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网传的司马南定律成立,老胡事业的第二春应该为时不远了!

倍倍说 2023-02-21 14:35:17

司马南最近跟老胡杠上了。起因也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就是曾经吸X的演员含笑因为参演电视剧《狂飙》被人认出来了。于是舆论场上就形成了极端对立的两派了。一派人认为按照演员协会的有关规定,劣迹艺人不能够出现在荧屏上,另一派人则认为法无禁止则可为,即使是曾经犯过错误的演员,也应该依法享有正当的公民权利。

老胡是支持含笑可以再登荧屏的。他引起的法律条款则是《禁毒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我也看了一些争论的帖子,支持这个观点的很多都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他们坚定的按照法律的有关条款在对照执行,但可能与普遍的朴素的民意还是有差距的。而司马南则是不出意外的站在了绝大多数的民众的一面,坚决反对劣迹艺人复出,至于是否正确或者说符合法律的相关精神,我们不想讨论,因为我们不是专业人士。

看到话题热度的司马南,完全不顾及跟老胡之间的感情,打出了一套孔武有力的少林长拳,对老胡进行了虎虎生风的进攻。这也可以理解,毕竟老胡已经退休了,再也不可能邀请司马南出席什么研讨会了。并且司马南自认为是站在绝大多数人的一边,按照他的忠实粉丝的理解,也算是代表了群众的心声嘛。但如果是仅限于法律层面的争论,肯定是一件好事,因为拥有最终解释权的肯定是法律,而不是一些行业协会的自律规定。老胡面对司马南咄咄逼人的进攻,一直没有发声,只是在今天巧妙的使了一招太极推手,没有点名反驳。

司马南在2月19号的一篇小作文就比较耐人寻味了,甚至西安知名法律博主马延明都高呼:老胡危矣!司马南在文章中说:境外媒体和自媒体引用胡锡进的微博(司马南怎么翻墙到境外的?),他一搭眼儿就看出“颜色”的端倪。老胡被境外势力同化或者被利用是跑不掉的。当然就算在这个时候,还是没有忘了影射一下张文宏,真的成了心病了。而段平邦马上给出结论:老胡晚节不保,封号了事是早晚的事。熟悉对司马南套路的人都知道,一旦他祭出境外媒体这杆大旗的时候,那几乎就意味着司马南的批判运动要上升到新的高度了,这第一招就是先扣帽子树标靶,自己率先抢占道义的制高点,下面的工作才好推进,否则师出无名啊。

不过我不支持马延明先生的观点。我倒是觉得,老胡事业的第二春应该为时不远了。网络上一直流传着一个所谓的司马南定律:司马南批评谁,那这个人几乎都会事业大发展;司马南表扬谁,那么这个人几乎就快要倒霉了。这好像在部分事情上确实如此。司马南批联想一年多,联想无论是销售业绩还是利润都创了新高。莫言当选了作协副主席,张文宏得到了全国政协委员这样崇高的荣誉,所以说司马南批评了个寂寞,他批评的越狠,别人过得越好。

反过来看他谄媚的一些人,包括西南的一些达官贵人,包括落网的大老虎傅某某等,都是被司马南无限崇拜和吹捧的,但都没有逃脱身陷囹圄的下场。看样子这个司马南定律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至于是否会在老胡身上应验,我们且行且观察吧。如果真的这么灵验,我突然为任正非老爷子担心了,希望我是乌鸦嘴,而不是司马南!

老胡被很多人说成是抹灰院士,到处和稀泥,但这次他敢硬刚《法制日报》,我们姑且不讨论法律的条款的解读到底谁是正确的,但只是这种勇气就是值得敬佩的。反过来那位号称敢于仗义执言不为权贵的司马南呢?什么时候真正有勇气去跟一些主流媒体辩个是非曲直呢?就算被人恨不得直接点名批评了,不也就是会含沙射影的发几句牢骚而已?或者就是借着隔壁王奶奶的嘴嘟囔几句,连别人的名字都不敢提及,确实是言辞犀利啊!

司马南这次在老胡身上使用了自己惯有的套路,但对于老胡来说还是新生事物了,居然试图把老胡跟境外媒体联系在一起了。司马南虽然比老胡痴长几岁,但他几乎半辈子都游离在组织之外, 能够接触到的最高组织部门就是他们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居委会的理论中心组,老胡长年奋斗在舆论战场的第一线,定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和理论研讨,难道抵御病毒的能力还不如一个胡同的老头吗?个人认为这次司马南可能又失算了,虽然网络上也有很多人讨厌老胡的圆滑,但还不至于像司马南这样联想,并且老胡的风评还是比司马南好多了。

文章最后,我个人也有一个良心问题想请教司马南,如果老胡现在还在总编的位置上,司马南敢这样写吗?会不会变成另外一种文风了呢?毕竟每年年底环球时报都要举报答谢酒会的,总会有点伴手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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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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