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摄科技讲述的,像是两个案子

豪杰看经济趣事 2025-02-23 00:18:15

世间有两种人,关于同一件事的讲述,差异巨大。

一种是,离婚夫妇。听他们各自讲关系是怎么破碎的。

另一种人,是同一起官司的胜诉和败诉方。

同在今天,美摄科技发布了《关于美摄公司起诉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等8款产品代码抄袭系列案终审胜诉的声明》,讲述了字节跳动旗下的抖音、剪映、巨量创意、Faceu激萌、图虫、轻颜相机、多闪、火山引擎VESDK等产品,对自己代码抄袭的诉讼。

案子经过两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抖音等侵权方向美摄科技赔偿约8266.8万元。

五个小时后,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在微博上发布了回应。

哪怕是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诉讼,在双方的讲述里,关于立场、关于谁是坏人,依然如此的,迥异。

咱先得说,这个代码是怎么能从美摄科技那儿,copy到抖音里的呢?

那肯定是得靠人啊。

按照抖音副总裁李亮的声明:一名曾经在美摄工作过的工程师,离职两年半后加入了字节。在字节工作期间,写代码时重复使用了一部分他在美摄工作时写过的代码。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规,公司是明令禁止的,目前该员工也已经离职。

这个意思是明确的:公司啥也不知道的,都是那个员工自己干的。

关于这个人,美摄科技是这么描述的: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某员工接触美摄公司软件代码,抖音公司及某员工均侵害了美摄公司的技术秘密。

美摄的意思明晃晃,幕后的抖音是知情的。

抄的那个代码,到底是啥呢?

李亮的声明说:经司法鉴定,相关重复代码占比很小,不超过美摄软件的4%、抖音的0.8%。

这个意思,虽然是抄了,但没抄多少。放在他那儿比例不大,放在我这儿就更少了。

我不懂技术,在其他公众号的留言区看到这样的留言。

比例并不能代表工作量。况且代码抄袭这事儿,也不是完全按数量评估的。

按照美摄科技2021年发布的《关于美摄科技正式起诉字节跳动的声明》:自2018年11月1日“抖音”3.0版本至今,其实现视音频编辑处理等功能的相关软件代码,大量抄袭自美摄科技享有著作权的相关美摄软件。视音频编辑处理等功能是“抖音”APP最为基础、核心的功能之一。

要钱是不是要多了?

这个案子在北京一审的时候,北京高院确认了字节系侵权,判决的赔偿是2670.4万元。

然后,双方都上诉了。

抖音或者是觉得自己冤了,或者是觉得钱赔多了,或者只是单纯地想拖延一下时间。

美摄科技大概率是觉得钱赔的少了。

在李亮的声明里,双方曾经有过沟通,但仅在中国法院,美摄就提出了超过20亿的索赔,而这在抖音一方看来,这是美摄远超过相关代码实际价值的赔偿诉求。

美摄的计算逻辑可能是这样的,在《关于美摄科技正式起诉字节跳动的声明》里,美摄说,视音频编辑处理等功能是“抖音”APP最为基础、核心的功能之一,基于该功能,“抖音”等数款APP已经获得了数亿级的用户,下载量高达数十亿次,获得巨大的侵权获利。

美摄科技一口要价20亿还有另一种可能:起诉的金额会影响一审法院的级别,在北京,一审能打到北京高院的案子,诉讼金额可能要超过5亿。

美摄科技要求20亿赔偿,开局就把案子打到了北京高院,二审的终审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

这在一家不够知名的公司与巨头对抗时,未尝不是一种策略。

最后,说说源代码。

在发布了那条声明两个小时之后,抖音副总裁又在微博上补充了一个细节,“美摄曾向美国法院申请打印1215页TikTok源代码。这个是非常险恶的,不仅明显超过了案件审理的必要,更可能导致整个TikTok的源代码技术泄露。好在最后经律师抗辩,美国法院驳回了美摄的请求”。

在评论区,立刻有人针对这个补充的细节补充了非常非常有高度的意见。

我看了美摄科技发布的胜诉声明说: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拒绝提交软件源代码,法院根据目标代码反编译比对鉴定及软件特有内容雷同认定被诉软件代码抄袭成立。

也就是说,美摄科技在国内的法院起诉,也要求了抖音提交源代码,抖音同样拒绝了。既然美摄科技在中美两国同样要求了提供源代码,为啥要把在美国的要求单拎出来说?

抄袭的时候自己人猛抄自己人,维权的时候自己人就不能碰自己人了?

至于险恶,一个受害者维权时,没有很贴心地保护好加害者的利益,这事儿真的很险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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