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期《满江红》的热播,不少朋友都问过我对于岳飞被冤杀的看法,今天便借着这个机会,从南宋初期面临的形势,来谈谈岳飞被杀为何难以避免。
关于岳飞被冤杀,自古以来便为人们所热议,而关于岳飞被冤杀的原因,大家也是各有论断。个人认为,相较于秦桧的陷害,部下的出卖,岳飞被杀之所以难以避免,实际上与宋高宗在南宋初期形势下的历史选择,岳飞与宋高宗的理念不合,以及岳飞的性格问题,关系更为密切。
01.南宋初期面临的形势,赵构的历史选择靖康二年(1127年),金国大军攻破北宋都城汴梁,在中原大肆劫掠后俘虏徽钦二宗北归,并扶持张邦昌建立伪楚政权,北宋统治就此告终。同年五月初一,康王赵构在部分武将大臣的支持,以及张邦昌的主动归降下,于南京应天府称帝,改靖康二年为建元元年,南宋政权就此建立。
南宋建立之初,摆在宋高宗赵构面前的有两个难题,其一是面对随时可能再度南下的金军,南宋是否能够抵抗的问题,毕竟相较于北宋而言,南宋体量太小、实力较弱,自己建立的这个小朝廷能不能保住,赵构心里没底。
其二是皇位合法性的问题,虽然徽钦二宗已经被俘虏,但毕竟还没有死,而赵构自己又不是法定的皇位继承人,能不能获得当时所有大臣和武将的支持,他心里没有底,如果金国扶持徽钦二帝与自己打擂台,自己又该怎么办。
因此,对于当时的宋高宗赵构来说,他急需要解决的,便是南宋的生存问题和帝位的合法性问题,而这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后来的选择。
为了稳住现有防线,同时也为了获得仍在各地抵抗的武将的支持,赵构称帝后先是任命抗战派大臣李纲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又在李纲建议下起用宗泽为东京留守负责汴梁防务,设河北招抚司和河东经制司,任命张所和傅亮为河北招抚使和河东经制副使,以支持两河军民抗击金军。
对于李纲整顿军务,重用韩世忠、张俊、苗傅等将领,沿江、沿淮、沿河建置帅府、布置防线等建议,因为有利于支撑局面,宋高宗自然能够接纳,但对于李纲主张“一切罢和议”,坚决抵抗的策略,宋高宗却并不满意。此外,相较于“巡幸东南”,赵构认为李纲建议的“先到东京,再巡幸南阳”太过冒险。
毕竟,在宋高宗赵构看来,想要实现南宋的生存和帝位的合法性两个问题,最佳的途径仍然是与金国议和。
由于施政理念不合,再加上妥协派汪伯彦、黄潜善等攻讦,李纲在仅仅主政七十五天后,便被罢相,而宗泽亦在接连上书请求赵构返回东京失败后含恨而终。
李纲被罢相后,赵构一面“巡幸东南”,从应天府沿运河跑到扬州,一面接连派人向金国“祈请”求和,结果非但没能达成所愿,反而换来了金国的再度南下。
从建炎元年(1127年)十二月到建炎三年(1129年)二月,金国兵分三路大举南侵,而宋军由于尚未从“靖康之难”缓过劲来,再加上缺乏统一协调指挥,以及杜充等将领的软弱无能,各自为战的南宋军队纷纷溃败,赵构更是在金军兵临扬州前夕又南逃到了杭州。金军由于追之不及,再加上北方义军蜂起,金军这才在劫掠一番后北撤。
然而,还不等赵构从金军的撤退中缓过气来,不满朝廷形势的将领苗傅、刘正彦又于建炎三年(1129年)三月发动兵变,杀死签书枢密院事大肆王渊,大肆诛杀宦官,并意图迫使宋高宗退位,扶立年仅三岁的皇子赵旉,幸好刘光世、韩世忠等及时来援,这才瓦解了这次统治危机。
平息了内部叛乱后,赵构又跑到江宁,并将之改称建康,然后再度派人向金国求和,甚至表示“愿去尊号,用正朔比于藩臣”,结果再度换来金国的大举进攻。
建炎三年(1129年)十月至建炎四年(1130年)五月,金兀术再度率领三路大军南下,赵构再度求和不成,便在将长江防线交给杜充后,再度开始一路南逃。由于杜充投降,南宋江淮防线很快告破,宋高宗又一路从越州(今浙江绍兴)、明州(今浙江宁波)、定海县(今浙江宁波镇海区),最后逃到了昌国县(今浙江舟山)。
