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头雁被脚踢离世,它的“网红搭档”发声:事发后打了游客,对方现场报警

历史博闻 2023-06-24 09:53:18

网友的一段视频揭示了一只在河北园博园内受欢迎的斑头雁“大宝”被游客猛踢后不幸丧生的痛心情景。在视频中,此游客解释称,大宝之所以遭此厄运是因为其威胁到了他的妹妹。这个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他们对于游客的防身措施是否恰当,斑头雁是否属于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游客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问题持续关注。

据记者了解,发视频的郭先生和斑头雁“大宝”关系密切,经常一同在园区中闲逛。在大宝被踢伤后,郭先生因愤怒而对游客出手,结果却可能需要自己承担责任。另外,郭先生还透露,大宝曾因为试图驱赶一些闯入其栖息地的游客,而使得一位14岁的小女孩感到恐惧,这就是那位游客踢它的原因。

事件发生后,郭先生和游客都被带到了派出所。郭先生知道,由于他的行为,他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他表示,他把大宝当成自己的孩子,只是想保护它不再受伤,但这可能并不能免除他的责任。最终,双方经过调解,游客放弃了追究郭先生的责任,园区也不追究游客的责任,游客也不追究园区的责任。

此外,据了解,虽然斑头雁并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发布版)中,但是却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2017年发布版)的一部分。

对于这个事件,法律专家解释说,如果游客是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伤害野生动物,那么他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可能需要进行适当的“补偿”。而郭先生虽然看到大宝受伤,可以进行制止,但如果行为过度,如殴打游客,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同时,如果斑头雁属于园区管理的野生动物,园区有权对此事进行处理。如果游客的行为并未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园区可以与游客进行私下的民事调解。但如果游客在非紧急避险的情况下故意伤害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那么他可能面临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的指控,需要移交给森林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综上,这个事件充分揭示了我们在面对野生动物时,需要平衡自我防护和保护动物的关键。对于野生动物来说,它们有时可能会因为自身的行为或反应引发人类的恐惧或不安,但我们在保护自身的同时,也不能对其采取过度的防御措施,以免造成无谓的伤害。对于郭先生来说,他在保护大宝时可能做得过头,导致了与游客的冲突。但他的这一行为反映出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决心。

此事件也引起了我们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深入思考。我们需要一个能够平衡人类自我防护和保护野生动物权益的法律框架,使得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可以既尽可能地防止对野生动物的伤害,也能对过度自我防护的行为进行限制和处罚,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未来,我们希望此类事件能够引起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进一步关注,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这些我们生活中的宝贵伙伴。

5 阅读:4327
评论列表
  • 2023-06-24 11:47

    野生动物保护法干什么用的?抓人,拘留,罚款!

    小新 回复:
    你可以找老虎或者熊猫试试,老子最瞧不起你这样欺软怕硬的怂货
    琳琅 回复:
    该罚款。斑头雁就是只鸭子,嘴不尖爪不利,能咬掉人油皮都是战神雁。
  • 2023-06-24 15:59

    这个14岁的女孩表现出来的恐惧吓到我了,我能不能出手驱赶她[并不简单]

    15xxx92 回复:
    公主病患者成千上万,虽然不对,但是不违法。打人的歹徒才是违法者,违法不就是突破道德底线吗?
    用户66xxx13 回复:
    我还以为是4岁女孩,结果是14岁[横脸笑][横脸笑][横脸笑]
  • 2023-06-24 14:28

    人家生活在那里,你跑过去看,还说人家吓到你给人家杀了,虽然只是动物,但是自私自利无德体现的淋漓尽致

    丫丫 回复: 我是赵佩茹
    你家门外的世界也没请过你,你每天跑出去吃屎啊
    我是赵佩茹 回复:
    哪个动物园去你家请过你?[得瑟]
  • 2023-06-24 13:50

    以后一句你吓到我了,就可以有开火权了

  • 2023-06-24 17:37

    动物园里的还是野生动物嘛[笑着哭]

  • 2023-06-24 18:07

    大雁先动手的,游客属于正当防卫,至死属于防卫过失,还有大雁既然是保护动物就应该设围栏铁网隔离接触,加上没有提醒告示大雁和鹅一样会攻击人,景区具有主要责任

  • 2023-06-24 17:34

    如果就踢了一脚,死了也属于过失,如果踢了很多下就不妥了

  • 2023-06-24 15:23

    雁呢?谁拿回家去了?

