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卦|五万字实操手册:个贷不良批量转让及处置业务全流程解析(2)

九卦金融圈 2023-12-15 21:11:20

六、项目挂牌

(一)正常挂牌

1、流程

出让方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进行项目挂牌,挂牌信息包括项目信息、资产列表、时间安排、转让方式、交易对象要求、交易条件、业务联系人信息及相关文件等。其中,交易对象要求不得为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外的非审慎要求,不得阻碍潜在受让方参与竞价。

银登中心将对挂牌信息进行核对,挂牌信息核对通过后在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发布,同时业务系统自动生成转让公告,并通过银登中心系统和官方网站“不良贷款转让专区—信息披露—转让公告”栏目向市场发布。

2、系统操作

一是进入“出让管理”页面。出让方进入“不良贷款转让”专区后,在左侧“主菜单”中选择“交易管理”—“出让管理”。

二是填写项目挂牌信息。点击“出让管理”页面右侧的“新增挂牌”,进入“新增挂牌发布”页面。在新增挂牌发布页面,点击“选择挂牌项目”,进入“选择挂牌项目”页面,勾选拟挂牌发布的资产,点击“确认”完成项目选择。选择项目后,已登记资产的项目相关信息将自动导入至“新增挂牌发布”页面的“项目信息”模块与“资产列表”模块。需手动填写信息模块包括时间安排(报名截止时间)、竞价设置(竞价方式、竞价日、自由竞价开始/结束时间、延时周期、起始价、加价幅度)、交易对象要求(填写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交易条件(选择是否接受协议转让、是否适用标准协议文本、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是否缴纳保证金;填写保证金金额、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其他要求、转让协议要求、资金支付要求、档案移交要求、其他要求)、上传宣传图片、填写联系人信息(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联系人邮箱)。完成项目挂牌要素项填写后,在“关联附件”模块点击“新增”,进入“文件上传”页面。可选择“转让协议模板”与“其他”两类文件进行上传。确定文件类型后,点击“选择文件”选择本地文件上传后,点击“提交”完成附件上传。

三是发布项目挂牌公告。挂牌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保存挂牌信息,业务状态为“已录入”;点击“预览”,进入“预览详情”页面,点击“发布”,业务状态为“已提交”;中心端核对通过后,该笔业务状态变为“正在报名”,项目挂牌信息在系统中发布,同时,系统自动生成转让公告,在银登中心官网发布;中心端核对不通过,该笔业务状态变更为“已退回”,出让方可对挂牌信息 重新编辑修改、保存、预览、发布。挂牌发布后,意向受让方可在“首页”—“挂牌信息”处和“市场概览”处看到此项挂牌信息,出让方也可在“出让管理”处查看已挂牌的项目信息并对其进行管理。

(二)重新挂牌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出让方可向银登中心申请重新挂牌:通过挂牌展示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且出让方未选择协议转让,或协议转让未达成交易;通过项目挂牌未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竞价结束后,最高价小于保留价,或竞价过程中未出现报价,竞价失败的;银登中心认可的其他情况。

出让方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提交重新挂牌申请,填写重新挂牌申请说明,上传用印版的《重新挂牌申请书》,并重新填写挂牌信息。银登中心对出让方提交的重新挂牌申请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发布,同时业务系统自动生成重新挂牌的转让公告,并通过银登中心系统和官方网站“不良贷款转让专区—信息披露—转让公告”栏目向市场发布。出让方应至少于公开竞价前5个工作日,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将原项目进行重新挂牌。重新挂牌的报名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公开竞价前2个工作日。出让方应至少于公开竞价前1个工作日完成全部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确认和保留价设置。

具体系统操作上,申请重新挂牌时,出让方在“出让管理”页面,选择挂牌状态为“已失效”的项目,点击“申请重新挂牌”。进入“重新挂牌”界面,在“重新挂牌申请说明”栏中应填写重新挂牌的情况说明,在“证明文件”栏中上传用印版的《重新挂牌申请书》,同时手动填写“时间安排”、“竞价设置”、“交易对象要求”、“交易条件”及“联系人信息”模块中的要素项,上传“宣传图片”,相关流程与项目挂牌公告章节的发布流程一致。

(三)受让方查看挂牌项目

银登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进入挂牌查看界面

“市场概览”——“查询条件”模块中挂牌状态选择“正在报名”——“查询”(具体选项可包括挂牌状态、项目类型、出让方账号、项目名称、竞价日期)——选择想要查看的项目——点击“正在报名”。

查看挂牌详情和项目详情

“市场概览详情”页面,可查看展示项目的“转让公告”、“挂牌详情”和“项目详情”等相关要素信息,意向受让方可下载查看项目及资产相关文件。

七、公开竞价与协议转让

(一)竞价报名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公开竞价前2个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可通过银登中心官网或银登中心业务系统查看出让方发布的转让公告,并在出让方规定的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向出让方提交意向申请。意向受让方需按出让方要求上传与合格意向受让方要求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银登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进入报名详情界面

