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选取的第一个号码为7号!”2月10日下午,在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生态损害简易评估案件专家摇号选取见证仪式上,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晓华按下摇号按钮,随着数字球的滚动、掉落,石某某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一案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正式启动,现场通过摇号选取了该案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此次生态损害评估专家摇号选取是贯彻落实《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评估案件专家选取办法(试行)》的要求,也是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首次以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专家。
为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选取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公平公正,2月6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评估案件专家选取办法(试行)》,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采用简易评估专家选取程序,并就损害评估专家管理、赔偿义务人保障、抽取过程监督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此次参与摇号的赔偿义务人石某某,系因在日常生产管理中涉嫌通过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方式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被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22年9月,淮安执法检查组对石某某所在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危废焚烧炉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氧气分析仪设备数据异常,进而调查确认了相关违法行为。鉴于本案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如皋生态环境局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评估专家选取程序。为充分尊重赔偿义务人对评估专家的选择参与权,如皋生态环境局对照《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评估案件专家选取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确定了“摇号机随机抽取评估专家”的基本形式,并在启动程序的三个工作日前,向赔偿义务人送达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专家选取告知书》,告知赔偿义务人选取专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充分保障了赔偿义务人的知情权。
同时,为保证本次摇号选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如皋生态环境局特别邀请了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章艾华作为本次摇号的监督人。选取见证仪式上,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的57名成员序号被标成数字球放入摇号器内,在检察院机关专家的监督见证下,黄晓华局长作为赔偿权利人代表按下开始键随机抽取,经过多轮摇号,最终确定了三名生态损害评估专家以及三名候补专家。摇号结束后,石某某现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专家选取确认书》。
如皋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苏燕表示:专家摇号见证仪式的举行,是对《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评估案件专家选取办法(试行)》的生动实践,保障了评估专家选取的公平、公正、公开,强化了评估专家选择的过程性监督,规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办理。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完善简易评估专家选取程序,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评估专家“摇号选取”的新模式,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为建设绿色美丽南通贡献智慧和力量。
(张灵若 于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