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安徽一农民因犯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
然而,你可能想不到的是,此人竟在17年内奸污了116名女性,行为极度恶劣。
那么,此人是谁?他是如何作案的?为何17年来都没有一个人报案呢?
此人名叫“刘庆朋”,是安徽省临泉县鲖城镇的一个农民。
在当地农村,青壮年男子为了生计纷纷外出务工,正值壮年的刘庆朋为了照顾年迈的母亲,选择留在了家里。
正因如此,在案发之前,他的妻子和村里人都认为刘庆朋是一个“大孝子”。
据刘庆朋的妻子说:
“他对我说,父亲去世得早,一定要照顾好母亲,而且他确实照顾得很周到。”
以至于妻子每一次叫他出去打工,他都以照顾母亲为由拒绝了,因此妻子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只身外出。
事实上,在乡亲们的眼中,刘庆朋还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根本不可能会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一切竟是刘庆朋“伪装”出来的。
刘庆朋第一次作案,是在1993年的一个夏夜。
那天晚上,他蒙面窜进附近的一个村子,手持刀具将留守妇女王某强奸。
1997年12月的一天夜晚,他又窜进邻村吴某家将其强奸,并抢走其家中毛毯、被子等物。
这些女子在受到侵害后没有选择报案,这更加助长了刘庆朋的嚣张气焰,其作案频率越来越高,其中仅2008年一年中,刘庆朋就作案高达26起。
事实上,刘庆朋最初犯案只是出去盗取一些财物,但看到留守妇女大都只是一个人在家,于是便起了色心。
据记载,从1993年至2010年这17年中,刘庆朋共奸污妇女116人,抢劫91起、盗窃23起。
这些受害者中,大多都是意识较为薄弱的留守妇女。
刘庆朋的犯罪手法基本一致,那就是:蒙面持刀威胁受害者,在抢夺完财物后,便将其强奸。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受害者中,竟还有他的小姨子!
刘庆朋的妻子是云南人,1991年与刘庆朋结婚。
后来,刘庆朋的妻子将妹妹从云南老家接到临泉来,准备给他物色一个好人家。
2001年6月的一天,刘庆朋因要求小姨子向男方家索要彩礼钱被拒后,刘庆朋当即便将其奸污。
在之后的几天中,刘庆朋均对其实施强奸,其行为之恶劣,简直令人发指。
刘庆朋的禽兽之举还不仅于此,有一次,兽性大发的刘庆朋竟然当着一位母亲的面,将她的两个女儿给奸污了。
更为可气的是,在这些受害人中,不仅有十多岁的小女孩,还有近六十岁的妇女,甚至连孕妇都不放过。
以至于在他落网后,很多人都拍手陈快:“这个人也太禽兽了,所犯罪行简直令人发指……”
那么,刘庆朋为何会如此猖狂呢?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大多数受害者都选择了沉默!
或许在一些人看来,受到侵害就应该报警,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固然没有错,但在一些人看来,如果报警,那么就意味着自己的事情将会公之于众,如此一来,自己还能抬头做人吗?
事实上,这本身就是一个难以辨清的命题,毕竟每个人对事物的看法都不一样。
就刘庆朋此案来说,很多受害者在受到侵害后,都选择了沉默,即便是刘庆朋落网后,很多受害者仍不愿谈及此事,更不愿出庭指证刘庆朋的罪行。
此外,一些受害者甚至都不承认自己曾经受到过刘庆朋侵害,毕竟谁又想“家丑外扬”呢?
或许一些人会觉得,这些受害者有点“愚昧无知”,受到侵害都不敢站出来指证。
对于这样的论断,文史君断然不敢苟同,还是那句话,每个人看待事情的角度不一样,我们不能以自己的观点去要求别人。
当然,这也不是说选择沉默就是正确的,犯罪者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刘庆朋虽然最后被判处了死刑,但对于那些受害者来说,这将是她们一辈子都挥之不去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