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最近网上那个关于青岛路虎女打人的事情真是闹得沸沸扬扬的。本来呢,就是个小小的交通摩擦,结果呢,这位女司机直接上手了,连扇人家十几个耳光,这事儿一出,网友们都坐不住了。
被打的那位林先生,人家可是个退伍军人,这事儿发生之后,他明确表示了不会和解的态度,还找了律师帮忙,誓要把自己的权益给争取回来。
咱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事儿,看看这里面究竟有啥门道。
首先,咱们得说说这个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根据林先生的说法,那天路上正堵着车呢,他就正常开着车,结果这个路虎女司机一路逆行过来,差点跟他撞上了。
林先生当时肯定是有点火气的,毕竟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生气吧?
结果呢,这女司机不仅没道歉,还直接下车给了林先生好几个耳光。你说这得多嚣张啊?
林先生说自己是个退伍军人,平时做事还是挺低调的,没想到遇到这种事。他事后接受了采访,表示自己坚决不和解,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这态度挺硬的,网友们也纷纷点赞,说这才是男人该有的样子嘛!
说到这儿,咱们还得提一句,这位打人的女士不简单。这事儿一出,网友们就开始议论纷纷了,有人觉得这背后是不是还有其他问题呢?
是不是因为身份特殊,所以才这么嚣张呢?不过,这些都只是猜测,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看调查的结果。
话说回来,林先生找了个律师帮忙,这位律师叫付建,他是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
付建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分析说,这位女司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且她对林先生进行了公然侮辱和殴打,这都是违法行为。
看来,林先生这次是下了决心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了。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林先生维权。有人说:“打人不对,不管你是谁,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还有人调侃说:“这路虎女是不是以为自己开的是坦克啊?”当然,也有理智的声音提醒大家:“虽然大家都很气愤,但还是要依法办事。”
总的来说,这事儿确实挺让人气愤的。不管怎么说,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林先生坚持维权的态度值得肯定,也希望法律能给出公正的裁决。至于那位女司机,不管她的身份如何,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吃青岛大虾,挨青岛耳光。
黑衣男子出手,律师也得偃旗息鼓
殴打退伍军人,可以根据《故意伤害罪》和《侮辱罪》来定性,至于打人那肯定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逆行,追尾,打人,肇事逃逸又违反了《交通法》。可以把视频慢放,看看打人者手里是否拿有“武器”打人。
青岛大虾贵得离奇!青岛耳光便宜得要命!十几个暴力大耳光,只拘留十天罚款一千元!!!
正义一定要严惩渣女,还有后台。
黑衣男子现在家里不好过吧!
说了个寂寞
判刑
说这么多有啥用?女司机摆明了底气十足,不怕你报警,不怕你告……普通女村民现场演示逆天嚣张威武霸气仙女式,呐,不服?就当看热闹了,后续的什么维权我看也没什么意思,注定了又是一个艰难的故事。回去搬砖了………[抠鼻][抠鼻]
高端游戏 平民玩不了[吃瓜][吃瓜]
丑鸡打人不要命的羊子,坐牢10年不多,赔男人100万不多,平白无都打得满面是血
说它牛吧,也就是极光,说它不牛吧,它居然有资本动手,而且还在有视频的情况下,绝对是蠢蛋。
顶,要嚣张跋扈付出代价
希望她下次遇到的是高密苏先生
赌一下这事会不会和那个地下医院一样,用另外一个事的热度盖过去
这种人渣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公平正义早日到来,还人间安宁。
[狗头]找个搭子!!!!怀揣1000元、去把那女的揍一顿[得瑟]
为这位勇敢的律师点赞👍🏻
这老娘们符合寻衅滋事罪不?[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支持!
打人归打人,不过这女的有几分姿色[笑着哭]
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掌在打,血在飞,退伍军人心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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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打人,逃逸。拘留10日,罚款1000。应该定为全国交通法的统一的标准。 是? 不是?
旁边黑衣男才是主角,人家腰里好像有枪,怎么还手
手都不敢还.给军人丢脸
律师也就是乘机蹭个流量罢了
严惩不贷
恶意犯错成本要增加,包括有权有钱者,不能只针对底层普通老百姓
黑衣男才是主角,他是公职人员,有枪
如果真像男的所说的 没有任何原因 那这女除非是神经病 无缘无故就打人??? 有点脑子的都知道这事没那么简单
这些蹭热度的[点赞][点赞]蹭不好想过后果没
喝青岛啤酒,吃崂山大嘴巴子[得瑟]
一切都结束了,还强强联手,真搞笑[呲牙笑][呲牙笑]
期待结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