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母亲去世,不料手机电话卡每月还被扣钱,女子去营业厅办注销手续,告知母亲去世后,岂料工作人员:规定必须本人来办理,否则注销不了!
01 案情回顾
张芳是一家培训机构的老师,母亲去年因病去世后,她独自料理了所有后事。整理母亲遗物时,张芳发现母亲的手机卡每月还在扣着38元的套餐费。
"妈妈走了,这卡也没用。"张芳心想。那天下班后,她特意带着母亲的死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来到移动营业厅。
营业厅里人不多,张芳拿着号在椅子上坐了会儿,就轮到她了。"您好,我想注销一张手机卡。"张芳把材料递给柜台后的营业员。
营业员小刘翻看材料后说:"注销业务必须持卡人本人来办理,这是规定。"
张芳愣住了:"可是...我妈妈已经去世了,这是死亡证明。"
"抱歉,规定就是这样的,必须本人来。"小刘面无表情地回答。
"那您告诉我,去世的人要怎么来?让我妈从坟墓里爬出来吗?"张芳的声音开始发抖。
小刘依然冷冰冰地说:"这是公司规定,我们也没办法。要不您去找您母亲生前办卡的营业厅试试?"
张芳突然崩溃大哭:"我妈生前最后几个月一直卧床在家,我天天给她换尿布、喂饭,现在就想把她的这张卡给注销了,怎么这么难?"
营业厅里的其他顾客都看不下去了。一位带着孙子的老太太走过来说:"你们这些规定就是来难为人的,人都走了还让本人来,天理何在?"
张芳擦干眼泪,向12315投诉。
接线员告诉她:类似投诉每年都有很多起,建议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奈之下,张芳将移动公司告上法庭。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161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张芳作为继承人,完全可以代表已故的母亲处理注销手续。更何况她还带齐了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再说这种"本人必须到场"的规定,移动公司在用户办卡时也没明确告知。
而且用户去世属于不可抗力,继续收取已故用户的费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违背人伦道德。移动公司的做法,等于是在消费死者。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院判决:移动公司必须为张芳办理母亲手机卡的注销手续,退还自母亲去世后收取的所有费用,并赔偿张芳精神损失费5000元。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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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小毅 一周星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