在“市场概览”页面选中对应项目,点击“正在报名”,进入“市场概览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详情界面。

填写意向申请信息

在报名详情界面,意向受让方填写联系人等相关信息(意向受让方、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邮箱、联系人手机),带“※”的为必填项(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同时在“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模块点击“上传”,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点击“申请”,向出让方申请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如有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应按照出让方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查看申请结果

在“主菜单”中选择“交易管理”—“受让管理”,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管理”页面可查看本机构意向申请的所有项目。选中某个项目,可查看其意向申请状态。对于意向申请状态为“待修改”的项目,点击“查看受让详情”可查看出让方反馈的退回原因,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出让方审核;对于申请状态为“已通过”的项目,意向受让方可进一步查看项目的资产详情,并在竞价当天参与竞价;对于意向申请状态为“已拒绝”的项目,意向受让方无法参与后续竞价,点击“查看受让详情”可查看出让方反馈的拒绝原因。

(二)资格审核

1、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申请后,出让方即可逐个或批量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出让方应至少于公开竞价前1个工作日在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全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认。对于未被出让方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出让方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说明具体原因。确认合格意向方的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进入受让方确认页面

在“出让管理”页面勾选“正在报名”或“待竞价”的项目记录,点击“查看出让详情”,进入出让详情页面。

查看意向受让方申请

在“出让详情”页面“意向受让方确认”模块,勾选任一意向受让方申请记录,点击“查看”,进入“报名详情”查看该意向受让方相关信息。点击“下载”,可下载查看该意向受让方上传的证明材料。

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

项目公开竞价前,出让方可随时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在“意向受让方确认”页面,出让方选择满足合格意向受让方要求、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作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点击“通过”,完成合格意向受让方确认。出让方可选择逐一或者批量进行操作。对于未选择的意向受让方,出让方可选择“退回”或“拒绝”,填写退回或拒绝意向受让方的原因,通过业务系统反馈给意向受让方。出让方选择“退回”的,意向受让方可修改资料后重新提交出让方确认。

2、仅有单个意向受让方

出让方与合格意向受让方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达成交易, 或取消本项目挂牌。

若出让方选择协议转让方式达成交易,原则上应于原定竞价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报价,确认报价结果后,银登中心为交易双方出具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结果(协议转让)确认书。交易双方应对协议转让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对于蓄意破坏合格意向受让方申请程序的协议转让行为,银登中心将及时上报监管部门。若出让方选择取消挂牌,可申请重新挂牌。

在系统操作上,出让方可自行选择转为协议转让方式达成交易或取消挂牌。若选择转为协议转让方式达成交易,出让方在“意向受让方确认”页面点击“通过”,当业务状态变成“待竞价”时,出让方可点击“转协议”。若点击“转协议”,系统弹出对话框,提示成功,点击“确定”,项目则结束挂牌,直接进入“报价中”状态。如需完成协议转让,需根据系统提示,在“出让管理”页面点击“查看出让详情”,出让方进入“出让详情”页面的“协议转让”模块,对意向受让方填写的“报价”,进行“退回”、“终止”、“确认”操作。若出让方不接受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达成交易,出让方可点击“取消挂牌”,系统弹出对话框,确定后,项目则取消挂牌,变为“已失效”状态。

(三)公开竞价方式

目前银登中心向参与机构提供“一次竞价”和“多轮竞价”两种公开竞价方式。

如出让方采用一次竞价方式,合格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在竞价时间内完成一次性报价,系统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唯一最高价。如出让方采用多轮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在竞价时间内进行多次递增报价,系统根据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唯一最高价。银登系统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出让管理页面

依次点击“主菜单”中的“交易管理”—“出让管理”,进入“出让管理”页面。

进入出让详情页面

挂牌状态为“竞价中”时,在“出让管理”页面点击“查看出让详情”,进入“出让详情”页面。

查看线上竞价情况

若竞价方式为一次竞价,则竞价过程中,在“出让详情”页面无法进行任何操作,也无法看到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情况。

若竞价方式为多轮竞价,出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可在“出让详情”页面看到所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实时匿名报价情况(显示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代码)。竞价结束后,在“出让详情”页面查看竞价结果,系统会显示竞价期间所有的报价记录,并标注该项目的最高报价。

确认竞价结果

竞价结束后,挂牌状态为“已结束”,点击“查看出让详情”,进入“出让详情”页面进行竞价结果确认。若竞价出现的最高价不低于保留价,则本次竞价成功。竞价结果首先由受让方确认,再由出让方确认。受让方完成竞价结果确认之前,“出让详情”页面竞价结果确认状态显示“待受让方确认”,出让方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受让方完成竞价结果确认后,“出让详情”页面竞价结果确认状态显示“待出让方确认”,出让方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竞价结果确认。

下载竞价结果确认书

交易双方确认竞价结果后,竞价结果确认状态显示“成交”,系统将自动生成“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公开竞价)确认书”,出让方可点击下载。“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公开竞价)确认书”是银登中心系统基于出让方与受让方所提供的材料及系统操作,出具的交易双方就确认书内容达成了合意的证明文件。

