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夏郊区中学的教育局局长的女儿在宿舍内惨遭杀害,警方迅速破案并抓到了凶手苏小荣。经过调查,发现有三项确凿证据:一是苏小荣和受害者是情敌关系;二是现场发现了苏小荣的脚印;三是受害者的裤子被脱下但并未被性侵。据报道,本案发生在80年代,当时学校一进门便是一个操场,操场边上有两排平房,那是老师们的宿舍。然而,到了95年,一些老师由于结婚和平房年久失修的原因,其中一盘儿已经无人居住,学校便将其拆除,扩大了操场,只留下了一盘儿平房。留下的平房里住着五个人,分别是教化学的王老师、刚刚师范毕业的小谢老师、小王老师、教育局局长的女儿马蓉以及一名姓马的女孩儿。
在95年5月27日礼拜六的晚上,校长的女儿回家去了,小谢和小王两名男老师跑到市里面去玩儿了,校园里只剩下教化学的王老师和马蓉。学校进出唯一的门在晚上八点就被看门大爷关上了。然而在晚上九点多的时候,马蓉的房间突然传来了凄厉的尖叫声。听到尖叫声的王老师犹豫了一下,便去查看。他来到马蓉房间门口,发现门半开着,屋里开着灯,但屋内没有人回答,一切显得静悄悄的。于是王老师便推开门,探头往屋里看了一眼。这一眼让王老师差点瘫坐在地上。他看见马蓉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满地都是鲜血。这一幕让王老师惊恐万分,他活了四十多年,这是他头一回见到这样的场面。
案发现场惨烈,警方迅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受害者马蓉身上多处中刀,颈动脉被割开,钱包也不翼而飞。通过法医尸检,确定受害者没有被性侵。门卫大爷声称知道凶手是谁,是一个叫苏小荣的女人。根据调查,苏小荣是客运站的一个售票员,也是小谢老师的女朋友。案发当晚,苏小荣神色慌张地离开学校,而她的卧室床下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高跟鞋。警方通过高跟鞋和现场足印的比对,最终找到了苏小荣并将其带走。
通过细致的化验和严谨的血型比对,我们发现高跟鞋上的血迹与马蓉的血型完全吻合。由于现场的凶器——浸满鲜血的水果刀,很难提供有效的指纹证据,所以足印便成为了无可辩驳的铁证。更令人惊讶的是,马蓉的衣服被人脱下并掀开,但并未遭受性侵,这让我们不禁思考,凶手是否也是女性。然而,无论警察如何审问,苏小荣始终坚持他的说法:他确实去了现场,但到达时马蓉已经死亡,他没有参与杀人行为。
苏小荣坦言,他和小谢老师是在班车上认识的,一来二去,他们就熟悉了。小谢老师是兰州人,在宁夏没有多少朋友。他们认识之后,小谢老师经常搭乘苏小龙售票的车,并对苏小荣展开感情攻势。在一个浪漫的夜晚,小谢老师成功地把苏小荣约到卡拉OK喝酒唱歌。那一晚,苏小荣喝多了,被小谢老师轻松拿下。一开始,苏小荣并没有看中小谢老师,但考虑到他将来会回兰州,如果他们结了婚,他也能摆脱在林下当售票员的身份。于是,他们就成为了男女朋友。然而,对于小谢老师来说,他对苏小荣只是玩玩而已,用来打发寂寞罢了。小谢老师认为他迟早会回兰州,看不上一个售票员。所以几次亲密接触后,小谢老师就腻歪了,开始有意疏远苏小荣。然而,苏小荣能怎么办?他家里有多个哥哥,怎么可能让你小谢老师随便甩了他?于是,苏小荣带着他的哥哥们找到小谢老师,一番威胁加肢体接触后,小谢老师被迫答应娶苏小荣。但是口头承诺是不够的,苏小荣的哥哥们逼着小谢老师和苏小龙先订婚,从此以后,苏小荣会时不时地跑到学校找小谢老师培养感情。再说马蓉,她即将参加高考,但她的数学成绩真的很差。她的父亲拜托小谢老师多给马蓉补补课。马蓉的父亲是教育局的局长,为了前途,小谢老师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虽然马蓉没有苏小荣漂亮,但她年轻、能歌善舞,气质上比苏小荣强很多。对于补课这件事,苏小荣有点反感,但马蓉毕竟是教育局局长的女儿,小谢老师根本得罪不起。而且以后能不能回兰州这个话题,让小谢老师有些纠结。苏小荣虽然对小谢老师的行为感到反感,但他并没有过多地表达出来。然而,有一次,他在小谢老师的宿舍里发现安全套少了一只,这让他在离开时做了个记号。第二次再去找小谢老师时,他又发现少了一只。苏小荣并没有立即质问小谢老师,而是决定暗中观察。从那以后,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到学校,躲在平房前面的树下,想看看小谢老师到底在做什么。终于有一天晚上,小谢老师进入了马蓉的房间,这一幕被苏小荣看在眼里。他冲进房间,发现床上的情景让他非常愤怒。小谢老师看到情况不妙,立刻起身穿衣服,把苏小荣带回自己的房间。回到房间后,小谢老师跪在地上请求原谅。他极力表现出一副好男人的形象,各种花言巧语和眼泪乞求原谅。他还声称是被冤枉的,并保证不会有下次了。然而,安全套再次消失的事实让苏小荣彻底愤怒了。他冲到马蓉宿舍与她发生冲突,导致他的脸和手上都受到了伤害。幸好有其他人及时介入,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恶化。
