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品牌方与代理商纠纷的事件频发。2025年3月4日,上海瑞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志”)创始人钟锦璐发布博文称,“因上海瑞志运营的公众号被博任达无理抢夺,没有公开发声渠道,故而我代表上海瑞志进行公开答复,非常抱歉打扰到大家。”钟锦璐这一回复,将双方合作纠纷再度升级,引发了广泛关注。
上海瑞志驳斥博任达极不诚信
上海瑞志的回复,是针对2025年3月3日,博任达生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任达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终止与上海瑞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
在该声明中,博任达公司表示,公司与原独家代理商上海瑞志签订的合作协议已于2024年12月20日正式终止。自该日起:上海瑞志及其关联方不再享有我司产品的代理、经销、展示、推广等任何权利;以上海瑞志名义出具的相关授权文件及证明文书即刻失效;上海瑞志的过渡期将持续至2025年1月31日,原上海瑞志授权代理/经销商的过渡期则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仅可销售已入库的正品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博任达公司的公告中并未提及钟锦璐所声称的因销售假冒产品而终止合同的相关情况。
博任达公司发布公告当日,钟锦璐发布微博回应称:“不再回应关于上海瑞志造假问题:这个是鉴别人品和智商的分界线。”同时配图“愚蠢坏”。
3月4日,钟锦璐代上海瑞志发布《关于对博任达公司终止合作公告的声明》,声明中,上海瑞志称博任达公司发布的前述公告,严重违反了其与我司签署的各项合作文件约定,损害了包括我司、相关单位以及广大消费者在内的各方合法权益。
同时,上海瑞志提出以下声明:
1、博任达公司单方面终止与我司的合作,违反了双方及相关当事方签署的多项合作文件约定。对此,我司表示坚决反对,并明确表示不予接受。
2、根据合作文件的相关规定,博任达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我司博乐达专业线医美渠道产品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若博任达公司违反此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我司已采取并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失信行为必将受到惩戒,违法行为必将受到追究。博任达公司单方面毁约,企图独占我司耗费十余年心血、投入巨额成本培育的品牌与渠道,此举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极不负责任。我司保留依据法律及合作文件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3月5日,钟锦璐再次通过微博吐槽称,看看这个违约责任,博任达公司如单方违约,除了赔偿金额大外,还不能与上海瑞志的经销商签合同,但事实是吕绍祥用博任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把上海瑞志的经销商大部分接管了,且招商的工作人员基本上是曾经的员工或者现任的员工(许以高薪?股份?)看这个违约责任,很严格吧,怎么办才能顺利解除呢?那就采取构陷的方式和想用刑事处罚的方式来规避违约责任,吓人吧。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财狼来了,迎接他的有猎枪。
不过,对此言论,博任达公司暂未回应。
事件回顾
2021年,博乐达年销售额突破10亿元,其明星单品水杨酸面膜稳居天猫涂抹类面膜榜首。
2025年2月初,有网友发现,博乐达天猫旗舰店突然关闭,对此,客服解释为“店铺升级”。同期,虽然品牌在京东、小红书等平台店铺正常运营,但部分产品已然缺货。
2025年2月8日,上海瑞志发布通告,称上游供应商终止合作致产品供应中断,销售代理业务受阻。
2025年2月11日,公司再发通告向伙伴说明原因,并安排人员处理已签协议后续事宜。
2024年2月25日,钟锦璐在微博公开发声,讲述心酸创业史,并控诉博乐达创始人吕绍祥以不实指控为由,单方面解除公司代理权限,导致上海瑞志陷入解散危机。(详见文章《从10亿黑马到渠道停摆:博乐达“内斗”撕裂功效护肤神话》)
而吕绍祥实控的博乐达公司通过公众号“博乐达”连续三天发布推文,分别以“博乐达,重新启航”、“请大家带上爆米花,慢慢地欣赏”、“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为标题进行配图,疑似对事件作出回应。
上海瑞志并非完美
抛开博乐达品牌和代理商之间的纠纷,上海瑞志在产品销售中做的并不算好。
企查查数据库中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4﹞152023006602号》显示,2023年11月1日,上海瑞志在其销售的“博乐达滋养调理面膜”产品介绍页面中发布了以下内容:“内外兼修敏痘肌、真温和、不刺激、敏肌安心用、百万油敏肌的选择”以及“联合全国48家三甲皮肤科进行人体功效实测”。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市监局”)调查,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规定,化妆品宣称“温和”及“适用敏感皮肤”需提供相应的人体试验报告作为评价依据,但上海瑞志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试验报告以证明该产品具有“温和”和“适用敏感皮肤”的功效,因此上述宣传内容被认定为虚假信息。
此外,浦东新区市监局调查发现,上海瑞志所称的“联合全国48家三甲皮肤科进行人体功效实测”实际上是指“博乐达”品牌所有产品的测试情况,而非仅针对“博乐达滋养调理面膜”。该面膜实际仅联合了9家三甲皮肤科进行人体功效实测,但上海瑞志在页面中未明确说明测试对象的具体范围。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2481号》显示,2023年6月3日,上海瑞志为提升产品销量,在缺乏实质性实验和检测数据支持的情况下,于“broda博乐达旗舰店”网店内销售“[孙坚推荐]博乐达水杨酸祛痘黑头闭口粉刺控油清洁修护涂抹面膜”的网页上发布了“持续改善瑕疵易痘体质”的广告宣传,声称该款面膜具有改善瑕疵易痘体质的功能。
经浦东新区市监局调查,上海瑞志销售的“BRADA博乐达”品牌面膜属于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沪G妆网备字20170011968。根据备案信息,该产品的功效宣称仅限于祛痘、滋养、修护、保湿、控油等内容,并不包含广告中宣称的“持续改善瑕疵易痘体质”功能。由于上海瑞志未能提供任何实质性实验或检测数据证明该功能,且该功能未在备案信息中体现,因此相关广告宣传内容被认定为虚假,并被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监管闵处字(2018)第122018001228号》显示,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瑞志在天猫“broda博乐达旗舰店”销售的“博乐达超分子水杨酸滋养调理面膜”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具备药品功效。但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及易与药品、医疗器械混淆的表述,可能误导消费者。
在广告中,上海瑞志还宣传:“临床观察01:陆军总医院田艳丽博士研究显示,2%超分子水杨酸对I-III级痤疮第4周有效率达70%,显效率43.3%,副作用轻微。”同时,广告强调“一步对抗多重问题:具有抗炎作用”,并提及“超分子水杨酸是获得美国和日本专利的新型水杨酸配方制剂”,然而,却未注明专利号和种类。
案发后,上海瑞志积极配合调查并深刻认识错误。监管部门依据过罚相当原则,对其酌情处罚款2万元。
小结:
清官难断家务事,商业中的是非更是错综复杂。不可否认,上海瑞志在独家代理博任达品牌期间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财力,取得了显著的商业成就,为博任达品牌的迅速崛起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上海瑞志在推广过程中多次借助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了消费者。如今,上海瑞志试图通过情感诉求重新获得博任达品牌代理权,似乎已无可能,唯一可行的途径是通过诉讼和谈判,争取博任达公司对其经济损失进行一定补偿。
对消费者而言,博任达产品的可替代性较强。如果博任达公司无法妥善解决与上海瑞志的合作纠纷,并迅速通过招商或直营方式重新布局市场,博任达品牌很可能在2025年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失去大量份额,且短期内难以恢复。
注:本文所有图片分别源于微博和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