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拆迁安置,好多都直接用“房票”了

雨打花 2024-09-19 16:58:06

拆迁暴富的美梦,和房价上涨的期待,都在2024年落了空。现在好多地方搞拆迁,给的已经不再是白花花的银子,而是一张过期作废的“房票”。

比如成都,上半年高新区拆迁,中和一些街道居民,还有拿到最多5万一平的现金“补偿”。到了下半年,郫都区、青羊区、天府新区等,都直接亮出“房票”大招,房要拆,钱不给,只给一张“房票”,你拿了这个“房票”,只能买房用,而且是在指定区域内买房用。

一下子,原先苦苦盼着拆迁的业主,瞬间就觉得自己家的老房子还行,再住个30年也没问题。毕竟老房子再老,那地段、配套都是成熟的,交通也很方便,还没得房贷和高昂的物业费,除了吃喝水电气,花不到几个钱。

新房虽好,但那位置,几乎都是郊区,进一趟城,还得再坐1小时公交车。价格更是很美丽,好多人的老房子一旦拆掉,未必一张房票,就能抵回一套心仪的房,搞不好还得自掏腰包,把差价补上。没钱的老业主怎么办,去和银行贷款,含泪背上30年房贷吗?

但长远来看,发“房票”比发钱好。因为是定向的嘛,不存在大水漫灌的问题,对拆迁户,也有3个显而易见的好处。

一是过渡周期短,不用再专门修建安置房给拆迁户,现在房子过剩,开发商修了那么多商品房都卖不出去,还建那么多安置房、保障房做什么?岂不是更过剩了。

二是也能满足拆迁户个性化需求,大家分散到各小区里去住,根据个人条件有不同选择,也避免了一整个小区都视为“安置房小区”,从而拉低本来的商品房售价。

三是虽然说是给“房票”不给现金,但其实如果你真的不想再要房子,这个“房票”也是可以流通转让的。签订拆迁协议之后,被拆迁户获得一定金额价值的房票。房票一般是实名登记备案,转让需要去当地房票结算中心。转让过程一般不收取费用。如果手里的房票不足以购买想要的房屋,可以以现金结算剩下的部分,也可以购买房票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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