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就“吉林大爷救助重庆游客反遭诬陷”发布通报。
洋洋洒洒将近一千字,比很多刑事案件得通报还要详细。
我来总结一下:重庆游客没有“诬陷”吉林大爷,有证人证明大爷有责任,事情还在查,大家别激动。
而且,这些内容,正常不应该由吉林警方发布吗?
这件事情就不回顾了,重庆警方已经在通报中将前因后果查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了,不可谓不清楚。
重庆警方得工作不可谓不认真。
但是,这真的是重庆警方该做的事吗?
第一、先说吉林大爷有没有“诬陷”。
这不就是个南京彭宇“扶不扶”的吉林翻版吗?
吉林大爷说自己“见义勇为”、“好人没好报”、“东郭先生遇到了狼”,重庆夫妇认为大爷“有错不认”、“不愿担赔偿担责”。
这不就是个典型的民事诉讼?
退一步讲,就算重庆夫妇诬陷了吉林大爷,也不见得构成刑事案件,重庆夫妇由于确实受伤,现场责任认定模糊,据此追讨赔偿很难构成敲诈勒索罪。
再退一步讲,就算诬陷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那管辖权也在吉林警方,跟你重庆警方有何干系?
第二、重庆警方介入调查的理由和原因是什么?
据重庆警方自称,是因为重庆夫妇被很多网民骚扰,所以报警求助,要求公安机关调查,还他们夫妻清白。
然后警方就去吉林调查事件真相了。
有没有觉得这个理由很扯?
换了任何人你试试?你看看警方会怎么回复你?
不把你轰出去已经算是客气了。
退一步讲,公民被他人辱骂、骚扰,无论什么原因,无论有理没理,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就是,为什么要去三千公里开外去苦苦调查“狗拉雪橇”的真相?
查清楚重庆夫妇有没有“诬陷”的真相,和处理辱骂公民有什么关系?
说句大实话,重庆警方这次如此积极,恐怕也不是本意,更不是所谓的因为夫妇的求助。
他们就是被重庆文旅部门给逼的。
而重庆文旅,则是被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给弄怕了。
警权是公权力,是处罚不公、救济不平的公权力,每个公民在公权力面前都是平等的。
如果是一个普通群众,在外地因为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与他人产生纠纷,回重庆以后被一些人打电话辱骂、骚扰,重庆警方还会这么积极吗?
“人身损害纠纷,不是警察管辖范围,法院打官司去”
“事发地不在重庆,重庆没有管辖权,到当地公安报警”
“我们来训诫一下打电话辱骂骚扰的人,具体解决还得要靠民事诉讼”
“你有理,你去起诉对方呀?报警也没用呀?”
我看也就是上述这些回复的排列组合吧。
这件事情,形式上是调查“狗拉雪橇”,本质上是“狗拿耗子”。
重庆警方,真是闲的!
是你太闲了吧,如果说狗拿耗子,你就是那一个
吉林警方装傻,别人不能自证?
恭喜作者喜提举报
自以为是的家伙!
既然吉林警方和文旅敢带着大爷上电视,那么重庆警方和文旅敢带着大妈上电视吗?
难得一见的好文章,好久没见这么精彩文章了,敢于说实话
🐶拿耗子不好吗? 像你这种网络到处咬的🐀,还不能打一下了。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大家都是闲的?
逻辑没问题!期待调查清楚后两地能出一个联合通告以正视听。而重庆官方的这份通告,一方面说要“进一步协同调查”,一方面又言之凿凿等于变相给事件下了定论,确实让人感觉有带节奏误导之嫌。
重庆JC是接“被诬陷”人的报警做的调查,别人为什么不能通报?
本文作者居心不良 纯纯的在带节奏
属地管辖权,重庆警方是不懂法吗?不应该吧!那是啥原因呢?绝对不是警方决定的。
精神病患者看正常人有毛病
小编瞎扯,这个已经不是个人问题了,已涉及到地方文旅的名誉问题,说近了就好比附近的缅泰,你警察不出来干预?吉渝双方政府都有必要将事件弄清楚,还全民一个真相,同时应严惩网络上扇阴风点鬼火的小编之流!
只要产生了“舆情”一般都会认真回应
吉林文旅和警方出动,让全国人都在说重庆夫妇怎么怎么样,脑子里记住的都是重庆,重庆要想澄清事实,必须也得出动警方,这是关乎直辖市形象的问题
你真可怜,就是想调起话题讨论是吧?都没人回你。我来回回你,重庆警方是因为当事人报警了且该按键影响比较大才去调查的。
“受害者”把“肇事者”拉黑了,还是在钱还没有要过来的情况下[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