(四)竞价条件设置

竞价条件包括(自由)竞价起止时间、报价方式、延时周期、起始价、保留价、加价幅度。出让方应在挂牌阶段完成除保留价外的竞价条件设置,一经设定不可修改。

1、竞价起止时间

一次竞价时段为工作日9:00-11:00与14:00-16:00,出让方应根据银登中心相关安排确定具体竞价时间。单场一次竞价时长可为连续的0.5小时、1小时、1.5小时或2小时,出让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一次竞价时段内自愿选择。

多轮竞价时段为工作日9:00-11:00与14:00-16:00,单场多轮竞价的自由竞价时长为0.5小时或1小时,延时竞价的延时周期可设置为1分钟、2分钟、3分钟、4分钟或5分钟,出让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愿选择。

2、报价方式

采用一次竞价方式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最多可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成功后不得撤销。报价金额为起始价与加价幅度的非负整数倍之和。竞价期间,出让方不能查看任何意向受让方报价记录,合格意向受让方不能查看本方报价以外的任何报价记录。竞价结束后,出让方可查看所有意向受让方报价记录,合格意向受让方可查看本方报价及唯一最高价匿名报价记录。

采用多轮竞价方式的,同一合格意向受让方在多轮竞价的自由竞价与延时竞价阶段均可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均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报价成功后不得撤销。报价金额为起始价与加价幅度的非负整数倍之和。采用多轮竞价方式的,竞价时间内,出让方和合格意向受让方均可全程查看全部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匿名报价记录。竞价结束后,出让方可查看本次竞价唯一最高价报价记录及全部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报价记录,合格意向受让方可查看本方报价及全部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匿名报价记录。

3、自由竞价与延时竞价

多轮竞价按时间顺序分为自由竞价与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阶段,合格意向受让方可进行多次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无论是否出现报价,系统均将自动进入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阶段,合格意向受让方也可进行多次报价。延时竞价延时周期内出现报价的,则自动触发下一延时周期,直至任一延时周期未出现报价,系统自动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本场唯一最高价。

4、起始价、保留价与加价幅度

起始价是本场竞价中合格意向受让方可报出的最低价格, 任何报价均应不低于起始价。

保留价是本场竞价中出让方同意达成交易的最低价格。保留价应不低于起始价,且竞价全程仅为出让方可见,合格意向受让方和银登中心均不可见。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的,出让方应至少于公开竞价前1个工作日,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完成保留价设置。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出让方须在选择协议转让方式前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完成保留价设置。具体设置步骤如下:

进入保留价设置页面

在“保留价设置”页面勾选对应项目记录,点击“查看”进入“设置保留价”页面,进行保留价设置或修改。

设置或修改保留价

出让方填写“保留价金额”,点击“确认”完成保留价设置。出让方也可以在公开竞价前点击“修改”对保留价进行修改。

加价幅度是本场竞价中报价加价的最小单位。

(五)意向受让方竞价

1、参与竞价

银登系统操作步骤如下:

查看竞价信息并进行连通性测试

参与竞价前,合格意向受让方可在“系统功能菜单”中选择“交易管理—受让管理”,进入“受让管理列表”,可查看处于不同状态的项目数量(能查询的信息包括挂牌状态、意向申请状态、项目编号、挂牌编号、项目名称、出让方、未偿本息总额、报名截止日期、查看受让详情)。选择挂牌状态为“待竞价”或“竞价中”的项目,点击“查看受让详情”,进入“受让管理详情”,可查看该项目的本场竞价信息(具体包括竞价方式、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间、延时周期),点击“连通性测试”,可进行连通性验证确认。

参与线上竞价

线上竞价有两种模式:一次竞价和多轮竞价。

对于竞价方式为“一次竞价”的项目,在竞价结束时间之前,只可提交一次报价,且仅能看到本机构报价,报价成功后不得撤销。在“受让管理详情”页面,受让方填写加价倍数后,“报价”处会显示目前的报价(注:按“+”“-”按钮变动加价倍数,“报价”数字会实时变动。直接在加价倍数框中输入加价倍数数字,需用鼠标点击空白处后,“报价”数字才会变动)。点击“出价”完成报价。竞价过程中,在“竞价记录”中仅能看到本机构出价。

对于竞价方式为“多轮竞价”的项目,在竞价结束之前,在“受让管理详情”页面,受让方填写加价倍数后,“报价”处会显示目前的报价(注:按“+”“-”按钮变动加价倍数,“报价”数字会实时变动。直接在加价倍数框中输入加价倍数数字,需用鼠标点击空白处后,“报价”数字才会变动),点击“出价”完成报价。竞价过程中,可实时看到其他机构的报价情况(不显示报价机构名称)。自由竞价阶段内,合格意向受让方可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进行多次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无论是否出现报价,系统均将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若延时竞价阶段的延时周期内出现报价,则自动触发下一延时周期,直至任一延时周期未出现报价,则系统自动确认当前报价为本次唯一最高价;延时竞价阶段未出现报价的,则系统自动确认自由竞价阶段最高价为本次唯一最高价。

