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在小说《射雕英雄传》中借洪七公之口说道: “我们要饭的人受人欺,被狗咬,不结成一伙,那还能有活命的份儿么?这根竹杖和这个葫芦,自五代残唐传到今日,已有好几百年,代代由丐帮的帮主执掌,就好像是皇帝小子的玉玺、做官的金印一般”……
丐帮形成的具体时期,无从考证,但从有限的记录中,依稀可以知道,在两宋时期,丐帮就已经有了规模。
乞丐们长期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为了更好地谋生而联合起来,是值得理解的。但跟小说中描述的“天下第一大帮”不同,历史中的丐帮并没有实现“全国统一”,而是具有地域性的小团体,像山东、河南的乞丐管自己的帮派叫“理情行”,意思是有理有情的帮派;湖北的丐帮被称为“箩筐会”,贵州的叫“孝义会”等。
各地丐帮称号不同,规矩也纷纷不一,就拿“理情行”来说,三六九等分得非常细致,有靠技艺乞讨的“花搭子”,比如唱莲花落、数来宝;有毫无本领,只能苦苦求人施合的“武搭子”;有身体残缺,往路边一坐,端个破碗等人施舍的“叫街”,这三种统称为“死捻子”。除此之外,还有溜门撬锁、偷鸡摸狗的活捻子,等等。
既然有组织,就一定有头目。在武侠小说中,头目的人选通常是武功超群、人品卓然的侠义之士。但在历史中,丐帮的帮主就没有那么正义凛然了。他们需要具备的是善于交际的手腕和庞大的人脉网络,以保证丐帮在江湖和官府之间来去自如。
因此,帮主之位通常会落在那些有一定身份地位、财力势力的人身上。比如一方恶霸、地方强权、地头流氓,他们以雄厚的财力和强威的名声“脱颖而出”,成为推选目标,帮主在统领丐帮之前就已经有了呼风唤雨的本事,但帮主一位无疑帮助他们走向了一个更加体面的世界。
成为这样一个组织的头目,油水也可以捞不少。所以在历史上活跃的帮主,多是家财万贯。他们家中有妻有妾,出门有车有马,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绫罗绸缎,到哪都有人前呼后拥,排场十足,就连当地官员、士绅也要给他们几分薄面。
对于丐帮的横行,官府就如此熟视无睹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的。官府和丐帮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一方面,官府忌惮丐帮的势力,不能对其强行镇压;另一方面,官府又依靠丐帮的关系网,用以平衡当地的地下势力。更为重要的是,丐帮每年给官府的好处要远远多于官差们的俸禄。陈起凤每年从民间搜刮上来的各种保护费,就有五分之一都贡献给了当地的官差。不叫保护费,那叫丐捐。或许叫保护费过于功利了点,不符合丐帮的侠义气质,那就换个比较内敛又具有道德意义的名字——丐捐。
丐捐是官方称呼,自然是得到官方许可的,有点“奉旨行乞”的意味。丐帮打着丐捐的旗号,向各家商铺征收保护费。只要交足保护费的,帮主就用红纸写上“会内弟兄不得骚扰”,贴在商铺门口,就能保全太平。如果没有这样的红纸护身,那随便十几个乞丐往门口一坐,都用不着舞刀弄棒,自然就没 人敢上门谈生意,做买卖。这时要想打发走这些乞丐,那所交的费用就要比丐捐多出几倍。
丐帮和所有民间团体一样,鱼龙混杂,有可怜人,也有流氓。但从根本性质上讲,丐帮并不像武侠小说中那样充满正义感,以锄强扶弱为己任,他们所遵从的“侠义精神”,不过是在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分出一点有利于帮派声誉的慈善行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