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一卷 周纪一
【原文】
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译文】
新法规定将五家编为“伍”、十家编为“什”,彼此监督,一家犯法,株连同什伍之家。检举揭发罪犯与杀敌立功受同等的赏赐,隐情不报藏匿罪犯与叛国投敌受同样处罚。建立军功的人按军功标准给予封爵和奖赏;私下斗殴,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惩罚。努力从事本业、辛勤耕织使粮食布匹丰收的人,免除其赋税徭役;因懒惰又不务正业而贫穷,罚全家为国家的奴隶。即使是帝王宗室成员,没有军功也不能载入宗室名册。明确尊卑爵秩的等级,并以等级确定田宅、奴隶、衣服的数量。有功劳的可显示荣耀,无功劳的人即使富有也不能荣耀显达。
【材料解析】
1、商鞅新法三大好处:
第一、严禁私斗,鼓励检举。无形中减少了国内犯罪几率,将违法乱纪的行为扼杀在萌芽中,同时也削减了国家对内部的维稳支出,让秦国有足够的精力和财力干其他事情。
第二、鼓励军功,大力发展农业。让每一个基层老百姓生活有了盼头,想要爵位就多立军功,想减轻徭役,就多生产粮食布匹,多劳多得。严厉打击懒惰,游手好闲等不良行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人民积极性。
第三、重新确立社会价值观。军功,粮食、布匹数量是衡量尊卑等级的重要标准,缺少这些即使富有也不能荣耀显达,就算是贵族也不例外。突破当时主流的社会价值观,吸引其他国家的人民慕名而来。
2、商鞅新法三大坏处:
第一、人与人之间缺乏了信任和安全感。鼓励揭发,一家犯法,株连同坐。普通老百姓都活在恐惧中,精神压力很大,哪怕想做一件违法违规的事情,周围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就算与自己一起同床共眠的夫妻,都有可能相互举报。比如自己老老实实在家睡觉,隔壁邻居打架斗殴,都很有可能拉出去砍头。
第二、鼓励军功,将国家打造成战争机器。一切为战争服务,没有军功,没有粮食布匹,你会让人看不起。你搞学问,做生意,你就是不务正业。导致全国上下,都在为战争准备,养成强悍嗜血如命的民风。
第三、无情剥削贵族等级特权和空间。贵族不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就不配载入宗室名册。以前的爵位和田产,因为没有军功支撑,容易被剥夺,拿出来给有军功的平民百姓。国家重要岗位,重要财富资源是有限的,只要你能力强,军功显赫,其他贵族的资源就让给你。别人要东西奖励,自己手的就少了。无形中加深老贵族与商鞅之间的矛盾,是他设计的方案,巧妙夺走了别人的财富和权力。新贵族起来后,如果不继续奋斗,用命换来的财富地位,迟早也会被剥夺。所以全国上下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都活在恐惧和危机感中。
3、在特殊时期,特殊年代,商鞅颁布的法律是对的。当时秦国贫困潦倒,资源匮乏,想发展不被外敌欺负,就得采取更为先进的社会规则来指导社会发展。没有资源,但是想干的事情又多,只能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集中起来逐一击破。集中资源的过程中,或多或少会损害一部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人民没有积极性,就想办法通过各种方法提高大家的积极性,严厉打击好吃懒做等不作为的风气。
4、国家跟人一样,想要获得什么,就必须要失去什么,不可能什么都可以得到。秦孝公作为秦国当家的,他要为子孙后代负责,更要为千千万万的老百姓负责。国家贫苦交加,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不强大,就会被受欺负。与其长年累月受到威胁,与贫困作斗争,不如壮士断腕,采用非常手段改革社会规则。如果采用温和的方法改革,好比吴起在魏国改革兵法,建立魏武足特种兵制度,但是不彻底,最后魏国反而被这项制度所连累。
5、没有谁可以随随便便成功,成功需要付出一定代价。商鞅靠变法改革,功成名就,在他落实这些制度时,就要与绝大多数人站在对立面,最后虽名垂青史,但也以车裂而亡。秦国靠变法图强,短短十年时间,为百年后统一中国建立结实的基础,但也因严刑酷法而亡。一件事情有好的方面,也要考虑它不好的方面,想得到肯定也有失去,就看自己想不想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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