社会都带来了不可愈合的伤痛。

对于家暴本身,不能简单的通过其暴力的表象就得出什么深刻的结论,暴力发生的过程是短暂的,实际上在这种暴力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人际互动的模式,也就是柯林斯所说的“情境”,只有更深入的了解这些,才能够让我们能够对家暴警醒,才能够设法避免。

通常,家暴有两种形式的体现,一种是被称为“普通的配偶暴力”,相对常见,不太严重,诸如配偶之间规律的争吵、提高嗓门、白热化的表达,最后升级到打耳光、推搡等。根据数据统计,女性与男性使用这些暴力形式的频率相差不大。暴力的升级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可以说是规律性的,伤害有限的,并不会毁掉一段关系的暴力。

另一种家暴被称作“亲密恐怖主义”,被用于获得控制权,包含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或持续的威胁氛围,加害者主要是男性,受害者主要是女性。这种家暴危害最大的地方在于——恐怖主义式的制度化虐待。

而根据柯林斯的理论,不论是哪一种形式的暴力,都需要在克服“冲突性紧张/恐惧”之后才能爆发出来。也就是说并不是谁一上来就是施暴者和受害者,在实际的家暴行动发生之前,双方会有一个很长的互动过程,这个互动过程决定了两个人相处的情境的走向,也决定了二者在最终家暴当中的身份和地位。

普通的恋人冲突会经历几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阶段,并在升级到某个阶段后就不再加剧。这些矛盾往往都有一个照本宣科的结局。暴力最初爆发往往就能终结整个事件;一旦达到高潮,双方就会心照不宣的结束,这种爆发能够清除矛盾,但不会危及这段关系。

所以这种家暴冲突当中,一旦突破了“冲突性紧张/恐惧”之后,就会马上结束。如果在这种程度上,家暴是“有益”的,而受害者是相互的,不是固定的一方。但在一些关系的相处过程中,这种“有益”的平衡往往会被引向另一个方向。

柯林斯举了一个例子,一种关系状况,在这个关系里,一个处于照顾方,一个处于被照顾的角色。可以是大人照顾孩子、成人照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抑或是情侣之间处于不均等的位置。

开始这种关系里,强势一方照顾弱势,扮演着一种利他主义的角色,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利他主义的情绪能量在逐渐减少。二者之间开始产生了一种权利的斗争,弱者希望争取到强者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强者则开始厌倦和愤怒,因为仿佛自己被弱者所控制。

在这样一种关系里,会形成一种负向的漩涡,关系越来越糟。双方都可能会尝试用罪恶感控制对方、驯服对方,但这种权力斗争和控制手段的结果是会制造出更多的怨恨和相应的反击。

进一步发展,弱者可能会制造出更多的问题,来让强者处理,而强者则会刻意的不认真解决,甚至最终出现虐待的行为。这个过程对于受虐者是一种伤害,但对于施虐者也同样痛苦。

“不对等的资源会导致冲突,特别是当存在两种不同的资源,且这种不对等并未被公开认识到的时候。”这里并不是说在男女关系中,男性是强者,女性是弱者。大多数情况下,男性在身体状况上要强于女性,而且根据“兴趣最少原则”(在爱情关系里,爱得更深的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女性一旦进入一个稳定的关系中,就会持续输出感情,特别当有了孩子之后,这种对孩子的爱,也会形成一种对家庭爱的根基。

这样在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中,家暴的苗头开始萌芽,一旦某一次强势一方突破了理智的界限,家暴就如潮水般施加给受害一方。并且根据柯林斯的理论,这种爆发之后,双方会形成一种逐渐稳固的关系模式。

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来说,施暴者逐渐掌握了互动戏剧的节奏,而另一方也慢慢学会扮演一个合格的受害者角色。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家暴只有0和N的区别,一旦开始,就会形成模式,难以逃脱这个魔咒。

“普通的配偶暴力”当中,双方冲破“冲突性紧张/恐惧”之后,及时收手,并借此清除彼此矛盾。“亲密恐怖主义”则是在突破之后,利用持续性的恐怖暴力来清除矛盾。

但这里并不是说,被施暴的一方是活该,是在主动的配合施暴者,与施暴者“共谋”,但在暴力第一次发生之前,双方的互动中,一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除了精神疾病性的施暴之外)。在这个过程中,不只是施暴者,而是受害者与施暴者共同走向了一个暴力的互动机制。

所以去了解人与人互动的情境,在与他人相处的关系里尝试去调整、控制这种情境的走向,在滑向暴力边缘的时候,尝试去拯救,一旦暴力发生就无可挽回了,只有在暴力发生前,才有机会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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