金军方面则一路追击,后因不习水战,这才被宋朝水军击败,再加上因天气炎热且孤军深入,金国这才撤军。
在这次战争中,韩世忠、岳飞等将领迅速成长,在黄天荡之战和建康之战中给予了撤退的金军一定打击。金国则在北撤后,册封刘豫做了傀儡皇帝,并将力主议和的秦桧释放。
金国退兵后,为了巩固北部防线,赵构立下了分路防守的策略,使得负责北部防线的诸将权力得到加强。此外,赵构于绍兴元年(1131年)十一月回到临安。
此后,宋金于江淮和关中一带反复拉锯,双方互有胜负,宋军虽然难以收复中原,但金军也再难轻易取胜。等到金军在绍兴四年(1134年)七月再度大举进攻时,由于南宋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防线,金军非但没能取得成功,反而多有损兵折将。
此后,南宋以韩世忠屯楚州、刘光世屯合肥、张俊屯盱眙、岳飞屯襄阳,使得江淮防线固若金汤。与此同时,由于金太宗完颜晟于绍兴五年(1135年)病逝,年仅十六岁的完颜亶即位,金国内部也发生严重分歧,后由于主战派完颜宗翰失势,主和派的完颜昌掌权,金宋关系开始短暂缓和。
02.绍兴议和前后的局势,岳飞等被罢夺兵权由于宋金形势的逆转,从绍兴六年(1136年)开始,韩世忠、岳飞等将开始北伐,刘虞的伪齐政权面对南宋军队节节败退,而张浚主政后则促使赵构返回建康,形势对于南宋来说开始逐渐好转。不过,张浚主政后因“谋收内外兵柄”酿成淮西兵变,结果最终被弹劾罢相。
由于伪齐与南宋作战败多胜少,已经成为金国的严重负担,再加上完颜昌将伪齐视为完颜宗翰残余势力,于是金国干脆于绍兴七年(1137年)十一月出兵占领汴梁,将刘豫贬为蜀王。此后,在完颜昌的主持下,金国开始与南宋接触议和。
对于南宋来说,此时无疑是克复中原的最佳时机,然而由于赵构始终奉行议和态度,再加上早已经被金国打怕,他并没有掌握住这个机会,反而对于金国态度的缓和大为欣喜,派王伦前往金国落实和议条款,并在绍兴八年(1138年)二月从建康返回临安之后,便任命秦桧为右相兼枢密使,负责与金国和议事项。
经过双方的反复磋商,金宋最终于十二月底基本达成一致,即南宋向金国称臣、向金国纳贡,金国则将原本赐给伪齐的汴京、洛阳、商丘和长安等地区归还南宋,并释放徽宗梓宫和韦太后、钦宗等宗族。
不过,就在绍兴九年(1139年)王伦出使金国,敲定最后条款之时,对于割让土地极为不满的完颜宗弼等人发动政变,主和派的完颜昌倒台,王伦亦被扣押。
即便金国主战派再度掌权,赵构仍然没有放弃和议的幻想,反而再派工部侍郎莫将等人出使,结果再度被扣押。
绍兴十年(1140年)五月,金国正式撕毁和议,再度出兵南下。虽然由于南宋尚未来得及接收交割地区,导致河南、陕西等州县在月余间重新沦陷,但南宋军队却也奋起反击,在各地大败金军,例如东京副留守刘琦取得顺昌大捷,岳飞更是从鄂州发动北伐,先后取得郾城大捷和颍昌大捷,一直打到离东京只有四十五里的朱仙镇。
虽然宋军连连取胜,但宋高宗对于克复中原并没有什么信心,他反而有意利用宋军在战场的取得的胜利,作为与金国议和的筹码,因此即便岳飞已经逼近汴梁,宋高宗还是下令全线班师,结果岳飞好不容易收复的地区又被金军夺回。
实际上,金国对于攻灭南宋此时也没有什么底气,完颜宗弼之所以主战,实际上与宋高宗的目的一样,只是为了换取更多的谈判筹码,想要与南宋划淮为界罢了。
绍兴十一年(1141年)正月,完颜宗弼再度南下攻宋,张俊等虽然取得柘皋之战的胜利,成功收复庐州,但旋即便又在濠州之战中被击退,金军得知岳飞前来增援后,再加上天气渐热,也不敢继续作战,只得退回淮河以北。
双方虽然仍在交战,但私底下的议和之举却是从未停歇,完颜宗弼先是释放了扣留的宋使王伦和莫将,对南宋释放议和的善意,同时又派人秘密与主和的秦桧联系,商议和议事项。
