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成快递纠纷“买单者”,消费者维权与快递员权益该如何平衡?
因为快递「已签收」但没找到,点击了「未收到包裹」,就算投诉,消费者维权之路不明晰,快递员苦不堪言,到底是谁在制造快递员与普通消费者之间的矛盾?近期,《人物》的一篇报道,让大家看到快递纠纷频发之下,是消费者维权陷循环,更是快递员频频“背锅”。
当你在手机上点击一个按钮:「未收到货」,对快递员来说,就是投诉。你想撤销,多点几次客服反映问题,快递员被算为投诉的次数就越多。一方是花了钱的消费者,得不到商品可能会导致损失,一方是在行业内卷之下的快递员,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压。商家和平台的不负责任,矛盾就自然被转移到快递员与消费者身上。
事实上,快递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从来都没淡化过。此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新规,规定明确指出“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此规定一出,瞬间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人认为“早该这样了,快递不就是上门服务吗?现在直接放驿站,不仅要费时去驿站取快递,有时买太重的东西还要自己搬回家。”同时,也有网友认为“工作日时间,上班族没人在家收快递,放在驿站或者快递柜安全省心。”当然,也有快递小哥说干不下去了,于是,#快递员得知新规两天后离职# 的话题,立马就登上了热搜。
虽然,近年来,快递的速度越来越快,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运费险、上门取件,手机操作几下,就都能实现。但是,速度提升背后,涌现的弊端也越来越多。那些无法撤销的「未收到」投诉,那些不知道该不该送上门的快递...消费者如何打破恶性循环?快递员何以解困?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