此外,不论是一次竞价还是多轮竞价,系统均会对超过本息费之和的异常报价发出提醒。当报价超过本息费之和时,系统会弹出对话框提示:“当前报价为XX元(大写XX元),已超过项目未偿本息费之和,请确认报价金额是否准确?”若点击“确认”,则对话框消失,出价成功,若点击“取消”,对话框消失,可重新报价。操作时务必注意报价时间,以免报价失败。

2、确认竞价结果

银登系统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结果确认页面

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的意向受让方可进行结果确认。在“系统功能菜单”中选择“交易管理—受让管理”,进入“受让管理列表”,选择挂牌状态为“已结束”的项目,点击“查看受让详情”,进入“受让管理详情”界面。

确认竞价结果

进入“受让管理详情”界面后,受让方点击“竞价现场”,查看竞价结果,如竞价成功且本方报价为全场最高价,即可点击操作栏的“确认”完成结果确认。

下载结果确认书

待出让方完成结果确认后,结果确认状态变更为“成交”,受让方可点击“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结果(公开竞价)确认书”下载结果确认书。

结果确认书是银登中心系统基于出让方与受让方所提供的材料及系统操作,出具的交易双方就确认书内容达成了合意的证明文件。

(六)竞价成功

竞价结束后,若最高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则本场竞价成功,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确认的本场竞价唯一最高价即为竞价结果。

交易双方需要在竞价日当日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确认竞价结果信息。

竞价结果信息确认后,交易双方可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下载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结果(公开竞价)确认书。

(七)协议转让

1、出让方操作流程

银登系统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管理页面

当仅产生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且出让方接受协议转让时,该挂牌项目可转为协议转让。依次点击“主菜单”中的“交易管理”—“出让管理”,进入“出让管理”页面。

查看并确认报价情况

当受让方未报价时,“出让管理”页面中出让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本次挂牌,终止后该挂牌失效。当受让方报价后,“出让管理”页面显示当前报价(有报价金额)。若该报价不低于保留价,且出让方接受该报价,则出让方点击“确认”,协议转让成交。若该报价低于保留价,或出让方不接受该报价,则出让方点击“退回”,此时可由受让方重新报价,报价历史可见“协议转让记录”。协议转让报价过程中,出让方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本次挂牌,终止后该挂牌失效。

下载协议转让结果确认书

交易双方确认协议转让报价后,协议转让结果确认状态显示“成交”,系统将自动生成“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协议转让)确认书”,出让方可点击下载。“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协议转让)确认书”是银登中心系统基于出让方与受让方所提供的材料及系统操作,出具的交易双方就确认书内容达成了合意的证明文件。

2、受让方操作流程

银登系统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管理页面

当仅产生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且出让方接受协议转让时,该挂牌项目可转为协议转让。依次点击“主菜单”中的“交易管理—受让管理”,进入“受让管理”页面。

进入受让详情页面

选择挂牌状态为“报价中”时,在“受让管理”页面点击“查看受让详情”,进入“受让详情”页面。

发布报价

在“受让详情”页面,在报价栏输入意向价格(元),数字应大于0,点击“出价”。若该报价不低于保留价,且出让方接受该报价,则出让方点击“确认”后,协议转让成交。若该报价低于保留价,或出让方不接受该报价,则出让方点击“退回”,受让方可重新报价,报价历史可见“协议转让记录”。协议转让报价过程中,如出让方“终止”本次挂牌,则该挂牌失效,成交失败。

下载协议转让结果确认书

交易双方确认协议转让报价后,协议转让结果确认状态显示“成交”,系统将自动生成“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协议转让)确认书”,受让方可点击下载,“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协议转让)确认书”是银登中心系统基于出让方与受让方所提供的材料及系统操作,出具的交易双方就确认书内容达成了合意的证明文件。

八、过渡期间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不良贷款转让公告发布后至转让协议生效前,若发生可能或已经对不良贷款投资价值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项,出让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重大事项的情况下,及时通过银登中心向市场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并向相关方披露详细信息,确保相关方可重新评估不良贷款的投资价值。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不良贷款项下的担保人、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的;不良贷款项下的担保人、担保物出现争议或异议的;出让方或借款人发生影响不良贷款投资价值的违法、违规或违约事件;出让方或借款人经营情况或主体评级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重大事项公告模板详见《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

九、资产转让

尽调后,买方认为能够投资的,参与出让方在银登中心的挂牌转让,按照银登中心规则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签订《个贷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合同》(下称“债转合同”),债转合同中应将封包后确定的《资产明细表》作为附件,并在合同中明确资产包内资产户数、笔数,截至基准日,该资产包中未偿本金总额、未偿利息总额、未偿本息费合计等基本要素。债转合同签署需在公开竞价确认书或协议转让确认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中应同时关注如下几点:

