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刘静怡)“四月吃春”再出新花样,除了观赏,鲜花正在成为餐桌上的佳肴。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注意到,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家新零售超市,金雀花、黄瓜花、槐花等可食鲜花进入了菜市场。专家提示,尝鲜也需兼顾食品安全。
记者注意到,截至4月18日,多家线上商超平台都有食用鲜花类春菜上市,包括槐花、黄瓜花、茉莉花等,每50~100克售价多在10~20元左右,吸引众多居民选购。“炒蛋、清炒、清蒸……”在社交平台上,也有许多网友分享采摘鲜花、食用鲜花的经验。

春季,昆明各种食用鲜花大量上市。昆明日报 图
“我是北方人,之前有每年吃槐花的习俗,今年看到超市货架上也有别的花,非常惊喜。”4月18日,北京市民苟女士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在云南旅游的时候,吃过各种各样的鲜花菜品,现在我们也能在北京自己买来做了。”
4月18日,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专家组成员刘少伟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春天鲜花品种繁多,不少地方都有食用鲜花的习惯。像在云南,玫瑰花可食用,而在北方,槐花食用也较为常见。不过,也有部分鲜花捎带毒性,如紫藤花,食用则需谨慎。
春季食用鲜花,仍需兼顾安全问题。“不同人对鲜花中的蛋白质等成分可能存在过敏反应,初次食用应少量尝试,观察有无过敏症状。”刘少伟提醒,烹饪鲜花时需确保做熟做透,避免因未煮熟导致中毒。“不要盲目跟风尝试未知的鲜花品种,以免发生意外。”
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同样发布2025年春季食用鲜花安全提示,部分鲜花(如车前草、蒲公英、鱼腥草)虽有一定药用价值,但过量食用可能引发健康问题。严格区分食用与观赏花卉,公园、路边或花卉市场售卖的观赏花(如玫瑰、百合)不可食用,其花粉、农药残留等可能引发过敏或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