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你刚才拦着我干吗?你这是故意放他走,你知道吗?你执勤警帽也不戴,你这警容警纪跑哪去了,你是一名执法人员,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执法不规范,非常不规范。”
张彦斌一上来就对常胜不满意,说他执法不规范,甚至还跑到处长那里去告状。

张彦斌一见到治安联防员老胡,就问他每年给所里做了多少面锦旗,每面锦旗卖多少钱,是不是所里所有的锦旗都是在他那里做的,是不是指定在他那做的?有没有给所里返回扣,
所里在联防员这个补贴上,经费比较紧张,所以,有群众要做锦旗,所里就把他推荐到老胡那里,算是对老胡经费上的一种补偿。但是,老胡用的都是好材料,他若是有什么乱抬物价,也会有工商啊,税务啊,这些部门管着。
明明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可张彦斌却死咬住不放,口口声声说联防员也要遵纪。
常胜和张彦斌,就是相看两厌,看对方,都是横看成“不注重警容警纪”侧成“什么都不懂乱较劲”。

直到人贩子抱着乐乐,从常胜的身边走过,在常胜的眼皮底下,逃之夭夭,常胜才意识到,张彦斌是对的。
人贩子抱着乐乐,在常胜眼皮底下逃走的真相失踪的小男孩,叫洪小宝,小名叫乐乐,五岁,上身穿天蓝色短袖T恤,下身蓝色短裤,中长发,会叫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会唱小儿歌《星星》,左小腿肚有一块黄豆大小的心形胎记。
人贩子很有经验,他给乐乐注射了药物,导致乐乐昏迷过去,失去反抗能力。
再把乐乐的头发剃掉。
然后给他换上裙子,戴上帽子。
再交给同伙,同伙扮做孩子的母亲,抱着孩子,更不易看出什么端倪。
所有的外在特征,都被修改了,自然是很难一下子能认出来的。

人贩子抱着被改装过的昏迷的乐乐,从常胜的身边走过。
因为孩子的帽檐压得很低,很低。
常胜从事工作多年,经验丰富,他还是所里的骨干,只是看一眼,就能看出来在车站里偷钱包的人是谁,还能一个举动就把小偷的同伙也给抓住了。
他也就是看了一眼这个帽檐,就锁定了这个小孩,以及这个抱着孩子的妇女。
常胜的观察力和判断力,都是极好的,这是一个警察的素养,常胜是一个好警察。

可就在他要跟上去,对那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做检查的时候,车站内另一种“犯事”的声音闹起来了。
赵广田在卖假矿泉水,被人逮了个正着,那个人拉着赵广田叫住了常胜,常胜叫来小于处理赵广田的事情,就这么一瞬间的事情,再跟出去,那个妇女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再无半点踪迹可寻。
赵广田之前就在车站外面卖过假的矿泉水,他的矿泉水,都是用空瓶子去厕所接满水,拧上盖子,然后拿去售卖。
那天,常胜和另一位警员巡逻的时候,碰上了赵广田,赵广田跑了,常胜是这样对那个要买水的人说的:
他的水都是厕所里接的,要买水,到正规的商店去买。
常胜是知道赵广田的,而且很明确地知道赵广田卖的矿泉水是厕所里接的。说明赵广田已经不止一次在车站卖假水了。但是,常胜的处理是放着不严管,碰见就教育几句,没碰上可能也就这样。而且常胜是知道赵广田还会回来,因为他把赵广田落下的鞋子放在原处,说了一句“给他放这,一会还回来”。
一个人犯了错,就应该受到应有的审判,才是对他最大的帮助,最大的保护。既然选择了走上警察这条路,就一定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走稳了,保护不力和过度偏袒,都是大忌。

显然,常胜对赵广田,是过度偏袒。
因为常胜的偏袒,赵广田一次又一次地继续卖假水,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说“我下次不会了”就会得到谅解,于是,他有恃无恐,仍旧卖着假水。
也就是因为常胜的偏袒,让赵广田再次被顾客逮,也是因为这份争辩的声音,才把常胜给吸引了过去。
常胜的注意力被转移到赵广田这边,人贩子就趁乱逃跑了。
张彦斌的原则是对的老刘已经调查了和赵广田争吵的旅客,已经赵广田,并不是针对常胜,视频监控也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确实是因为常胜的工作疏忽,才导致了人贩子从车站逃了出去。
车站是一个闭合的圈,只要仔细排查要每一个出口,人贩子就被困住,被拐的孩子,被找到的机会,远远大于人贩子带着孩子逃出了车站。
一旦除了车站,外面就是广阔的天地,要寻找一个没有打过正面,没有任何身份消息的人贩子的踪迹,不亚于大海捞针。难度是极高的。

张彦斌对于那些犯罪分子,对于那些各形各异的人,的的确确是没有经验,也一眼看不出来坐在旁边视若无睹的那个穿黑衣服的男子,才是偷钱包的小偷。
他认定不能放走那个盗窃犯罪嫌疑人,他是讲证据的,因为,被偷钱包的人,他一口咬定,钱包就是这个嫌疑人偷的。
在没有找到钱包的情况下,依据现有的证据,他只能盯住当事人锁定的那个人。
张彦斌,他追求的是,凡事讲证据,每一件事,都要坚持原则,在原则的基础之上,再讲办案技巧。
常胜,他的办案是很有技巧的,很轻松就能锁定真正的犯罪嫌疑人,但,他有些过于只注重结果,过程会有些原则上的小细节给忽略了。

常胜之前抓小偷,让人拍了个视频,发到网上,说是警察打人。
虽然造谣的人,已经被抓了,视频也删除了。
但是,这是不是也表明可能是常胜在操作上,有一些原则性的问题,让他给忽略了,才让有心人,有机可乘,有缝可钻。

张彦斌一路走到处里,他的能力,肯定也是有的。
虽然在一些事情上,他可能没有常胜那种看一眼就知道眼前的嫌疑人可以解除嫌疑的“超能力”,但是,他事事讲证据,凡事都有依据,这是原则性的问题,这也是一个警察的基本素养,警察,是民众财产和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警察的素养,尤为重要。
说起来,张彦斌坚守原则,讲证据,他做起事来,他是要比常胜有优势的。
常胜之所以能够抓小偷,抓犯罪嫌疑人都很顺手,甚至有的对于他来说,信手拈来,是因为,在花城,在这个车站里面,他待的时间,够久,周边的人,他也都认识,那些小偷,那些犯罪嫌疑人,他们在这个车站里面,通常会展现出什么样的特性,他都已经有了经验。
而张彦斌,他是新来的,有些事情,他还不太上手,在姿态上,就输给常胜。
可,实际上,他是比常胜有优势的。

常胜,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他的那些劣势,就显现出来了。
他到了东寨,张莱西就明目张胆地用一张白棋子“欢迎”他,给他下马威。
之前货场丢了一批水壶,就是张莱西带人偷的,但是,张莱西早就预谋好了,他有之前要订购热水壶的收据,常胜就不能拿他怎么样。
换了个环境的常胜,就犹如失去了利刃的战士,他也会有毫无办法的时刻。
这个时候,只有坚持警察的原则,找到事实犯罪,找到证据,才能把张莱西定罪,否则,就算张莱西挑衅,他也无计可施,不能做什么。
身为警察,事事坚持原则,有时候,的确是会有些刻板,做事的速度可能会有所压缩,但是,坚持原则,没错,是一条长远的路,时间久了,就能看见其所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