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可公开招考、直接引进、专项招录,级别最高是副部级

青烟看军事 2023-05-15 14:55:00

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编制序列中,主要有两类人员,分别是现役军人和文职人员。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部队的调整改革以及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文职人员这一群体的规模愈发庞大,并在相应岗位上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是军队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根据实际需求,军队实行“公开招考、直接引进、专项招录”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其中,公开招考适用于新招录聘用七级文员、专业技术八级、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和普通工岗位的文职人员;直接引进适用于选拔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专项招录则适用于从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中招录聘用文职人员。

另外,文职人员招录聘用要严格遵守相应的权限:例如,军队文职部级副职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岗位文职人员,只有军委才有权审批;但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的招录聘用,由师级以上单位就可以直接审批。至于其他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的招聘,则是按照工作权限和隶属关系,由军委机关部委、军委直属机构/直属单位、各战区、各军兵种自行审批。

需要指出的是,文职人员虽然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上依法履行职责,但却不是“服兵役人员”,因此军队文职人员享受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当前,文职人员主要编配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都较强的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可细分为三大类,分别是“管理类文职人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其中,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面对着规模庞大的文职人员群体,自然需要加强领导管理和思想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指导全军文职人员的管理工作,至于团级及以上单位,则由本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文职人员的管理工作。

接下来,再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文职人员的岗位设置与级别划设情况。

现阶段,军队已经建立了全面合理的文职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并根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设定文职人员岗位,进而明确岗位类别、岗位职务层级、岗位等级。文职人员的岗位职务层级、岗位等级与级别是确定文职人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主要依据。

在岗位类别方面,三类文职人员(即管理类文职人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的岗位类别依次是“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能岗位”,若有需要还可继续往下细分。

此外,文职人员岗位等级,根据岗位类别主要分为“文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专业技能岗位等级”。其中,管理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实行岗位职务层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类文职人员的岗位职务层级,由高到低分为七个层级,即军队文职部级副职、军队文职局级正职、军队文职局级副职、军队文职处级正职、军队文职处级副职、军队文职科级正职、军队文职科级副职。也就是说,管理类文职人员的最高职务层级是副部级。而文员等级则是在军队文职局级以下设置,由高到低分为十二个等级,即一级文员至十二级文员。

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三个等级,即专业技术一级至十三级。

最后,再聊一聊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主要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文职人员实行专业技能岗位等级管理制度,由高到低分为五个等级,即专业技能一级至五级;普通工岗位文职人员不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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