(一)资产转让的标的

在资产交割日(含该日),出让方将自交易基准日起的下述权利、权益和利益均转让给受让方,具体应包括:

一是出让方对于资产包的(现时的和未来的、现实的和或有的)全部权利和相关权益;

二是资产包所产生的到期或将到期的全部还款;

三是请求、起诉、收回、接受与资产包相关的全部应偿付款项的权利;

四是与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

五是债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

在交割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在资产交割日(含该日),资产自交易基准日起的所有风险转移给受让方,自交易基准日起与资产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等)和税收由受让方承担。

(二)处置资产发生的费用归属

还应明确出让方在交易基准日前处置资产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义务人承担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等相关权益的处理方式。实践中可作为资产一并转让给受让方;或者由出让方继续持有,不转让给受让方,该等费用在交易基准日后如有回收的,回收款归属于出让方所有,不属于处置收入。

(三)关于贷款服务机构的约定

资产为出让方通过信托或受让取得时,需关注贷款服务机构的特别约定,若转让标的为出让方通过信托(包括以信托资金发放)或受让取得且委托贷款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的资产,双方应关注如下内容:

一是贷款服务机构根据其与出让方签署或出让方继受的服务合同约定对资产进行管理、维护等行为视为出让方作出的相应行为,相关法律后果均由出让方承担。

二是债转合同约定的与资产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均包括出让方及其委托的贷款服务机构处置和维护资产发生的费用,但服务合同约定应由贷款服务机构自行承担的费用和贷款服务机构报酬除外。

三是在过渡期、交割期间、或交割后的协作阶段,或是在债转合同中约定的出让方需协助受让方管理或交割资产的相关要求,出让方应向贷款服务机构说明该要求,并督促贷款服务机构代出让方履行相应义务。

四是对于债转合同中约定的出让方持有的资产文件,包括出让方直接持有以及委托贷款服务机构持有的资产文件,为了交割便利,出让方应负责与贷款服务机构沟通协商债转合同中约定的向受让方交割资产文件等相关事宜;如贷款服务机构同意按照出让方的指示直接向受让方交割贷款服务机构持有的资产文件的,可由出让方签署《资产文件收据》/《资产交割确认函》,受让方应履行相应的交割义务。

五是出让方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和保证对贷款服务机构应同样有约束力,出让方及贷款服务机构未能完全履行相应义务的,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是受让方同意接受贷款服务机构代出让方履行债转合同项下资产交割、资产管理和协作相关的义务;出让方同意承担贷款服务机构履行债转合同项下资产交割、资产管理和协作相关义务的法律后果。

七是若出让方以信托受托人身份转让资产的,受托人仅以信托财产为限承担债转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和责任,但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受让方损失的,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相应责任;如贷款服务机构违反其作为一方的服务合同项下义务给受让方造成损失,且信托财产不足以赔偿的,受托人应协助受让方向贷款服务机构追索。

(四)交易对价支付

1、保证金的使用

受让方在交易前已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流程参见下文“支付路径”),且出让方与受让方都同意根据银登中心有关不良贷款转让资金业务的规则处理竞价保证金的交付、结算或退还事宜。经协商,交易双方可按照如下模式处理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抵扣交易价款

以竞价保证金全额抵扣交易价款,受让方仅需向出让方支付约定的交易价款减去竞价保证金金额后的余额,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以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如保证金抵扣交易价款后仍有余额,出让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向受让方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余额。

(2)竞价保证金不抵扣交易价款

不3以竞价保证金抵扣交易价款,而是由受让方应按时足额支付资产转让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在此前提下,出让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向受让方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余额。

2、付款方式

一是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债转合同生效日起约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应付未付的交易价款。

二是分期付款。受让方按债转合同约定方式分期向出让方支付应付未付的交易价款:在合同生效日起约定时间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首期交易价款, 首期交易价款金额与可用于抵扣交易价款的竞价保证金(如适用)之和应不低于交易价款总金额的30%;在约定时间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后续各批次交易价款,直至结清。

3、支付路径

进入管理页面

出让方设置保证金和资金支付要求出让方进入“交易管理—出让管理”界面,点击“新增挂牌”,在挂牌界面选择是否使用银登中心资金服务,并设置保证金和资金支付要求,具体包括保证金金额、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和资金支付要求等。

意向受让方汇入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阶段应按照出让方在不良贷款转让公告中说明的保证金交纳要求,将保证金汇至意向受让方在银登中心开立的资金专户。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资金汇划时需要严格按照开户通知书中注明的汇款信息进行操作,避免划款错误。汇入资金后,可通过“资金管理—资金余额查询”功能,查询确认资金到账情况。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入“交易管理—受让管理”界面,点击“查看受让详情”,进入“意向申请管理界面”,点击界面下方“去交纳”,交纳保证金。若提交指令时资金足额,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将保证金由意向受让方资金专户实时划付至出让方保证金专户。

出让方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

竞价开始前,出让方进入“交易管理—出让管理”界面,点击“查看出让详情”,进入意向受让方确认界面,界面中会显示保证金交纳状态,出让方根据报名情况完成意向受让方确认,未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不能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保证金的退还和结转

