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一烟草局摆拍取证,涉嫌什么罪名?谁来承担责任?

雨秋闲聊 2024-06-19 09:32:52

甘肃天水一烟草局摆拍取证,涉嫌什么罪名?谁来承担责任?

文/叶雨秋

个人在机关面前本来就是弱势的,如果机关想找个人的毛病,那是分分钟的拿捏,根本不需要伪造证据,如果伪造证据让一个人获刑五年,那么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烟草局内部可以处理的了,这已经涉嫌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的惩戒与指引作用就在于此,如果个人无辜可以获刑而不予纠正,而作恶的一方不受惩罚,那么作为风雨飘摇如大海中一根稻草的个人,该有多么的委屈与无助,那简直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不是比六月飞雪的窦娥还冤?

6月16号,甘肃天水“麦积区烟草局伪造证据起诉”引发关注,一名超市小老板卖烟被当地烟草局起诉,说他无证售卖,因为证据充分,一审该男子获刑5年,但没想到,一审中的证据竟然是麦积区烟草局伪造的,烟草局道歉了,说是员工个人行为,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该事件曝光后,烟草局回应:系个人行为!什么?又是个人行为!咋一出事不是临时工,就是个人行为?普通老百姓以后要怎么去应对?这种拿着国家工资上班的个人行为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农民阮大哥在当地经营一家小卖铺!原本他是有烟草许可证的,是到2023年到期!但是,天水烟草局在2021年就把他的烟草证给注销了,并且也没有告知他!所以,自从2021年被烟草局注销之后他一直是谁给提供的烟草呢?

因此,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一个不可思议的场景发生了。为了拿出“铁证”,麦积区派人两次到阮双全的店内秘密制作“送达通知”的假证据,并提供给法院。出乎意料的是,麦积区烟草局的公开欺诈行为被街头监控清楚地拍摄了。

当欺诈行为被揭露时,麦积区烟草局局长在法庭上道歉,但他仍然认为这不是欺诈行为,而是为了“补充证据”。事实上,这种公开欺诈行为涉嫌伪造证据罪。如果法院接受,阮双全的五年有期徒刑将无法翻身。

烟草局的操作要上放在律师身上妥妥的《刑法》306条 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现在嘛不知道检察院是否要对他们适用《刑法》307条帮助伪造证据罪了。

另外,这个刑事案件的代理律师思路是正确的,刑事案件没有突破口(无证买卖烟草,定非法经营罪没有辩护空间,但是如果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注销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呢?这就是刑案外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的必要之处)。

这绝非简单的道歉能了事,这是伪造证据的刑事犯罪。按法律规定,这是要受刑罚的。可笑的是,执法人员知法犯法,出事后推责,阮双全若输是五年牢狱,烟草局造假就一句对不起?

而且一审后卷宗应封存,烟草局怎做到私拆塞进伪造照片的?不论是谁犯错都应承担责任,一味撇清只会让民众失望。伪造证据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行为,都损害了司法公正。若许可证已回收,那他如何倒卖烟草?进货渠道在哪?这都需要彻查。最终结果如何,就看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了,让我们一起期待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最后,我简单总结一下,这个案子中烟草局涉嫌的法律问题,该局局长回应公众关切说该局公职人员补证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要内部处理,这种说法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该局的行为已经涉嫌严重犯罪行为,不是内部能够处理的,必须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并根据法律给予相关责任人刑事处罚。

首先,该局的行为已经涉嫌诬告陷害罪,因为他们的一切作为自己是一清二楚的,包括其事前终止经销人专卖许可证的问题,送达的问题,这一切违规违法的操作他们是心知肚明的,然后他们又以非法经营把经销人告上法庭,这是典型的诬告陷害罪,当然,诬告陷害罪只能处罚自然人,以单位名义诬告陷害的要对单位的负责人,决策人,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其次,该局工作人员的补证行为已经涉嫌伪证罪,这个行为更加证据确凿,有经过公证的视频为证,该局局长当庭也承认后来的补充送达行为,其实说白了,就是根本没有送这个通知,现在补送这样一个证据,其实就是要陷害经销人坐牢,这个后果是很严重的,已经构成了伪证罪的严重后果,当然,该局局长说是个人行为,纯属推脱责任。

但是,该局局长能够推脱的了吗?当然不能,该局工作人员的行为虽然是个人去做的,但是,他们的行为代表了烟草局,属于执行职务的行为,当然,伪证罪也只能由个人承担后果,也就是要处罚该局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执行的当事人。

事情到此基本情况已经很清晰了,接下来就看法律人士的专业法律处理意见了。

还有一点我觉得必须要说,就是老百姓打行政官司之难,我看评论区一位网友说,这件事情是因为触动了刑事案件的红线,把一个人置于五年牢狱之灾的不能容忍的罪恶行为,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你就是有再扎实的证据,这种行政案件也难以翻案,这种说法其实说明了个人的一种窘境,就是个人在面对行政力量时的一种无力感,如果不是一种像这种刑事处罚这样的严重后果,个人在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是很难获得公权力的救济的,这也是我们面对的一种现实。

如此看来,把权力关进笼子,任重而道远,需要个人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努力,才能推动这方面的进展,我还是希望社会和法律的进步不要以个人的命运作为代价,因为这个代价太沉重了,放在任何人的头上,个人的无法承受。

0 阅读:0

雨秋闲聊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