  • 2023-06-24 13:40

    大雁尸体哪去了?

    或许丿不懂 回复: 潇潇雨
    当然煲汤了
    潇潇雨 回复:
    这是广东人最关心的事,红烧还是红焖,
  • 2023-06-24 14:04

    这样的事情从双方情感和道德上跟本无解,只能用法律解决,不服也的服。

  • 2023-06-24 20:37

    互殴,几乎万能的存在😃

  • 2023-06-24 21:20

    只要是伤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建议全部枪毙,烂人太多了,不能留

  • 2023-06-24 20:58

    垃圾一个,拿动物和网红说是,就是纯垃圾一个。说白了为了赚钱,所以让大雁和游客互动

  • 2023-06-24 15:55

    伤害大雁的游客判刑,打人算互殴

    15xxx92 回复:
    野生动物保护法处罚的前提是知道是珍稀动物且故意杀死,他未必知道是珍稀动物,预计也没有预见到一脚会踢死大雁,所以无罪
    15xxx92 回复:
    打人的歹徒才是违法者,突破道德底线,应该谴责
  • 2023-06-26 17:47

    野生动物保护法处罚的前提是知道是珍惜动物且故意杀死,他未必知道大雁是珍惜动物,也不一定知道一脚会踢死大雁,所以只是紧急避险。

  • 2023-06-24 18:01

    人不如禽兽!

  • 2023-06-24 15:17

    坚决要求追究杀死大宝的凶手,最低刑罚和掏鸟窝的大学生比不多多才行

  • 2023-06-24 16:32

    可恨!

  • 2023-06-24 13:26

    重处,心恨手毒,社会害虫

  • 2023-06-27 01:13

    最后三方都不追究对方,大雁白死了呗

  • 2023-07-01 06:34

    在中国人还不如猫狗鹅[笑着哭],为什么多了网红两字就这么多人激动[笑着哭]他们平时不吃肉?伪善的人就好像这头说放生那头继续做骗人的生意[笑着哭]

  • 2023-06-24 21:56

    以后谁敢吓我,我踢死谁[得瑟]

  • 2023-06-24 16:09

    死了更值钱,更可爱,肯定香。

  • 2023-06-24 15:33

    悲伤

  • 2023-06-24 20:57

    垃圾一个,拿动物和网红说是,就是纯垃圾一个

  • 2023-06-24 17:39

    这个应该处罚游客,但是农村的野鸡喜鹊是不是该杀杀了,太祸害庄稼了,种一亩地玉米,它们能拔三分之二[笑着哭]

  • 2023-06-24 14:50

    没东西写了,你就写一下天气预报,行不行?

  • 2023-06-24 19:02

    刑事犯罪

  • 2023-06-24 17:25

    这种保护动物散养,还可以和游客直接接触,合不合规?在接触的过程中,如果有人伤动物或者动物伤人,这种情况有没有预案或者先例?

  • 2023-06-24 22:32

    如果不处罚这个游客,以后就会有人踢死大熊猫,原因是它惊吓到了我,由此大家就会觉得所谓野生动物保护法就是个屁

  • 2023-06-24 15:09

    [得瑟]嗯,然后呢?警察发现了网络追逃嫌疑犯?

  • 2023-06-24 17:29

    人在做,天在看,大雁是仁义礼智信的象征,杀害大雁者,就算躲过了人间法律,最终也难逃天谴

  • 2023-06-24 14:47

    你白死了[得瑟]而,别人获得了流量

  • 2023-06-25 00:39

    他孩子吓到我的猫咪,我打死他孩子是不是合情合理!

  • 2023-06-25 15:09

    打得好,是我在也给他两个巴掌

  • 2023-06-29 11:20

    长得跟小耗子似的

  • 2023-06-26 16:30

    中国人是不是一级保护动物?“不是”不是要他有什么用!踢死得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