1、保证金退还

如意向受让方未被出让方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公开竞价结束或确认采用协议转让后,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实时自动退还已交纳的保证金;如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结束后,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实时自动退还已交纳的保证金;如项目挂牌失效或撤销,则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实时自动退还所有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2、保证金结转

交易双方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完成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的结果确认后,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进行结转,将保证金由出让方保证金专户实时划付至出让方资金专户,用于抵扣交易价款。

受让方汇入交易价款

交易结果确认后,受让方需要严格按照资金账户开户通知书上载明的收款人账号和名称信息进行资金汇入操作。汇入资金后,同样可通过“资金管理—资金余额查询”功能确认资金到账情况。

十、过渡期内资产管理

在过渡期内,出让方不得擅自放弃与资产相关的权益。

(一)交易基准日至债转合同生效日的期间

出让方应在遵守所有相关的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债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按照交易基准日前出让方对资产进行管理的标准继续管理、维护(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必要措施中断或延续债权诉讼时效及其他法定期间,按时参加涉诉项目的各种法律程序等)和处置资产,但不包括债务重组、转让、资产证券化、债权转股权、债权收益权转让的资产处置行为。

(二)债转合同生效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

出让方在继续管理资产的基础上,不得主动采取任何新的资产处置行为,除非事先取得受让方同意或者根据债转合同确定的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1、自债转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资产交割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内,受让方有权向出让方就管理和处置资产提出书面处置方案,出让方有义务配合履行该方案,除非在接到受让方处置方案的约定时间内,出让方就其不接受受让方的处置方案以书面方式做出合理解释或以书面方式对处置方案做出合理修订。若出让方在该内未做出任何书面答复,则视为出让方无条件接受受让方提出的处置方案。

2、自债转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资产交割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内,受让方有权向出让方就管理和处置资产提出书面处置方案,出让方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决定是否批准该等方案,但出让方无义务批准该等方案。在接到受让方处置方案的约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就其批准或不批准受让方的处置方案或拟对处置方案所做的任何修改做出书面答复。若出让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做出任何答复,则应视为出让方未批准受让方的相关处置方案,且出让方无需就未予批准向受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三)处置收入及处置费用

1、出让方按债转合同约定在过渡期内进行资产处置和维护所发生的处置费用以及因资产项下息费收入而产生的税收均应由受让方承担。

2、过渡期内,若资产发生任何处置收入或任何处置费用或税收,出让方应于资产交割日向受让方提交《处置收入、处置费用和税收结算表》,列明过渡期内收到的处置收入;发生的处置费用;以及期间内出让方因息费收入而产生(包括已产生而尚未缴纳)的税收。

3、在受让方根据债转合同约定按时、全额支付完毕交易价款的前提下,出让方应将约定时间内将过渡期内收到的处置收入扣除期间发生的处置费用以及出让方因息费收入而产生(包括已产生而尚未缴纳)的税收后,将余额支付至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应明确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若期间发生的处置费用以及出让方因息费收入而产生的税收之和,高于处置收入的,受让方应在资产交割日后的约定时间,将该差额支付给出让方。

十一、资产交割

(一)交割

根据债转合同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双方交割资产相关的全部资产文件。双方同意,出让方将按照截至资产交割日的现状向受让方交割资产的资产文件,并以双方签署资产文件收据为准,完成相关交割手续。交易双方应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及时完成资金支付和档案移交,原则上应在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出让方可指定其下辖的与资产相关的经办分支行负责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让方在债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签署与资产交割以及与出让方在资产交割后的配合义务相关的协议等书面文件。该等经办分支行履行相关的义务以及签署相关协议等书面文件,视为出让方对该等义务的履行以及对协议等书面文件的认可。

1、消费贷、经营贷的交割内容

合同编号/借据编号/贷款账号

借款人姓名

交易基准日债权本金

借款人身份信息

借款人身份证明或公安联网核查截屏【形式】。

贷款合同信息

签署版贷款合同及其任何补充或变更协议【形式】。

线上签约的,还需提供电子合同签约证明文件或身份验证文件【形式】。

贷款信息

1、贷款基本信息【形式】

2、借据/贷款发放证明【形式】

3、截至交易基准日的还本付息证明(如还款凭证、还款流水等)【形式】

担保信息

1、担保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公司联网核查截屏等证明文件【形式】

2、签署版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等)【形式】

3、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抵押物所有权证、抵押物他项权证、质押登记证明、保证金交付证明及专户信息等【形式】

