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因收入低而通过网络进行热舞直播的上海年轻女律师“小冰心”遭到了网暴和举报,举报他的人中还包括不少律师同行,让人五味杂陈。
而网暴和举报的源头,就是“小冰心”在留言中说的这句话:“去做擦边直播吧,我律师收入5K直播收入2W左右,没直播在上海活不下去。”
被网暴后,“小冰心”发视频回应称,自己是1999年出生的青年律师,没案子难免有些收入焦虑,前段时间搜律师副业话题,看到有人劝律师去做擦边,感到好玩就开玩笑说了这句“去擦边直播吧”的话,但有些同行和自媒体根据网络上的只言片语,去司法局和律协举报了自己,自己也被律所领导要求下架“跳舞+普法”的视频。
“小冰心”表示,为自己说的这句玩笑话感到抱歉,今后一定会谨言慎行。
笔者发现,“小冰心”在B站、抖音、小红书都有账号,在B站、抖音发的是“跳舞+普法”的视频,在小红书发的则是完整的跳舞视频。由于年轻有活力,她跳的舞最多算是“热舞”,谈不上什么“擦边”,否则各个平台也不会通过。
但就是这样合规合法的舞蹈,却遭到了网暴和举报,如果说普通网友形形色色,出现不少“卫道士”不足为奇,但律师同行也去举报,就令人有点寒心了。
“小冰心”发布的“跳舞+普法”的视频
现在年轻律师案源少、生活拮据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他们利用自身的优势去赚些外快、改善一下生活状况,不是合情合理、很好理解的事吗?难道他们就活该固守本业、一直受穷吗?
如果觉得“小冰心”这么年轻却月入两万,心里有点不平衡,那么你也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合理合法地去赚外快啊,没人会拦着你,为何却见不得别人好呢?
还有律师同行说,“小冰心”的做法损害了律师的形象。那么请问,律师的形象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呢?正襟危坐、一本正经才是律师的形象吗?跳个舞、搞个直播,怎么就损害了律师的形象了?
写到这里,笔者不由想起前不久的两则新闻:一则是86岁的书画家范增宣布与同居两年、与自己年龄相差50多岁的徐萌女士结婚,一个是81岁的大爷花25元向57岁的大妈买春,被警方抓获。
不少人对86岁的范增娶娇妻啧啧赞叹、羡慕不已,却对81岁的大爷喊打喊杀,认为其老不正经、被抓活该。双标至此,也是没谁了。
很多人天然地认为,律师靠打官司,挣多少都没什么可说的,如果靠跳舞挣钱,就是歪门邪道、不务正业。拜托,现在已经是2024年了,大清都亡了100多年了。
如果这名女律师真有违规违法之处,自有平台和法律来进行处理,一些同行却急不可待地跳出来举报,除了暴露自己律袍下藏着的“小”来,还能说明什么呢?
当然,除了举报的律师,也有不少律师对“小冰心”进行声援,这才是对同行、对年轻人应有的态度。
放那个图啥意思?也找个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