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举,吴人也,为句章①令。有妻杀夫,因②放火烧舍,乃诈称③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
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鞫⑤之,妻乃伏罪。
——出自后晋·和凝《疑狱集》
注释句章:今宁波市慈城镇。
因:于是,就。
诈称:假称,谎说。诈,欺骗。
诣:前往,到。
鞫(jū):审问。
译文张举是三国时期的吴国人,担任句章县的县令。该县有一位妻子杀死了丈夫,于是放火烧毁房屋,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的。丈夫家里的人不相信,到官府状告这个妻子,妻子拒绝认罪。
张举于是找来两头猪,一头杀死,一头活着,然后堆起柴禾烧这两头猪。观察发现事先杀死的猪嘴里没有灰,活着烧的猪嘴里有灰。于是察看丈夫的嘴,嘴里果然没有灰。根据这个线索对妻子进行审问,妻子承认了罪行。
说“诣”:“诣”的本义是“前往,去到”,如上文中的“夫家疑之,诣官诉妻”。
“诣”在文言文中还有以下常见释义。
指“晋谒,造访”,指到朝廷或上级、尊长处去。如《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
指“符合”。如“诣理”指“合理”,“诣实”指“符合实际”。
指“学问等所达到的境地”。如“造诣”,“苦心孤诣”。
文化常识:《疑狱集》案件二则上文选自《疑狱集》,是中国现存最早的案例选编,诞生于五代后晋时期,由和凝、和㠓父子二人合著,收录了汉至五代的情节复杂、争讼难决的案件。
下面再介绍二则出自《疑狱集》的案件,来看看古人是如何破案的。
一、子云断牛
唐朝时候,卫州新乡县有个人叫王敬,因为要驻守边关,就把家里的六头母牛交给舅舅李进寄养。
五年的时间,六头母牛先后生下三十头小牛。
五年以后,王敬从边关回来了,去找舅舅要牛。
李进说:“你的六头母牛死了两头,现在只剩四头老牛,你牵走吧。”
王敬说:“舅舅,您家原本没有牛,现在那么多小牛都是我的牛生的吧?”
李进马上拉下脸来,生气地说:“这些小牛是我自己买的,跟你没有关系!”
王敬气愤地跑到县衙告状。县令裴子云下令把王敬和李进都抓了起来。
裴子云在公堂之上对李进大声喝问:“大胆李进,竟敢伙同他人盗得三十头牛,还不从实招来!”
李进跪在地上直呼冤枉。裴子云冷笑道:“你的同伙已经被我抓住,他全都招认了,还说牛就在你家里。来啊,带同犯!”
一个头上蒙着布的人被带上堂来。裴子云问:“那三十头牛可是在李进家里?”蒙面人连连点头。
裴子云正色道:“李进,本县这就派人到你家去查,要是找到三十头牛,这就是人赃俱在!”
李进急得头上直冒汗,哭喊道:“大老爷啊,我家里的牛都是我外甥的牛生的,不是我偷来的啊!我外甥叫王敬,他因为到边关,所以把六头母牛托我代养。那六头母牛生下三十头小牛,其实都是我外甥的!”
裴子云听了哈哈大笑,叫那个蒙面人把蒙面布摘去。
李进一看,竟然就是外甥王敬,他这才明白过来,瘫坐在地上无话可说。
裴子云对王敬说:“你舅舅养牛很辛苦,你要留下五头小牛,剩下的可以牵走。”
王敬一口答应下来。
二、黄霸察娰
西汉时期,颍川郡有有个富户,兄弟两人住在一起。
他们的妻子都怀孕了,嫂子因伤了胎气,孩子未能存活,但她把这事瞒了下来。
弟媳妇生了一个男孩,嫂子就夺过来硬说是自己生的儿子。这件事争了三年都没有解决。
郡守黄霸派人把小孩抱来放在院子里,叫她们两人争抱。
嫂子上前硬拉小孩,举动粗暴。弟媳则害怕伤着小孩,并且表情很悲伤。
黄霸见到这些情景便大声斥责嫂子:“你贪图家财,只想抢到孩子,难道不怕伤了他吗?这件事已经清楚了。”
嫂子最终认罪伏法。
启发与借鉴张举进行模拟试验,重现火烧的场景,通过焚猪验证人尸,推断出这位妻子就是真凶。
这是因为人被火烧时,气道与外界相通,随着呼吸,口鼻中会有很多炭末之类的吸入物。而如果是先被杀后投入火场,因为没有呼吸,整个气道应该是干净的。
这个方法现在看来似乎很平常,但是在当时刑侦科技并不发达的情况下,能够想到并运用这个方法来破案,还是非常了不起的,充分体现了古人的智慧。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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