催收

1、行内催收记录【形式】

2、委外催收记录【形式】

诉讼/仲裁情况

1、若涉及一审,起诉状、立案证明、判决书、裁定书、财产保全材料等【形式】

2、若涉及二审,上诉状、判决书、裁定书等【形式】

3、若涉及仲裁,仲裁申请书、仲裁裁决等【形式】

4、若涉及执行,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等【形式】

其他

其他可能对债权合法有效性可可转让性产生影响的文件【形式】。

2、信用卡类交割内容

借款人姓名

账号

卡号

交易基准日信用卡债权本金

交易基准日信用卡债权息费

借款人身份信息

借款人身份证明或公安联网核查截屏【形式】。

信用卡债权相关信息

1、借款人的全套信用卡申领文件及领用协议【形式】。

2、性用卡发卡审核批准文件或系统记录【形式】。

3、信用卡账户基本信息【形式】。

4、出让方保存的借款人消费、取现、分期或还款的系统记录【形式】。

5、借款人申请分析业务的原始申请文件或申请该等分期业务的系统记录【形式】

担保信息

如有。

催收

1、行内催收记录【形式】。

2、委外催收记录【形式】。

诉讼/仲裁情况

1、若涉及一审,起诉状、立案证明、判决书、裁定书、财产保全材料等【形式】。

2、若涉及二审,上诉状、判决书、裁定书等【形式】。

3、若涉及仲裁,仲裁申请书、仲裁裁决等【形式】。

4、若涉及执行,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等【形式】。

十一

其他

其他可能对债权合法有效性可可转让性产生影响的文件【形式】。

(二)资产交割日的确定

在符合债转合同交割条件的前提下,双方应于资产交割日开始进行资产的交割,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资产交割。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交割完毕之前,出让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资产交割日(不含该日)止的期间内继续管理未交割完毕的资产。

如因出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约定的期限交割完毕的,出让方应继续管理未交割完毕的资产,并且受让方有权根据债转合同约定要求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约定期限交割完毕的,出让方有权不再对未交割完毕的资产进行管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割条件

在以下交割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双方应开始进行资产的交割。除非出让方以书面形式放弃该等条件,出让方履行资产交割的义务应以下列条件于资产交割日或资产交割日之前全部满足为前提:

一是出让方已经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或受让方支付的首期交易价款;

二是受让方已经向出让方提供了加盖受让方公章的如下文件:经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内部授权文件/公司具有交易资质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的相关材料。

(四)交割程序

交割期间,双方应就出让方实际持有的资产文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清点、审查、核对和交付的工作:

一是双方指定工作人员,共同清点、审查、核对、交付资产文件。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指定工作人员事先出示授权文件。

二是针对资产的资产文件,双方完成清点、审查、核对和交付的工作后,由出让方向受让方指定的代表实际交付相关资产文件(复印件、影像文件、电子文档或原件)。其中,复印件的交付方式为交付加盖出让方/出让方指定分支行/初始债权人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的纸质文件;影像文件或电子文档的交付方式为双方指定人员的电子邮箱/电子光盘/加盖前述印章的打印件/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和产权关系的文件以及诉讼/仲裁材料确需交付原件的,应同时向受让方提供纸质版原件。

三是交割完成后,应对资产项下的每一个义务人的全部资产文件进行内容和形式的核对,确认无误后签署《资产文件收据》或《资产交割确认函》,资产文件移交完成。

四是双方完成资产文件移交和确认后,出让方应及时将本合同签署版扫描件、交易价款资金收讫证明、《资产文件收据》/《资产交割确认函》上传至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并通知受让方,受让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确认,以便银登中心据此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

五是双方按约定完成资产文件移交后,出让方应根据银登中心的规则通过银登网发布转让结果公告。

(五)转让结果公告

1、出让方操作流程

协议签署、资金支付和档案移交等工作全部完成后,出让方需将用印版转让协议、资金支付证明和档案移交完成证明等文件材料上传至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经受让方确认后,系统自动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交易双方均可下载。

银登系统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管理页面

依次点击“主菜单”中的“交易管理”—“出让管理”,选中交易双方已确认竞价结果的项目,点击“查看出让详情”。

出让方上传交易文件

在具体交易记录的“交易后处理”页面“交易文件”处,点击“上传”,进入“文件上传”页面。展开“请选择文件类型”下拉菜单选择相应文件类型(可选类型包括转让协议、资金支付证明、档案移交证明、其他),点击“选择文件”选择本地文件上传后,点击“提交”完成附件上传。

发送对手方确认

出让方上传相应交易文件后,点击“发送对手方确认”,由受让方进行确认。

下载《业务办结通知书》

待受让方通过系统确认出让方上传的交易文件后,后续事项管理状态变为“已办结”,系统将生成《业务办结通知书》,出让方下载进行查看。办结通知书是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基于出让方与受让方所提供的材料及系统操作,出具的交易双方已办结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相关线上事宜的证明文件——《公开竞价的办结通知书》或《协议转让的办结通知书》。

