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江门市JKC2025-1(新会01)号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该矿资源储量共5741.7万方,生产规模240万方/年,出让年限20年,起始价超5.21亿元,其他费用超1.57亿元(不含土地租赁费),资源价款至少11.8元/方。
竞得人可选择分期缴纳或自愿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的,首期缴交20%,剩余部分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摊分10年缴清。如采矿权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0年内提前关闭注销采矿权的,需在关闭注销前一次性缴清剩余未缴纳的出让收益。

该采矿权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吉坑尾矿区,面积0.6694平方公里(约1004.1亩)。矿区范围内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4254.6万方,剥离层1487.1万方(其中砌筑或回填用半风化层543万方、洗砂用全风化层和填土452.7万方、复垦用及景观客土用残坡积层和填土491.4万方)。挂牌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3日。
矿业权出让相关费用情况:
1、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根据相关规定,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需设立基金账户,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标准缴存基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2、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以租赁方式使用,竞得人需向矿区范围土地权属单位每年缴纳3200元/亩的土地租金,每三年递增18%,由竞得人与土地权属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至矿山完成恢复治理闭坑结束。
3、采矿权涉及青苗、原采矿权生产设备、构(建)筑物补偿等费用合计超6576.87万元,由竞得人承担。款项到账后相关设施设备及矿区地上苗木交由采矿权竞得人使用处置,支付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者在竞得采矿权后,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支付大泽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建设资金255万元、维稳帮扶资金100万元、道路养护资金100万元。出让20年,费用合计9100万元。
5、大泽镇政府在前期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采矿权矿区及周边测量、采矿权资产评估、采矿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采矿权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以上前期费用合计4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