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0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林函〔2022〕729号
XX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广西种植代替桉树的速生经济林新桐1号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林业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你们的建议获悉,你们已对广西林业资源和树种情况、新桐1号特性、用途、种植的效益等情况开展较深入的研究,提出的示范种植和规划种植规模建议对林业生产中选择造林树种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泡桐示范推广种植
根据查阅资料和近期开展调查情况,在我区种植的泡桐有不同的商品名,如:新桐1号、绿桐1号、绿桐、白花泡桐、碳桐、金桐、金碳桐、焦桐、兰桐、桂桐、9501、9502、中桐1-58等。有关专家指出,上述不同商品名的泡桐实际上均为白花泡桐。
泡桐在我国分布范围广泛,广西也有自然零星分布。20世纪70年代,我区曾推广种植泡桐,但由于泡桐喜温暖气候,在我区尤其北热带和南亚热带气候带的地区虽然能生长,但因为温度偏高泡桐生长受影响较大,主要表现为病虫害危害严重、高生长受抑制、高度达到8米后主干生长缓慢、树干圆满度小。泡桐经济效益差,群众种植积极性不高,几十年来,无法大规模推广种植。
2017-2018年,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博白林场示范种植绿桐约300亩,保存株数97株/亩,2022年3月(4年生)结合伐区调查,测定林分平均高11.5米,平均胸径11.7厘米,蓄积量7.2立方米/亩,出材量3.1立方米/亩(其中,规格材比例9.3%、短小材比例90.7%),少部分木材被砖瓦窑业主收购用作柴火,售价250元/吨,大部分木材无销路,被丢弃山上;2018年,兴业县大屏山镇示范种植泡桐100多亩,2022年6月(4年生)目估林分平均高4.7米、平均胸径4.6厘米,树干弯曲度大,林相不整齐;2018年,玉州区大塘镇示范种植泡桐200多亩,2022年5月(4年生)目估林分平均高4.5米、平均胸径4.5厘米,树干弯曲度大,林相不整齐。广西各地近几年的造林实践进一步证明,泡桐在我区生长表现不好,造林成效不高,经济效益欠佳,暂不宜在福绵区、博白县、兴业县、浦北县、合浦县等推广种植。
二、泡桐规划种植面积
为选准适宜我区种植的泡桐品种,扩大种植规模,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在保存分布于广西的白花泡桐株系基础上,近几年收集部分湖北优良株系,探索泡桐组织培养技术,取得良好的成效,为推广泡桐无性系苗木培育,提高苗木质量和减少林木分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开展白花泡桐对比种植试验。2022年,我局安排经费支持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进一步开展白花泡桐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与利用研究。
鉴于广西种植泡桐普遍成效不高、群众种植泡桐积极性低的实际情况,目前不宜规划种植泡桐1000万亩。我局继续组织部分种植积极性高的单位开展泡桐种植试验,待取得较好效果后逐步推广种植。
三、林业助推乡村振兴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我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山地和丘陵面积占比大,发展林业产业是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营造林是林业产业的重要基础,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是壮大林业产业的基础性工作。营造林中造林树种选择除应遵循适地适树基本原则外,还要重点考虑经营目的。对于营造商品林,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森林经营的主要目标是获取尽可能高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商品林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近年来,我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造林补贴等国家用于造林方面的补助资金,并利用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补助各种造林主体开展植树造林,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以来,已在全区累计下达国家和自治区用于造林的补助资金9亿多元,由各地各造林主体根据需要用于包括泡桐在内的营造林项目。
泡桐在我区虽然难以达到高产高质高效的目的,经济效益不高,但因其早期生长快,萌芽力强,可以作为我区生态建设的补充树种,提高森林树种多样性。我局将按照你们的建议,根据造林主体的需要适当安排补助资金支持泡桐造林区域试验,支持相关林业科研机构深入开展泡桐研究。
2022年5月31日至6月1日,我局分别邀请黎强、朱汝树代表赴博白林场、黎婵代表赴兴业县考察泡桐示范种植情况,代表们现场考察后都认为泡桐生长不好,林相参差不齐,植株成树不成材,利用价值低。经与三位代表面对面充分沟通建议办理情况,代表们一致表示满意。
欢迎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林业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林业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2年6月9日
文件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