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一个我们日常生活中熟悉又陌生的群体。
熟悉是因为我们经常在街头巷尾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陌生是因为我们很少真正了解他们的工作内容和背后的辛酸。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城管常常被称为“兜底部门”?
从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我国经历了九次机构改革,城市管理体制也经历了多次变革。
在这个过程中,城管部门的职能不断扩展,几乎成了城市治理的“万金油”。
小到占道经营、乱贴小广告,大到违章建筑、环境污染,似乎什么问题都得城管来管。
网友们调侃说:“城市里除了结婚证,什么证城管都能办。”
虽然是玩笑,但也反映出城管工作的繁杂和“兜底”性质。
我有个朋友,在城管部门工作多年。
他跟我讲过一个故事:有一次,他们接到市民投诉,说小区里有人养鸡,影响环境卫生。
结果他们去了之后发现,不只是养鸡,还有养鸭、养鹅,甚至还有养猪的!
这哪里是城市小区,简直成了农村养殖场。
朋友无奈地跟我说,这样的事情他们经常遇到,很多超出他们职责范围的事情,最终也只能他们来处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根本原因在于城市治理体系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些部门职责不清,遇到问题互相推诿,最终只能由城管来“兜底”。
就像网友说的:“别的部门管不了的,就交给城管;别的部门不想管的,也交给城管。”
长此以往,城管就成了一个“万能部门”,什么都管,却又什么都管不好。
执法力量不足也是城管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
城管部门承担着如此繁重的任务,但执法人员数量却严重不足。
为了弥补人手不足,许多地方不得不大量聘用协管员。
这些协管员往往缺乏专业的执法技能和法律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也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我曾经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一位协管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发生冲突,最终导致肢体冲突。
这样的事件虽然是个例,但也反映出过度依赖协管员带来的风险。
除了执法力量不足,城管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城管的执法依据分散在各种法律法规中,缺乏一部统一的、权威的城管法律。
这导致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法律适用难题,也容易引发争议。
我朋友就跟我抱怨过,他们经常感觉自己像是在“打擦边球”,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执法权,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城管部门内部也存在一些问题。
我朋友告诉我,他们部门“上上下下”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上面要求严格执法,维护市容市貌;下面则要面对市民的不理解甚至抵触。
他们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很多城管队员都感到身心俱疲,甚至产生了职业倦怠。
有人说,城管是城市的“美容师”,负责维护城市的整洁和美丽。
也有人说,城管是城市的“保洁员”,负责处理城市中的各种“垃圾”。
但在我看来,城管更像是城市的“修补匠”,哪里出了问题就补哪里,哪里有漏洞就堵哪里。
他们默默地承担着大量剩余事务,用自己的汗水和辛劳维护着城市的正常运转。
城管被称为“兜底部门”,反映出的是城市治理体系中的深层次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城管部门自身的努力,更需要从制度层面入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完善城市治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减轻城管的负担,让他们不再成为“兜底部门”。
说到底,城市是大家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来维护。
与其抱怨城管,不如从自身做起,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城市环境。
这样,那些在烈日下、寒风中奔波的城管队员们,也能轻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