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前几天一名女医生发现的揪心事件:
在自己工作的医院,有一名小女孩,因下腹坠痛不止,前来就医。
经诊断,她患有盆腔炎,且感染了HPV(人乳头瘤病毒),需要住院治疗。
这些症状并不算罕见,但极为反常的是,女孩年仅12岁,竟然还有近半年的性生活史!
意识到女孩遭受到不法侵害的医生,赶紧向医务部报告情况。
然而,医务部的反问,让医生傻了眼:
你怎么知道她被侵害了呢?
言下之意,无非是让医生别多管闲事。
这位医生没有放弃努力,她很清楚,这件事不能用行为自由来解释。
这就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
于是,医生尝试向当地妇联反映情况。
她还试着通过网络渠道求助。但院方也开始捂盖子,不让女医生继续发声。
迫于压力,医生只能注销自己的微博。
医院甚至还能找到转发这件事的博主,要求撤稿。
幸运的是,事件终于发酵,引起了广泛关注。
12月16日,新泰当地的事件调查组成立,并发布通告。
原来,患病的女孩在今年5月,于网上认识了“男友”李某某,随后发生关系。
李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相关责任人也被调查。
患者目前仍在接受治疗和心理疏导。因其未成年,不会披露更多个人隐私信息。
事情往好的方向发展了。但网友们发现,这里暴露的问题很严重,给了大家不少警示。
首先是医院的做法,遭到网友的强烈质疑。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4周岁以下的女性,不具备性同意行为能力。
也就是说,一名12岁的女孩即使同意,任何人只要与她发生性行为,都是性侵,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目前,我国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设有强制报告制度。
像医院这类可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组织和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发现了相关情况,必须保存资料,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所以,院方明知女孩未满14岁,却有性生活史,居然还以“不能确定性侵”为由不予理睬。
这除了是法盲,还是严重的失职和犯罪。
更令人气愤的是,女孩早在今年6月,就在这家医院,因为妇科疾病就诊。
按时间推算,那时“男友”李某某,刚与她认识不久。
也就是说,整整半年的时间里,医院居然没有任何报警的行动。
等到有人站出来上报,院方还要想方设法去捂嘴。
这种反应看起来匪夷所思,但从医院涉事人员的角度去分析,这样做还真有一套歪理。
医院如果上报,那么自己势必要增添工作量,对接相关部门。
同时,媒体跟进报道,医院可能会遭遇不可预测的舆论压力。
还有,家长一旦知道是医院上报了,会不会找医院的麻烦?
从这种精致利己的市侩思维出发,医院啥也不做,或许就能侥幸免责呢?
这一次,万幸有充满正义感的人不懈努力,让事情得到了处理。
但有没有真被压下来的案件呢?
希望这次事件,能为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敲响警钟。
女孩父母的做法,也让网友们叹息不已。
他们也许考虑到了孩子年纪尚小,考虑到“家丑不外扬”,考虑到事件一旦曝光可能会带来的心理压力,最终选择悄悄就医,没有及时报告和求助。
家长的心态可以部分理解,但他们的做法仍存在很多问题。
像前面提到的,早在今年6月,女孩已经因为相关问题就医。
作为监护人,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不但没有让侵害停止,反倒让情况越来越严重。
有些态度激烈的网友甚至表示:很难说这样的父母究竟是为了孩子着想,还是为了自己在外界的所谓“脸面”着想。
而且,在家庭层面,性教育往往严重缺位。女孩的父母对此可能负有严重责任。
据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家长认为,性教育应该由学校负责。自身往往以“不懂”“不好意思”为由,逃避相关责任。
还有更奇葩的家长,在学校开展性教育的时候,横加阻挠,担心“把孩子教坏”。
可是,家庭不教育,学校不教育,难道等着坏人去上课吗?
难道要等着像这次的李某某一样的人出现,对未成年人造成侵害之后,才开始追悔莫及吗?
除了上述各方,女孩感染的HPV也受到很多网友的关注。
媒体的标题中也往往以此为关键词。个别无良或无知的报道,还渲染这种病毒对女孩来说是多么恐怖。
从医学角度,HPV病毒不应该被这样妖魔化。
首先,HPV病毒有数十种不同的分型。
一部分确实会引起疣体感染,比如俗称的“菜花”。
还有一部分高危分型,在持续感染后可能会引起宫颈癌变。
同时,大部分的HPV感染没有明显的症状,并且会在感染后的1到2年内消退。
根据相关统计,女性或男性一生中有很大概率感染HPV,其中大部分在转阴后没有健康影响。
当然,这并不是说HPV感染是无需关注的情况。
人们还是需要及时接种HPV疫苗,避免危险性行为,定期接受相关检查,增强免疫力,远离病毒的侵扰。
因此,人们一旦发现HPV感染,也不必惊恐。
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都可以得到有效治疗。
女孩在较小的年纪感染HPV,确实不应该。
但相信她可以在治疗转阴后,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余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