同年四月,赵构为了尽快与金国达成和议,采纳范同的建议,召韩世忠、张俊、岳飞三人回到临安,任命韩世忠、张俊为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此举看似提拔,实际上却是明升暗降,夺取了三人的兵权。
03.丧失兵权后连遭弹劾,岳飞最终冤死狱中岳飞、韩世忠等人被罢夺兵权后,秦桧对于他们的迫害却并未停止,秦桧先是欲借军吏耿著之事陷害韩世忠,但却被岳飞提前告知韩世忠化解,秦桧于是又将矛盾对准了岳飞。
在秦桧的授意下,万俟卨、罗汝楫先是以岳飞不服朝廷调令为由弹劾,理由是在淮西战事中,朝廷命岳飞出战,岳飞却“逗留不进”、主张“弃守山阳”,幸亏其他人奋勇杀敌,这才避免了战败。面对这种污蔑,岳飞根本无法辩驳,只得于绍兴十一年(1141年)八月被迫辞去枢密副使,返回江州庐山旧居赋闲。不过,岳飞的请辞并没能换来安稳的生活。
眼见违抗军令的罪名不能将其置于死地,秦桧便又意图制造更大的罪名,在秦桧的授意下,张俊利用岳家军内部矛盾,先是威逼都统制王贵诬陷岳飞,又收买张宪部下统制王俊,让其出面诬告张宪“谋反”,并命人替其写好了一份告首状。
于是,王俊趁着张宪外出,先将告首状投送王贵,王贵又转交给秦桧心腹林大声,林大声又将之转递给了枢密行府张俊手中,张俊于是以“谋反罪”将张宪逮捕。
之后,张俊私设公堂,对张宪严刑逼供,意图迫使张宪咬出岳飞,然而张宪却抵死不从,张俊眼见无果,便又捏造口供,称张宪“为收岳飞处文字谋反”,朝廷于是以此为由召岳飞返回临安府,秦桧于是派殿前都指挥使杨沂中前往庐州逮捕岳飞。
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月十三日,岳飞被投入大理寺狱中,其长子岳云则早在岳飞之前便被下狱。
岳飞本由何铸审问,但何铸却查出其中有冤情,如实禀报秦桧后,秦桧却称“此上(赵构)意也!”遂改命万俟卨主审此案。万俟卨本就是诬陷岳飞的主要参与者,自然是用尽手段迫使岳飞认罪,但岳飞却是宁死也不自诬,甚至以绝食抗争。
万俟卨见逼供不成,便又罗织了所谓岳飞父子与王贵、张宪“有异谋”、岳飞曾口出狂言“指斥乘舆”、岳家军在援淮西时拥兵不进“坐观胜负”等数条罪名,欲将岳飞一举定为死罪。
就在岳飞下狱受刑之时,宋金“绍兴和议”达成,南宋向金国称臣纳贡,并将淮河以北全部划归金国。
万俟卨将审问结果公布后,立即引起轩然大波,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认为岳飞无罪,与万俟卨竭力争议,却全部惨遭罢官。宗正卿赵士㒟以全家百口担保岳飞无罪,也遭万俟卨弹劾而革职并逐出临安。文士智浃、布衣刘允升、范澄之等也分别上书为岳飞申冤,但都受到株连,刘允升被下大理寺处死,智浃、范澄之后来都死于流放地。
岳飞被下狱后,未免迫害被迫请辞赋闲的韩世忠,得知消息后也出面质问秦桧,秦桧却说“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意思是说岳云与张宪的书信虽然没办法证明谋反,但岳飞谋反之事未必便没有。听了这话,韩世忠愤然道,“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万俟卨等通过秦桧上报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云处徒刑。宋高宗赵构当日批复:“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结果,一代名将岳飞最终在大理寺狱中被杀,岳云和张宪亦被斩首,家属则被分送广南、福建路州、军拘管。
04.理念不合却又桀骜不驯,或为岳飞被杀缘由在岳飞被诬陷冤杀的过程中,秦桧、张俊、万俟卨等人固然是首恶,但从南宋初期宋高宗赵构的选择和岳飞被处死前后赵构的态度来看,赵构实际上也是难辞其咎。而关于赵构和岳飞的矛盾,恐怕还要从两人的理念不合说起。
