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次处罚的企业,为安徽吉驰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组,于4月13日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其炼胶、硫化等生产线,均在正常生产。
但有4个废气排放口部分设备,没有运行。
3月31日至4月14日期间,吉驰轮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损坏,只有部分运行。
到4月15日,才更换损坏设施,并恢复正常运行。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故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对吉驰轮胎处以罚款25万元的处罚。
资料显示,吉驰轮胎成立于2011年,主营产品为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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