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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可能会有一段“困难时期”,借钱给他人应急可谓是功德一件。
但有的时候,这种善意也会被人利用,善良成为了人性的弱点,一些老赖就钻了措辞的空子,写了这“三个字”,最后借出去的钱就成了老赖的囊中之物,彻底打了水漂,即使打官司都要不回来!
看来借条也有不少的学问,不想当一个“冤大头”,那就得注意以下这些问题。
借条与欠条在大多数人眼里,欠债还钱可谓是天经地义,无论多久,债主都应该有权利讨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否则就可以惩治欠债者。
但在当下的法治社会中,债主想要“伸张正义”却并非如此简单,而是要根据一定的法律流程操作,才能够收回自己的钱财。
一般来说,在民间借贷的时候,双方只是口头上交流约定即可。如果金额较大,出借人不放心,那么才会立下字据,来作为一种借钱的证明。
这也是在敦促借款人按时还钱,一旦借款人没有按照彼此一开始的约定还钱,债主就可以凭借这个字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承诺还钱。
然而,一些老赖就喜欢拖欠账款不还,拖着拖着,出借人的处境将会越来越被动。
因为一旦时间超过了两年,这个字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还得看借款人立的究竟是“欠条”还是“借条”。
如果借款人向你打了一张“欠条”,那么只要超过了两年,这些钱就很有可能被赖账,因为欠条的有效期一般只有两年,而在这两年期间内,债主就应该根据自己的索回欠款的权益向对方“讨债”,否则逾期不候!
除此之外,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是买卖、租赁、劳务等产生的欠款,比如说老板拖欠工资、租客拖欠租金等等。
所以说,欠条一般只能证明欠款关系,并不能直接用来索要一定数额的钱财。
在上法庭的时候,债主还必须充分举证,证明二人之间存在欠债的关系,对方如果坚持咬牙否认,债主仍然需要进一步举证,可以说是困难重重了。
为了防止发生这样的情况,债主应该要求借款人立下“借条”,“借条”和“欠条”听起来意思相仿,在法律效益上却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从有效时间上来说,借条的诉讼期限相对于欠条来说可就长多了,借条作为书面证明文件,有着足足二十年的诉讼期!只要在二十年内合理申诉,法律都会站在债主这一方,都能把借款要回来。
而且借条的限定范围就是在“借钱”上,双方存在着借款关系,并且有着“金钱交易”,这使得借条的权限范围一目了然。
这时候欠债还钱确实天经地义了,在法院上,借款人只需要说明借款经过,而不需要进行其他的举证,就能行使自己的正当权益。
可见,在民间个人借贷时,借条比欠条来得更加正规,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对于许多借给他人钱财的债主来说,才是迈出的的第一步。
文字游戏中华语言博大精深,从古至今,因为一字之差闹出的笑话和惨剧数不胜数,而在许多金钱纠纷上,有时候一字之差,其中的意味便天差地别,甚至一个小数点都有可能引来牢狱之灾。
因此,我们普通人对待金钱更要慎之又慎,在立借条时,我们就要尽可能地避免一些容易产生歧义的措辞,以免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
比如说“还款”的“还”字,因为是一个多音字,就需要人们谨慎使用。
很多时候,借款人没有办法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分期还款,在进行部分还款时,借款人还会立下新的字据,作为还款的证明。
细看“今还欠款一万元整”这句话,还字的两种读音,解读出来的意思却根本不同!
一个是还钱的还,指的是借款人已经还了一万元,另一个却是还有的还,也就是还剩下欠款一万元。
到了法庭上,两种说法都说得通,到时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
想要避免也很简单,只要加上一个“已”,变成“今已还欠款一万元整”,就没有歧义了,最好在后面补上“还剩多少钱未还”。
无独有偶,还有一种常见的语义纠纷,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我们一般都说“借了多少钱”,这是一种很口语化的说法,非常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因此乍一听没有什么问题。
但从字面意义上看,这个句子只是说明我们有借钱给对方的意愿,并不代表我们已经借给了别人钱。
所以,如果有人想赖账,可能就会厚着脸皮、昧着良心,反而倒打一耙,公然称自己并没有收到钱,这只是借钱的约定而已,而所谓的出借人并没有按照约定拨款。
在法院上,这样的操作也是让人大跌眼镜,但即使是法官也没有办法说这有什么问题,因为一字之差就是会造成这么多的误解,出借人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所以,只有在借条上写清楚“借到某某多少钱”,才能表明我们已经完成了借钱给对方的动作,法律才会站在我们这一方。
三、对付老赖
会计、财务或者金融行业的从业者都知道,在书写金钱时应该使用大写,甚至在银行存款时,银行官方文件中存款也是用繁体字来表示,很多人都不明白其中的原因。
事实上,这也是一个前人总结出来的保险的措施,防止别人在大额钱款上篡改数字。毕竟,如果是阿拉伯数字,想要在数目上加一个0或者加一个小数点都非常容易,但用上繁体字以后,因为繁体字的笔画比较复杂,再想要涂抹就会有很明显的删改痕迹。
因此,在打借条的时候,也应该要求借款人按照繁体字来书写借款金额,这也是对金钱的一种保障。
在借条书写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出现漏洞,应该重视在借条中标明准确的日期,切勿只写了几月几日,而忽视了年份的书写,正如前文所说,年份对于诉讼期来说是关键,准确的年份才能保障借条的法律效益。
除此之外,使用正确规范的人名,有必要注明身份证号,也可以为借条的法律效益加码。
所以,只有经过了步步为营的安排以后,我们才能把钱交到借款人手上。
借钱的时候,把人往坏处想,先小人后君子,毕竟人心隔肚皮,谁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在金钱得手后露出真面目。
一旦把钱借出去了,正所谓“欠钱的才是大爷”,此时还钱的主动权就已经不在出借人身上了,许多老赖正是仗着这一点为所欲为,这个时候,唯有法律武器能够保障出借人的权利,如果没有先前的层层加码,借条成为了一纸空文,到时候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
每年都有许多人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在许多网站上更是有不少人组成了讨债小组,经历着令人愤慨的讨债之路。
有些债主即使在法院上胜诉了,但是因为借款人缺乏偿还能力,法院也对其束手无策,借款迟迟不见踪影。
还有些人想要讨回公道,将这些可恨的老赖送入监狱,但这更是难如登天,要想让老赖坐牢,必须要能够出具证据,证明老赖本身是“诈骗”,老赖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还钱,只是欺骗了自己。
否则,大多数情况,只要一个“借”字,基本上就已经认定了案件的性质,无论数额大小,如果只是单纯地欠钱,很难给对方定罪,老赖依旧可以活得相当自在。
事实上,为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纠纷,最好的办法还是尽量不要轻易借钱给他人,尤其是不怎么联系或者不太熟悉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应该已经面临着山穷水尽的境地了,身边能借的人都借过了,才会出此下策,找不熟悉的冤大头借钱,这样借出去的钱,十有八九注定要打水漂。
另外,在自己还需要用钱的时候,不要给别人借钱,到时候突然临时想要收回钱财,比从一开始就拒绝更伤彼此的情面。
结语现代社会中,合理地管理金钱是每个人的必修课,能不借钱尽量不借,即使同意借钱,也要注意打好借条,避免语义纠纷,不要让自己的善良被他人利用!