上传补充交易文件

如有补充交易文件,出让方可在“交易后处理”页面“补充交易文件”处,点击“上传”,进入“文件上传”页面上传文件,并发交易对手方确认。

生成转让结果公告

业务办结后,系统自动生成转让结果公告,通过银登中心系统和官方网站“不良贷款转让专区—信息披露—转让结果公告”栏目向市场发布。

2、受让方操作流程

进入受让管理页面

在“系统功能菜单”中选择“交易管理—受让管理”,进入“受让管理列表”,选择挂牌状态为“已结束”的项目,点击“查看受让详情”,进入“受让管理详情”界面。

确认出让方上传的文件

进入“受让管理详情”界面后,可点击“交易后处理”查看出让方上传的交易后文件。若文件有误,可点击“退回”,让出让方重新上传新的文件;若确认文件完备且无误后,则点击“确认”。受让方确认完成后,该项目业务状态变成“已完成”。

下载业务办结通知书

交易双方确认交易文件后,后续事项管理状态由“待确认”变为“已办结”,受让方在“交易后处理”页面点击“业务办结通知书”,下载查看业务办结通知书。办结通知书是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基于出让方与受让方所提供的材料及系统操作,出具的交易双方已办结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相关线上事宜的证明文件。

十二、交割后协作

(一)资产转让通知

自资产交割日起约定的几个工作日内为通知期。双方同意就资产已转让的事实,按照如下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义务人(相关通知的内容、具体通知时间、频率、通知凭证的保留等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一是在通知期内,针对资产包项下每一义务人,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共同以发出联合签署的通知信函《资产转让与催收通知》的方式向义务人在贷款合同/信用卡文件、担保合同(如有)中预留的送达地址(或出让方保存的义务人更新的地址)进行通知。

二是在通知期内,由出让方/受让方通过义务人在贷款合同/信用卡文件、担保合同(如有)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或出让方保存的义务人更新的联系方式)以电话、传真、短信或电子邮件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通知,通知依然可以采用《资产转让与催收通知》进行。

三是不受限于通知期内,受让方有权以上门直接送达《资产转让与催收通知》的方式进行通知,或自行委托公证机关公证送达债权转让通知,或自行通过起诉义务人的方式进行通知。

四是不受限于通知期内,针对信函通知、电话、传真、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均无法送达通知的义务人,通过双方认可的合规平台发布债权转让通知,且该等通知披露信息应遵守法律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五是不受限于通知期内,针对信函通知、电话、传真、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均无法送达通知的义务人,出让方与受让方将共同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但该等公告披露信息应遵守法律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如相关法院/仲裁机构或义务人否认出让方和/或受让方上述作出的资产转让通知效力的,双方协商后,出让方和/或受让方可采取法院/仲裁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将资产转让事项通知义务人。

(二)通知主体及权利义务

1、资产转让通知的授权

如需受让方自行通知的,出让方应根据受让方的合理要求不晚于资产交割日向受让方出具授权书《资产转让通知之授权书》,授权受让方进行通知。

2、材料保管及应用

进行通知的一方应保留并妥善保管通知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凭证、回执/接收确认、音频/视频资料等的原件、原始电子数据等)。保留原件、原始电子数据的一方,应及时将该等原件对应的复印件、原始电子数据的电子备份提供给另一方留存,且在另一方因司法程序/仲裁程序或政府部门要求等原因而需要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政府部门提交或出示该等原件或原始电子数据时,应根据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要求,及时协助另一方提供或出示相关原件或原始电子数据;另一方应在相关原件、原始电子数据使用完毕后立即将其返还给协助一方(但经协助方同意无需进行返还或者因被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政府部门保留而无法返还的情形除外)。

3、费用的承担

关于资产转让通知的费用,双方可协商约定由出让方、受让方一方承担,或双方按比例分担。

(三)分户转让的处理

为证明资产包中的某单户资产已转让给受让方,或为就资产包中的某单户资产开展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手续,双方可签署《分户资产转让协议》,并约定如下:

1、明确《分户资产转让协议》是债转合同项下从属合同。分户资产转让协议未约定的参照债转合同规定。

2、列明分户转让资产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姓名、合同编号/借据编号/贷款账号/卡号)、担保人姓名/名称(自然人姓名要脱敏)、担保合同名称和编号、未偿本金、未偿利息、未偿本息合计、其他费用,未偿本息费总额。

(四)诉讼/仲裁与执行主体的变更

自资产交割日(含该日)起,资产相关诉讼、仲裁、执行或其他法律程序原则上由受让方进行,受让方应负责于资产交割日(含该日)起约定时间内完成该等变更手续,出让方应根据受让方的合理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于前述期限内完成变更手续的,相关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就完成上述变更手续需要出让方协助的,应以书面方式向出让方提出,出让方应积极配合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及涉案法院/仲裁机构要求的变更诉讼主体、仲裁主体、执行主体或办理其他法律手续所需要出具的法律文书、申请书等书面文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何承担可由双方约定。如因出让方自身原因导致受让方未能于前述期限内完成变更手续的,出让方应继续配合受让方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出让方承担。

若非因出让方或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于上述期限内完成该等变更手续导致出让方继续被告知应参与相关法律程序的,出让方继续配合受让方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支出金额(以出让方提供的发票金额等证明文件为准)向出让方一次性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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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卦金融圈

简介:九卦金融圈比八卦多一卦,混迹金融界,流连金购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