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又称立宪主义,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中的一个概念,至少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导宪法制定或推动宪法实施的实践;第二层含义是建立并推动特定类型政治制度的实践,这类制度一般包含了有限政府、权力分立、代议民主、司法独立等政治原理。

至于三权鼎立更好理解了,它的目的在于相互制衡,通过不同权力由不同部门掌握达到民主化进程,主张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开。
司法独立更好理解,就是司法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这是西方社会所创建的模式。
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更加坚定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决抵制西方这种错误的观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都属于人民,一切都依靠人民。始终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
支持最高检的发文,坚决与西方这种错误的观点做切割做划分。各位是怎么看的?欢迎评论区留言。
各有千秋,无须抵制
司法必须公平公正,不受行政干预
西方错得离谱啊啊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无所谓的事,司法只要公平,公开,公正就行了
诚信、友善、敬业、爱国、平等、自由、和谐、文明、民主、富强、公正、法治[鼓掌][鼓掌][鼓掌]
应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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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尊重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