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花接木”造谣博关注,彭州公安依法查处三起编造网络谣言案件

天府大事小事麻烦事 2024-05-30 06:32:26

【天府直观:刘勇报道】在互联网普及与发展的时代

人们动动手指就能获取信息

有些人便利用网络

捕风捉影蹭流量

道听途说博眼球

且慢,这样违法!

案例一

2024年3月29日,苟某在微信群内看到一女子被多人霸凌的视频,视频中并无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信息。苟某将该视频转发到自己的“抖音”帐号中,并标记地址为“彭州市”某处,彭州网安巡查到该视频后,经多方核实,该事件未发生在彭州市。4月10日,苟某因散布谣言被彭州市公安局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4月29日,陈某在刷抖音时,看到一条视频内容是一男一女的对话,时间、地点等信息不明。为博眼球,陈某“脑补”了“女子出轨被抓现形挨打”的文字内容,使用“成都新鲜大瓜”的标题制作了一条抖音视频,发布到自己的帐号中。网友非常给力,迅速帮助陈某上了热搜,成功吸引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经核实视频事件并非发生在成都市。

4月30日,陈某因散布谣言被成都彭州市公安局依法处罚。

案例三

2024年4月2日,网友宋某在“今日头条”上刷到一个视频,内容是一女子在小区内被狗咬伤。宋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和增涨粉丝,在转发该视频时配文“彭州小区又一狗伤人事件,女子全身被咬21处伤口,狗主人愿意私了”。宋某的视频发布后,引起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彭州市公安局和各部门、各镇以及街道办紧急核实摸排。经调查,事件并非发生在四川省,宋某所发文字系自行编造。

5月18日,宋某因散布谣言被成都彭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网警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请广大网民

依法上网 文明上网

切莫道听途说造谣传谣

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彭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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