正如前文所述,为了解决南宋的生存和自己帝位的合法性问题,再加上南宋前期面对金军的战绩和南宋初立无力承担长期战争消耗等原因,宋高宗赵构根本没有克复中原的决心,一心只想与金国议和。
对于岳飞等主战派的将领来说,他们不仅在积极抵抗金军的侵略,更是一心想要收复中原地区,他们的这种主张无疑与宋高宗产生了极大的矛盾。在这种理念冲突下,如果说韩世忠等人面对宋高宗还懂得妥协,那么岳飞就是在一直顶着干,这导致他与宋高宗的关系逐渐疏远,甚至极为紧张,而这也最终导致了他的被冤杀。
实际上,岳飞这种桀骜不驯的性格,早在建炎初年便已经表现了出来。
当时,赵构在应天府即位称帝后,便开始积极准备避战南迁,岳飞得知之后,便向赵构“上书数千言”,坚决反对南迁。彼时岳飞虽然因为靖康年间的战功已经崭露头角,但毕竟官位较低,他的越级上书只换来了“小臣越职,非所宜言”的八字评语,更是因此被革除军职军籍、逐出军营。
被逐出军营后,岳飞又北上大名府,投奔河北招抚司,并获得招抚使张所的欣赏,被先后破格提拔为统领、统制,隶属于名将王彦。后因李纲罢相,河北招抚司被撤销,孤军奋战的王彦在突围途中军队溃散,而岳飞则因与长官王彦不合,竟然直接抛弃上官、分裂军队,独自率军转战太行山区,这无疑又是一次严重的违纪事件。
南宋初期,随着李纲、宗泽等老派将领的逐渐凋零,再加上南宋初期面对金军两次南下的糟糕表现,岳飞、韩世忠等中坚将领开始迅速崛起。到绍兴七年(1137年)时,岳飞已经官拜太尉,湖北、京西路宣府使,兼营田大使,已经成为了南宋朝廷极为倚重的将领。
这一年,宋高宗原本许诺将刘光世的部队归入岳飞麾下,但后来却又食言,导致岳飞扩军北伐的计划泡汤,岳飞一气之下便选择了撂挑子,上书乞罢帅职,而且不等朝廷答复,便直接跑去庐山给亡母守丧去了。宋高宗无奈,只好派岳飞部将去劝其归来,结果岳飞拒不接受诏命,以致其部下都无可奈何的说了一句“相公欲反耶?”岳飞下山后,宋高宗毕竟有错在先,便也没有怪罪他。
绍兴九年(1139年),宋金初步达成议和条件,宋高宗大赦天下以庆贺“和议”成功,而岳飞却命人起草了一份《谢讲和赦表》,表示坚决反对和议,发誓要“唾手燕云,复仇报国”,朝廷先后三次下诏加封其开府仪同三司,也皆被其拒绝,赵构无奈之下只得下诏宽慰,岳飞这才作罢。
绍兴十年(1140年),宋金大战中南宋军队多有斩获,结果宋高宗下诏全线撤军,这令已经挺进朱仙镇的岳飞极度不满,由于“十年之功,废于一旦”,岳飞在愤懑之下再度萌生退意,不仅再三恳请朝廷解除其军职、归田而居,更是在返回途中再度撂挑子跑到庐山为母亲守丧去了。这一次,虽然赵构仍未同意岳飞的请辞,但也再没有对其予以宽慰,可见双方的关系已经逐渐淡薄。
要知道,由于“五代十国”以来的乱局,以及宋太祖赵匡胤本就是武将夺权,宋朝对于武将权力扩大本就极为忌惮,更何况是在两宋交际这种特殊时期。
彼时,宋高宗对于武将的态度也是十分矛盾,他既希望才能出众的武将抵抗金军,为南宋赢得生存空间,同时又对于武将“不尊朝廷”极为疑惧,尤其是在苗刘兵变和淮西兵变后,宋高宗赵构更是惧怕这些领兵在外的武将脱离掌控,进而转化为割据势力或者威胁到皇权。
如果是在战争状态下,出于战争需要,宋高宗或许还会对岳飞这种桀骜不驯的将领有所包容,如今眼见宋金和议已成定局,岳飞等将领无疑便成为了宋高宗的心腹大患,赵构在绍兴十一年(1141年)收夺岳飞、韩世忠、张俊兵权之举,实际上就是在宋金议和即将达成情况下,解决军事割据的手段。
正是由于这种矛盾,在秦桧等人公然诬陷岳飞的情况下,赵构非但没有站出来保全岳飞,反而在朝野之中反对声音如此之高的情况下,仍然处死了岳飞、岳云等,这又何尝不是对武将们的一种震慑呢?正所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自古以来因受帝王猜忌,冤死的功臣武将何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