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1个月用10度电被指偷电,罚款4万,不服:用电少就偷电?

人间靳说 2023-09-25 07:07:01

当全国都在高喊“节约用电”口号的时候,河南的赵女士却将“节约用电”四个字彻底贯彻落实了。

赵女士一个月用电仅10度。

但她的这种行为不光没受到表扬,反而还被供电局诬陷偷电,给出了4万元的罚单。

赵女士不服:“我用电少,就说我偷电吗?”

此事件一曝光,瞬间引起了网民的热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家住河南的赵女士平时生活比较简朴,她和儿子两个人住在一所比较老旧的小区。

由于孩子即将上中学,而自己工资也不是很高,所以平时他们都是能省则省。

家里的电器也就只有冰箱、电视和电饭煲,甚至都没有安装热水器,空调。

据赵女士说,孩子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校,自己下班一个人在家,更是没必要。

所以赵女士家基本一个月用不了多少度电。

但突然有一天,赵女士回家,发现家里没电,她本以为是小区检修电路,以为很快就会来电的,所以也就没当回事。

但是没想到等了一夜也没有来电,第二天一大早上班去,一问小区的人才知道,昨晚并没有停电。

那怎么回事?难道是自己家里线路有问题,哪里短路导致没电了?

她也赶着去上班,所以想着等下班了以后回去检查一下。

就当赵女士下班回家检查电路的时候,却发现自家电表不知道被谁拿走了,并且自家电线也已经被剪断了。

这是谁做的?怎么会有人拿走电表?

随后赵女士打通了供电局的电话,想问问怎么回事。

结果没想到会让她大吃一惊。

供电局回复说:“是我们把你家的电表拿走了,因为发现你家存在偷电的行为。”

“什么?你说什么?”赵女士不可置信地说。

“我从来都没有动过电表,没改过东西,我对这些也不懂,怎么会偷电呢?”赵女士接着澄清。

但是供电局的人则没听她说的那些,而是直接送来了一份检测报告和一张4万元的处罚单。

而且还要求赵女士尽快补缴罚款,如果不立即缴纳,则会切断赵女士家的电源。

李女士对此非常地气愤,明明自己什么都没有做,怎么会说自己偷电?

随后赵女士找来了当地的记者,想要曝光此事。

但在记者来到赵女士家,并且了解了来龙去脉以后,也让记者发现了不太对劲的地方。

赵女士家里有冰箱每天都在开着,而且电饭煲也是大多数都要用的,还有夏天时候的风扇,再怎么节省也不可能一个月只用10度电。

记者也为了弄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便去了供电局。

而供电局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复是:

赵女士家的电表之前就有多次人为开盖的记录,电表误差随即下降85%以上,用电量也在此后持续偏低。

听到工作人员的话,赵女士感到非常疑惑,因为自己根本都不懂这些原理,怎么会改这些东西呢?

但是要让她拿出4万元罚款,她也委屈。

她也在怀疑,是不是供电局从中做了“手脚”?

所以她决定要去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但是她也表示,在鉴定结果没有出来前,是不会补缴罚款的。

【争议点】

1、如果第三方鉴定结果显示赵女士家电表存在问题,但是赵女士声称不是自己做的,那赵女士会被处罚吗?

2、偷电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法律分析】

偷电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偷电行为的处罚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偷电行为可能会被判处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刑事处罚。

此外,偷电行为还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记录,可能导致信用受损、贷款困难等问题。

因此,建议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进行任何形式的偷电行为,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如果确定赵女士存在偷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相关规定,偷电的处罚标准如下:(1)行政处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2)刑事处罚,如果盗窃电能数额较大,达到刑事追究标准起点的,则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由此可见,偷电行为处罚还是非常严格的。

节约用电是美德,节约用电是值得提倡的事。但是节约用电,并不等于偷电。

我们要规范自己的合法行为,合理用电并且要遵纪守法。

而供电局有责任和权力监测和分析电表数据。

如果真的有人铤而走险,进行了偷电行为,那么当供电局没有发现的时候,这种情况对国家、对社会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所以,一定要杜绝这种不良的风气,每个公民也应该严于律己。

社会公共秩序能够顺利展开,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公共行为准则和规范。

同时每个人也是监督者,如果遇到真的发现有偷电行为,应第一时间上报,制止。

而社会媒体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舆论监督和信息传播方面一旦发现就要进行曝光,引发公众讨论,推动问题的解决。

当然媒体的力量是把双刃剑,是很容易引导舆论风向的。所以在曝光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客观、理性、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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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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