苏小荣再次来到学校找马蓉算账的那一天晚上,也就是5月27日,他实在是气愤难平。他来到小谢老师的房间,但发现房间里没有人。他以为小谢老师去找马蓉了,这让他更加愤怒。在那个暴风雨般的夜晚,我愤怒地一脚踹开了马蓉的房门,冲了进去,准备与她一决高下,鱼死网破。然而,就在我几乎要摔倒在地时,我低头看到的是躺在地上的马蓉,以及那满地的鲜血。这一幕让我惊恐万分,我立刻逃离了学校。我确实出现在了案发现场,但事实并非我所为。然而,警方并不这么看。他们认为我有动机,因为现场有我的脚印,而且马蓉的衣服不见了,但并未遭受性侵。因此,他们推断凶手只能是女人。当晚,学校里只有我一个人进出过。虽然苏小龙否认杀人,但这并没有关系,因为许多罪犯都会声称自己无罪。警方因此一致认定我是凶手。但事实真的如此吗?真相究竟如何?这需要时间和真相来揭露。
警方认为苏小荣杀害马蓉后,为掩盖罪行,他制造了强奸杀人的假象。很快,苏小荣被逮捕,关键证据是一双高跟鞋。在九十年代,案件调查速度极快,检察院和法院都认定苏小荣是凶手,他很快被判死刑。苏小荣不服上诉,但维持原判。在看守所,他情绪波动很大,直到二审结果出来后,他才接受现实并等待死亡。然而,一个善良的女看守注意到了他,她向哥哥反映了苏小荣的冤情,哥哥看了卷宗后发现证据链并不完整,仅靠高跟鞋不足以定罪。于是他叫停了案件,并请专家重新调查。然而尸体已经下葬,专家们决定开棺验尸。在验尸过程中,兰州方面的专家有了重大发现,马蓉在被害当天正好处于生理期。另外,在水果刀上,兰州专家发现了与马蓉同班同学描述的指纹相符的指纹。同时,马蓉的同学提供了线索,案发当天晚上下自习后,他看到一个叫王大宝的人在自行车存放点出现。这个人以前和马蓉、苏小荣都是同学。经过一系列调查,发现这个指纹并不是苏小荣的。至此,案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王大宝在十七岁不到的时候,就成为了一位父亲。这个年纪的他,在自行车存放点的墙边发现了一个洞,一个成年人可以钻进去的洞口。这个洞实际上是一个排污口,常年往外排放着污水,味道十分难闻。
警方对王大宝进行了秘密调查,并提取到了他的指纹,与水果兜上的指纹完全相符。然而,正当警方准备找他时,他却突然失踪了。
王大宝没有什么文化,辍学后便娶妻生子,然后跑到深圳打工。由于身体瘦小,他干的都是一些苦力活儿,但他扛不住。于是,他开始靠小偷小摸维持生计。
他回到林下后,家里有老婆和嗷嗷待哺的孩子。但他身上没有钱,不敢回家。于是他在案发当晚,想跑到学校偷点东西,顺便看看食堂有没有吃的。他无法从大门进入,于是选择了自行车存放点的那个排污口进入。
他在操场上转悠,想着偷点什么,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偷。他走着走着,来到了马蓉的房间窗外,看到房间里亮着灯,传来了当下的流行歌曲,而马蓉正在床上看书,身上仅穿了一件背心和一条短裤。看着书,听着歌,马蓉显得十分悠闲。
王大宝趴在窗户上往里面看了看,竟然看到了马蓉。他在高一的时候就暗恋过马蓉,此时看到马蓉的样子,他瞬间失去了理智。他一把推开房间门冲了进去,但马蓉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他扑倒在床上强行亲吻。马蓉拼命反抗,但王大宝瘦小无力,一时间竟然落了下风。
就在此时,他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把水果刀,便顺手拿了起来。他一刀捅进了马蓉的脖子里面,这一刀不偏不倚,正好扎到了动脉。鲜血瞬间涌出,马蓉很快便停止了呼吸。在看到马蓉的尸体时,王大宝脑海中竟然浮现出奸尸的念头,他正准备实施侵犯时,却发现马蓉来了月经。他无奈地放弃了这个想法,但随后却拿走了马蓉的钱包逃走。有人可能会好奇,为什么马蓉来月经却没有卫生巾呢?原来,卫生巾竟然稳稳地站在了王大宝的脚下,被他带走了。在处理完马龙的事件后,王大宝连夜逃往深圳,直到被抓。苏小龙的冤情终于得以洗清,他无罪释放,恢复了正常生活。而王大宝在被捕后的半年时间里,被判处了死刑,这就是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